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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365: 任何人都不该为“与毒贩重名”被扰8年

(2015-06-11 11:21:56)
标签:

365

毒贩

公民

懒政

公安机关

任何人都不该为“与毒贩重名”被扰8年
  贾飞出门总带一本《公安基础知识》的书,还有一份“该同志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公安局证明。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贾飞与毒贩同名,他因此被扰8年 (中国青年报5月6日报道)。
   作为公民,为了保障自己不再被警察盘问的权益,贾飞已经尽了最大努力,由于权限问题,修改网上的错误信息并不是公安分局就能解决的,而是需要逐级报告,因此,他耐心等待着最后的矫正程序落地,还自己清白之身。然而,尽管2014年10月河南省公安厅已将不包含他的暴恐吸贩毒人员信息库,打包传给公安部。今年5月,从商丘回郑州的路上,在乘警的警务通里贾飞依然在“涉毒库”。
   这只能说明,问题可能出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报道中所呈现的,当下包括公安部门在内的政府信息,尤其是所管理的公民信息资料,呈现过度碎片化、分割化弊端。包括所谓之前铁道部门与公安部门的信息互不相通,以及消除一个误导信息,所需经历的审批程序过于繁琐,流程太长。
   另一方面,即使以程序需要作为辩解理由,也很难让人相信,有关信息矫正,需要贾飞用长达8年的时间去等待,而且至今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个人的生活有几个8年,消耗在如此无端的灾祸上,以至于为了看似微笑的重名“误会”,要付出自己被他人误解、女朋友分手、精神长期压抑等沉重代价?这难道就是无辜的贾飞必须背负的十字架?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维护自己不被打扰的合法权益,究竟有多难?
   贾飞的故事并非只发生在他一人身上。只不过他的遭遇在同类故事中显得更加突出。公民因为重名,而遭受了无数次被当成犯罪嫌疑人而盘查,因为名字在登记过程中出现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而导致随后的工作求学遇到一系列满帆,这样的故事已经发生过很多次。然而,几乎每个故事的共同版本,就是无论是公民“有错”在先,还是纯属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自身责任,其最后的后果都是公民为此长期受累。如此多人付出的额外成本,是一本沉甸甸的社会账单,而何时才能消除这种不必要的资源损耗,才是问题关键所在。
   “与毒贩同名被扰8年”背后,是典型的懒政。当涉及此事的各级公安机关经手人,总是漫不经心地对待贾飞的重名信息矫正诉求,用一贯的拖拉、敷衍作风应付了事,就会出现运转程序的严重迟滞和不作为。贾飞重名8年之痛,并没有传导到相关部门的运转机制当中,转换为切实快速的服务启动。而目睹贾飞作为公民无端遭受如此不公,相关责任人渎职不为,却没有因此被追责,于是贾飞的权益损失就会继续蔓延下去。
   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政府职能机构,虽然这些年来在中央大力推动下,进行了逐步的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作风绩效改革,也取得了一定效果。然而总体而言,当外部压力支来自于自上而下的行政督导,却缺乏同等层级的人大政协异体监督,以及自下而上的民众压力时,确保恒压构成的铁三角结构就会独力难支,各种懒政、庸政现象也会不时泛起乃至复辟。
   “与毒贩同名被扰8年”事件再次凸显了机关作风改革的说易行难,也重申着一个朴素而宝贵的常识,即政府职能机构的改革除了内部推行外,还需强化外部介入,从而形成监督合力,突破重重既得利益阻扰,趟过那些以往不曾触碰的深水区。否则,“与毒贩同名被扰8年”的贾飞,也将随时被置换成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在遭受8年不公后却无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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