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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东南飞》考论<文字考释>(文:黄福海)

(2008-12-09 18:19:02)
标签:

杂谈

分类: 诗歌

《孔雀东南飞》考论

(文字考释部分,载于《中文自学指导》2008年第6期)

作者:黄福海

 

文字校勘是阅读、欣赏和研究古典文学的前提。古人云:书不校勘,不如不读。《孔雀东南飞》版本较多,某些词义又存在古今差异,必须首先从释义上进行疏理。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辑校本,集诸本之长,校勘精善,笔者的考辨即以此为依据,但诗题仍用通行的《孔雀东南飞》;“新妇初来时”以下二句逯钦立认为“后人所妄增”,而闻一多认为即使删去二句,“仍嫌语意突兀”。今据通行本增入,以求其全。全诗共计357行,本文各条释义旁所标的行数以此为准,特予说明。

 

(一)“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行1-2)。这两行一般作为民歌中起兴的典型例子。闻一多在《乐府诗笺》中说:“《艳歌何尝行》曰:‘飞来双白鹄,乃从西北来…五里一反顾,六里一徘徊’,又曰:‘妻卒被病,行不能相随…吾欲衔汝去,口噤不能开;吾欲负汝去,毛羽何摧颜!’魏文帝《临高台》曰:‘鹄欲南游,雌不能随。我欲躬衔汝,口噤不有开,欲负之,毛羽摧颓,五里一顾,六里徘徊。’伪苏武诗曰:‘黄鹄一远别,千里顾徘徊。’《襄阳乐》曰:‘黄鹄参天飞,中道郁徘徊。’以上大旨皆言夫妇离别之苦,本篇‘母题’与之同类,故亦借以起兴,惟易‘鹄’为‘孔雀’耳。”[10](p.130)这种推测是可信的。传苏武诗:“黄鹄一远别,千里顾徘徊。”“黄鹄”,《初学记》作“黄鹤”。“鹄”、“白鹄”、“黄鹄”、“黄鹤”、“孔雀”,其实都是同一个母题。

 

从“白鹄”到“孔雀”形象的转化,最早由陈祚明提出,胡适又加以发挥,后来古直和王运熙等都表示反对。古直说“白鹄孔雀,鸟不同科,字音固不相通,字形亦不相近,如何讹法?”[11](p.274)要辨清这个问题,首先要辨清这里的孔雀指什么。笔者从小诵读《孔雀东南飞》时就在想:孔雀怎么可能飞得那么高远?孔雀属雉科,善走而不能久飞。杨孝元《交州异物志》:“孔雀,人拍其尾则舞。”可见孔雀基本上是观赏鸟。在汉代,孔雀在中土极为稀见,都是外人献来的,因此只有皇室才能赏玩。司马相如《长门赋》:“孔雀集而相存兮,兹猨啸而长吟。翡翠胁翼而来萃兮,鸾凤翔而北南。”枚乘《七发》:“乃下置酒于虞怀之宫。辇道邪交,黄池纡曲。溷章白鹭,孔鸟鶤鹄。鵷鶵鵁鶄,翠鬣紫缨。”《山海经·海内经》郭璞注:孔鸟,孔雀也。当时的孔雀与各种水鸟杂处,虽然人们视其为一种珍禽,但仍然作为一种世间的鸟。由于战乱等各种原因,赏玩之物已属于奢侈品,人们无暇顾及,到汉末时,孔雀在中土已开始绝迹。杨修《孔雀赋》云:“其初至也,甚见奇伟,而今行者莫眂。”杨修在赋中称孔雀“同号称于火精。寓鹑虚以挺体,含正阳之淑灵”,描绘它“龟背而鸾颈”,飞起来时“徐轩翥以俯仰,动止步而有程”。魏钟会《孔雀赋》云:“有炎方之伟鸟,感灵和而来仪。禀丽精以挺质,生丹穴之南垂”,飞起来时“或舒翼轩峙,奋迅洪姿,或蹀足踟蹰,鸣啸郁咿”。虽然钟会的文字还比较写实,但两者都开始有点把它神化了。因为少见,加上文人的鼓动,后来孔雀的形象发生了质变。可能受到佛道思想的共同影响,传西汉刘向《列仙传》即称“萧史善吹箫,能致孔雀白鹤于庭。”孔雀代替神话中的凤的角色进入吹箫引凤的故事。可以确定地说,到东晋葛洪编撰《神仙传》时,孔雀已经和代表祥瑞的鹄鹤等同起来,变成一种善于高飞的神鸟了。《山海经广注》引《南越志》称孔雀“不必疋合,以音影相接有孕”,段成式《酉阳杂俎》依佛经所言,称“孔雀因雷声而孕”,可见其被神化的轨迹。孔雀与鹄鹤原非同科,但在文学形象的演变中成为同科,云何不可?

 

孔雀从雉到凤的演变过程,如上所述,但从现有材料来看,这个神化过程的完成,最早也要到三国后期,甚至两晋,所以不能排除一种可能,即原诗的首句类似于“白鹄东南飞”,经后人窜易成“孔雀东南飞”。

 

《乐府诗集》卷二十六:“诸调曲皆有辞、有声,而大曲又有艳、有趋、有乱。”艳就是引子,是前人的原有诗句,后人在创作时作为引子,使人明白该作品与前人作品之间的某种关联,这是汉代乐府诗创作的常用手法。但凡面向普通大众的文艺形式,都有严格而繁复的套路,目的是让普通观众或听众易于接受和理解。因此,创作者一般只能在套路中求创新,纯属创新的作品极少。“螺丝壳里做道场”拿道场这类公共活动来比喻在规矩里做文章,可能不是偶然的。笔者推测,当时的创作者与表演者关系十分密切,有时创作者甚至就是表演者。由于那些套路已为表演者所熟知,他们在表演时所依据的脚本往往只记录不同于套路的那部分,而对创作者和表演者都熟知的部分往往从略。本诗引子“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原来可能不只两行,而是一段,创作者或乐府歌者在脚本中只提示首尾两行,略去其它[12](p.114),这种推测是可信的。乐府诗在曹魏时大多是披于管弦的,但从曹植、陆机开始逐渐与音乐脱离,只以文字形式流传。后人只见脚本,不见全豹,因此其余的诗句就逐渐残缺或流失了。

 

(二)槌床便大怒(行50)。床作为卧具,春秋时期就有文字记载。《诗经》中有“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豳风·七月》),“乃生男子,载寝之床”(《小雅·斯干》)等诗句。《广韵》释“床”:箦也。《礼记·檀弓上》中有曾子卧病在床,童子易箦的故事,箦就是床席。另外,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释“床”:安身之坐者。东汉刘熙《释名》释“床”:人所坐卧曰床。三国魏张揖《广雅》释“床”:栖谓之床。这说明汉代的床也可以是坐具。床与枰、榻、席等均为家具,床一般为木制,也有石制的。望都2号东汉墓所出石床,长1.59米、宽1.00米、高0.18米,差可容一人卧息[13](p.251)。在河北满城发掘的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墓中,有一套帐构,经过复原,帐长约2.5米,宽约1.5米,其下正好容一张大床[14](p.50)。但民间的床一般形制较小,有些仅供独坐,不能睡卧。因此汉代的床,大小不同,兼有坐卧两种功用。魏晋以后有一种“胡床”,其实就是如今的马扎,可以垂下双脚而坐。扬之水在《家具发展中若干细节的考证》一文中指出,唐代出现高型家具后,凡是上有面板、下有足撑者,不论置物、坐人或睡卧,都可以叫“床”[15](p.294),所以容易与卧具的床产生混淆。

 

本诗中“床”字共出现三次,是卧具还是坐具,应作具体分析。“槌床便大怒”(行50),仲卿上堂拜见母亲,可以是清早、日间或晚间,所以这里的床可以兼指卧具和坐具,但即使是坐具,也应至少够一人盘腿而坐,否则是无法用手槌(即捶击)的;“小姑始扶床”(行118),婴幼儿学步时倚着某个较大较重的物体学步,以免摔倒,这里的床可以兼指卧具和坐具;“媒人下床去”(行225),媒人是客人,这里的床应是坐具,而且谓词“下”也暗示了那个床不是小型坐具。当时的床,可能在功能上就像如今北方的炕,盘腿可以坐,躺下可以睡,可以自用,也可以延客。

 

(三)红罗複斗帐,四角垂香囊(行81-82)。“複”通“覆”。覆斗帐,或称斗帐,形似倒置的斗。《释名》释“床帐”:“小帐曰斗帐,形如覆斗也。”在洛阳涧河西岸的大型砖室墓里发掘了一组铁质帐构,有铭文“正始八年八月”等字,属于三国时的制品。经过复原,帐的顶部应有一个与四根垂柱形成109度的微微突起的尖顶,是一个带有四角攒尖顶的斗帐[14](pp.48-49)。另外有一种平顶小帐,可能类似于“承尘”。承尘是一种用于防尘、平张于床上的小幕,因为顶部是平的,又称“平帐”。孙机认为,平帐可能就是斗帐。汉斗皆为平底,覆斗之状正与平帐相近[13](p.263)。事实上,根据目前发现的汉代帐构复原的帐,都是顶部尖起的,在汉代的考古材料中,尚未发现这种顶部呈平面的斗帐的实例。2003年在太原北齐徐显秀墓中发现带有“覆斗帐”的坐床的壁画(《文物》2003年10期)。从壁画上看,帐的顶部有一复层,四边略微向内聚拢,顶部为平面,四周饰有彩色条纹。这种覆斗帐,比攒尖顶帐和幄帐的技术要求更高,它的形制更接近于本诗所说的覆斗帐。但由于没有汉代的实例,“红罗複斗帐”一句是否为汉魏的原文,还有疑问。

 

幄帐上部四角或垂有羽葆流苏等物,在汉代已见端倪。《汉书·西域传·赞》:“兴造甲乙之帐,落以随珠和璧。”甲帐上的珠璧,估计应悬于帐角[13](p.263)。根据《邺中记》,十六国后赵的国君石虎(公元295-349年)穷极奢侈,御床上的帐“四面上十二香囊”,说明至迟在东晋永和年间有帐角挂香囊的现象,但在民间可能绝少。而且在两晋,帐的使用体现出森严的等级制度。据《太平览御》卷699引《晋令》,晋朝明令规定锦帐为禁物,后来还规定,低级官吏不得设绛帐,有些甚至不得施帐。南北朝时依然如此[14](p.50)。这反证了在三国至晋初,民间的帐上的装饰可能已趋于华丽,而晋初直至南北朝都比较简朴。诗中借一个小吏新妇之口,盛赞自己帐饰的华美,证明“四角垂香囊”一句很可能出现在汉末至三国时期,而不会出现在两晋南北朝。

 

(四)腰若流纨素(行97)。北大本列举陈祚明、张玉穀、余冠英诸说,认为古代诗赋常用“腰如束素”、“腰如约素”等语句来描写女子,此言刘氏以纨素束腰,光彩动荡,非常纤丽[16](p.548),此说有待商榷。古代诗赋里的“腰如束素”等是说腰“像束着素的样子”,此处是说腰“像(纨)素”一样,前者的“素”只是喻体的一部分,而后者的“素”即是喻体本身(以“流”为“素”的修饰语,即“腰如流素”,而“流素”是指在水中流动或飘动的素),两者不属于同一类比喻;而且“腰如流素”似乎是形容腰的轻柔灵动,而“腰如束素”则比喻腰细。总之,以前诸说都嫌牵强。笔者认为,这里前后数行“足下”与“头上”、“腰若”与“耳著”、“指如”与“口如”,基本上是对仗句式,“若”与“著”相对,似乎以释为动词为宜。据杨树达《词诠》,“若”可释为“择”,但经籍中仅此一例[17](p.247),而且在本句中也欠通,因此难以遽断。笔者提出另一种可能:南朝宋沈约等永明体作家提出“四声八病”之说,要求“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宋书·谢灵运传论》),相对两行的声韵或用字不得重复,其影响极为深远,但汉魏古诗,尤其是乐府民歌,原本是并不回避用字重复的。“指如”与“口如”两行“如”字不避重复,而“若”与“著”既为对仗,又字形相近,是否可能是传抄中的讹误呢?

 

(五)著我绣裌裙,事事四五通(行101-2)。这两行诸本均在“新妇起严妆”(行94)之后,今移置于此。郭锡良在《〈孔雀东南飞〉的一处错简》一文中指出,“事事四五通”,与所列举各事在文理上欠通,新妇应最后穿裙,并总说一句“事事四五通”。按原来的顺序,前后几行的韵脚比较乱,经调整后,按上古音,前六行押阳韵(妆、光、珰),中间两行是元文通押(郭文称押元韵)(根、丹),再后四行押东韵(通、双)[18](p.529)。立论持之有故,分析鞭辟入里,理应遵从。这一错简说明,诗行的颠倒可能在晋以后,因为当时人已不熟悉上古音,或以为古韵可以无限通押,所以致错。一般认为,两汉用韵与《诗经》相近,魏晋宋用韵与《切韵》相近,是上古音向中古音的过渡时期,而汉末魏初是上古音与中古音的转捩点,这时仍保留着上古音的遗存。从这几行诗经调整后的情况来看,依然保留着上古音的遗存,说明这几行诗的创作年代应在汉魏时期,但根、丹两韵似可存疑,因为两行互押,在本诗中较为少见。

 

(六)阿母大拊掌(行154)。“拊掌”诸本多释为“拍掌”。拍掌多指两掌相击,一般是高兴而不是惊讶的动作。古诗文中的“拊掌”似乎都表示笑乐,只有《孔雀东南飞》中是表示惊讶。如果确实如此,该词释为两掌相击就很有疑问。拊,拍也,从字面看,“拊掌”应仅指用手掌拍击某物,未必是两掌相击。从常理推断,一般人(尤其是老年人)在惊讶时会拍击大腿,那么这里的“拊掌”是否即指“拊髀”呢?

 

(七)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行190-1)。这两行与以下数行,诸本解释不一。一般解释为县令遣县丞来做媒,是因为前面有“县令遣媒来”一段,以县令之子说媒不成,再以太守之子来说媒,所以“遣”的主语似乎应是县令,但此句“媒人去数日”的主语明明是“媒人”。媒人遣县丞,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何况为县令之子说媒的媒人,地位不可能比为太守之子说媒的媒人地位更高。再者,“请还”两字,一般解释为请于太守而还于县中,当中省略了“太守”,但这种解释有点牵强,因为句中毕竟还没有出现“太守”的字样。此处疑有脱误,脱误在两行之间,其大致意思应该是:此事得闻于太守;太守有意向刘家求婚。

 

(八)遣丞为媒人,主簿通语言:“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行194-7)这四行诸本标点符号多有不同,说明各家在理解上的差异。太守家想与刘家通婚,是“给刘家面子”,必须派一个官来安排才显得体面,太守府中的主簿便是安排这件事的人。但主簿也毕竟是个不小的官,下面仍须有个县丞做媒人才对,所以,到刘家传话的只是一个媒人而已。从“有第五郎”到“故遣来贵门”(行192-9)都是媒人的话。“丞”是县丞的自称。“主簿通语言”以下(行195-9)是媒人在自己的话中转引主簿的话,是引语套引语。此句结构关系应该是“通语+言”,而不是“通+语言”,“言”字表示引述。“直”,但、仅也,“直说”,今言“只消说”。译成白话是:“太守派我这个县丞来做媒人,但在我上面还有太守府中的主簿专管此事(可见十分重视)。主簿跟我说过:县丞啊,你去跟刘家提个亲,只需要跟刘家的人说,太守家有个好郎君,刘家没有不同意的道理的。”“主簿通语言”云云,是县丞借主簿的势力来抬高自己的身价,而“直说”两字,生动地刻画了主簿的傲慢,也从侧面反映出媒人被人差遣时的得意之情。

 

(九)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行201-2)。这两行诸本均在“寻遣丞请还”(行191)之后,今移置于此。纪容指出“说有”与下句“云有”重复,疑有脱误。笔者认为,两行当在“阿母谢媒人”之后,即刘母见县丞来说媒,提议另有兰家之女(或如徐复所说,是对别人家女儿的泛称[5](p.319))地位更高,更适合太守之子。刘母提议另有一位“兰家女”,符合刘母的性格及其当时的处境,因为早在县令来说媒时,刘母就已谢绝,此处以“兰家女”为由,相当于对她此前“不堪吏人妇,岂合令郎君”(行186-7)一句的补充。闻一多曾提及他的朋友许骏斋(维遹)先有此说[10](p.135),可惜后来注家均未留意。

 

(十)其住欲何云(行214)。“住”字诸本多作“往”,今本亦无详细解释。此处当作“住”。“其”为假设连词,犹云“如果”。“云”为助词,无义,常与疑问词或否定词连用,如“曷云”(或“何云”)、“谁云”、“未云”,有时说“云何”、“云谁”等。整句犹言“如果你这样住着不走,你想怎么样呢?”黄节指出兰芝兄“不愿其妹居家分食”(据徐复引)是有见地的。徐复也指出“住”有“不去”的意思[5](p.326),正符合诗的语境,理应遵从。

 

(十一)杂彩三百匹,交用市鲑珍(行248-9)。“交用”诸本多作“交广”。“交广”应指交州和广州,代指极远的地方。逯钦立认为,此处当作“交用”,钱与杂彩皆是货币,故下言交用也。作“广”者,后人不谙币制故妄改[9](p.286)。逯钦立的解释较为允当。“杂彩”和“交广”都作“市”的状语,修饰语过于密集,总嫌不通,而“交用”作“杂彩”的被动式谓语,更符合一般的语言习惯。前文极言其下属效力之勤,也符合诗的语境,理应遵从。按唐诗句法,语义的表述往往在本行或两行之内就大致完成。六朝叙事诗,经常有连属数行而先后牵制的句法,其语义的表述未必都在两行之内完成。如《木兰辞》“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该行之后,一般注家都标以句号。问题是,既然没什么思没什么忆的,那为什么还要叹息呢?其实,这两句并没有讲完,而应与后数行(“昨夜见军帖”云云)联系起来一并解释,后数行类似于虚拟条件句。即:若不是“昨夜见军帖”云云,则木兰本无所思,本无所忆。这两行也同样,当与前两行(“赍钱三百万,皆用青丝穿”)联系起来解释,“赍钱”和“杂彩”都是“交用”的宾语。

 

(十二)因求假暂归(行269)。“暂”字诸本均不注。郭在贻曾引《汉书·李广传》“暂腾而上胡马”,《论衡·四讳》“暂卒见若为不吉”,《论衡·讲瑞》“非卒见暂闻而辄名之为圣”,以及《说文》穴部“突”字的释义“犬从穴中暂出”等例句,指出“暂”是猝然之意[19](p.186),在这里表现了仲卿当时十分焦急,立即向官府告假归来的情境,颇为生动。“暂”的这个意思,在六朝诗文中常见,如陶渊明“遇凉风暂至,自谓是羲皇上人”(《与子俨等疏》),但陶诗中也有作暂时解的,如“荏苒经十载,暂为人所羁”(《杂诗四首》二),在本诗中也有“卿但暂还家”、“且暂还家去”(行61;行134)句,应区别对待。作猝然解时应加注,作暂时解时可不注。唐诗中如白居易“如听仙乐耳暂明”,“暂”也应作猝然解,注家多未注。

 

(十三)新妇识马声,知是故人来。蹑履相逢迎,怅然遥相望(行272-5)。这四行诸本次序均为“新妇识马声,蹑履相逢迎。怅然遥相望,知是故人来”,但在逻辑上有矛盾。兰芝既已“识马声”,而且“相逢迎”,为何到“遥相望”时才“知是故人来”呢?按理应该是:因“识马声”而“知是故人来”,然后“相逢迎”才对。在用韵方面,这四行加上前后各两行,共八行,“知是故人来”与前一行“摧藏马悲哀”(行271)相押,“怅然遥相望”隔行与以下“嗟叹使心伤”(行277)相押,在韵脚上相当完美。“望”和“伤”都属阳韵,“哀”和“来”略为复杂,必须引进再前面的两行“府吏闻此变,因求假暂归”(行268-9),即“归”、“哀”、“来”三个字押韵。依据上古音,“归”与“哀”都属微部,这说明汉魏诗韵还保留着上古音的遗存;同时,依据中古音,“哀”和“来”都属咍部,这说明汉魏诗韵已透露出以《切韵》为代表的中古音。

 

(十四)偏义、兼训与互文。偏义词在古汉语中属于常见,但有些不太明显,容易导致理解上的偏差。本诗中“公姥”(行21、71、121)共出现三次(此外还有第281行的“父母”和第282行的“弟兄”),都是偏义词,只有“姥”(及“母”和“兄”)的意思。“进止”(行72)是偏义词,今言“举止”,虽有“止”(不做)的意思,但联系前文“敢自专”三字,其义偏向于“进”(做)。“进退”(行153)是偏义词,只有“进”的意思,这里指上堂进见长辈,“进退无颜仪”即是说没有脸面去上堂拜见母亲。“牛马嘶”(行332)中的“牛马”也是偏义词,单指马。牛一般不用“嘶”来形容。

 

“不迎而自归”(行163)。细想当时的情境,刘母的惊讶究竟是在于“刘家没有接,兰芝就回来了”,还是“焦家没有送,兰芝就回来了”呢?笔者认为应该是后者,因为女儿出嫁时理应有娘家人陪伴着过去,但新妇有事回娘家,理应有丈夫或婆家人陪伴着回来。在本诗的情境中,没有特别的理由要强调婆家人可以不送,而娘家人必须去接。这里的“迎”字应兼训“送”字,即由娘家和婆家一起接送回来。钱锺书所谓“语出双关,文蕴两意”者是也。这里是指没有婆家人送,也没有娘家人接。

 

“左手持刀尺,右手执绫罗”(行262-3)。这两行粗看起来没有疑问,但仔细想想,一般人都是右手而不是左手用刀尺(左撇子反是),虽然也有因特殊情况偶尔兼用左手的。即使是这样,一般刀和尺都是分开用的,无论哪只手,不会同时使用刀和尺。其实这是诗歌语言的一个特点。这里的意思是左手和右手一起操作,一会儿用刀,一会儿用尺,一会又执绫、执罗,是互文足义。“东西植松柏”(行346-9)等四行,未必指在种植树木时,东西和左右分得很清。同样,枝叶两行也是互文足义,指枝叶互相覆盖并且相通。

 

《孔雀东南飞》是汉代的叙事作品,推定《孔雀东南飞》的创作年代,有助于对汉代及其后诗歌进行深入的研究,尤其对于较为流行的“中国叙事文学一向落后”的说法,有一定的纠偏作用。在语言上对该诗进行疏理,对于语文教学和文学欣赏,甚至翻译传播中国文化,都是必要的准备。本文只是汉代诗歌研究的一个方面。在研究过程中,笔者从前辈的著作中获益良多。学无止境,笔者自知谫陋,在此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就教于各位方家。

 

[9]逯钦立辑校. 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C]. 北京:中华书局,1983.

[10]闻一多全集·乐府诗笺[C]. 上海:上海书店,据开明书店1948年版影印.

[11]王运熙. 乐府诗述论[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12]徐仁甫. 古诗别解[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13]孙机. 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增订本)[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14]杨泓. 逝去的风韵——杨泓谈文物[M]. 北京:中华书局,2007.

[15]扬之水. 家具发展中若干细节的考证[A]. 故宫学刊(2005年总第二辑)[J]. 北京:故宫博物院,2005.

[16]北京大学中国文学史教研室. 两汉文学史参考资料[C]. 北京:中华书局,1962.

[17]杨树达. 词诠[M]. 北京:中华书局,1979.

[18]郭锡良. 汉语史论集[C]. 北京:商务出版社,2005.

[19]郭在贻. 训诂丛稿[C].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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