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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士稹《栾烈妇许氏传》浅补

(2012-11-13 23:06:38)
标签:

许州

宋体

栾烈妇许氏传

博兴县志

gb2312

文化

 

近读康熙六十年(1721)《博兴县志》,发现艺文志中载有《栾烈妇许氏传》嘉文,作者署“王士祯 大司寇 新城人”。经请教魏恒远、 陈汝洁先生,代查出《王士禛全集·蚕尾续文卷八》载有该文肯定是王士稹所撰。承蒙其抄出《王士禛全集》中所载文字,经与《博兴县志》载文比对,除文字略有不同外,对烈妇许氏所涉栾、许家族情况,多未论及。今照录《博兴县志·艺文志》原文于下,括号内为《全集》文字,稍加标点,并从旧志中翻检出有关资料,试补之,以飨同好。         

王士稹《栾烈妇许氏传》:

       许氏,青州之博兴人,丁卯举人州牧女也。适同邑贡士栾克昌第四男(第四子)。性婉恋(娈),得舅姑欢。栾子未弱冠,修士行,攻文章,夫妇相庄如宾。康熙四十二年八月,姑患痢亟,栾子侍疾,衣不解带者兼旬,母病以差,而栾子遂病不起,十月初九日也。夫亡之二日,烈妇举嫁时簪珥衣,毕送舅姑所,曰:“未亡人无所需此,当以佐丧葬之费。”告其母曰:“女子之义,从一而终,且无子,虽生奚为?”告诸嫂曰:“新妇不幸,不能终事舅姑,是在兄与嫂()矣。”二十日告归诀母,明氏(日)还栾氏。二十六日日晡,从容礼妆竟,易服拒户自经死。年二十一。烈妇死五日,其兄许淑(许某)以应试归自青州,视殓,颜色如生,观者皆泣下。

        论曰:鲁文伯死,其母敬姜曰:“吾闻之,‘好内,女死之;好外,士死之。’吾恶吾子以好内闻也。二三妇之辱,共先祀者,勿瘠色,勿挥涕,勿陷膺,有降服,勿加服。”君子以为是贤母之昭其子也,而非女子之常经也。若烈妇之死,合于经矣,所以昭其夫者,至矣。故为之传,而谨其日月,以附于《春秋》之义。

     烈妇许氏娘家族况:

许氏父许州牧,博兴何村人不详,康熙二十六年(1687)丁卯科举人,山东例51名,列第16。他贫乏苦志,总角游庠,屡为司衡所识拔,诱进之士皆成名。事亲孝,事长弟排难解纷,尤得鲁连家法。许州牧文采斐然,《博兴县志·艺文志》载博兴知县刘名誉雅集赋诗,汇为《刘明府春园招饮咏白梨花和韵(韵限地香妆)》,收有许州牧、钱大受、刘文鋐、张笃生、贾昉、顾平楚、王元禧、李文曜等文人雅士的诗。许州牧诗列教谕钱大受之上,序第一:“花铃深护锦城墙,金谷园中百卉香。虢国蛾眉惟淡扫,嫣然一笑压红妆。”

许州政,州牧弟,许氏叔,岁贡生。性坦直,制行清洁,事兄恭谨,终身无间。家贫力学,构小圃,读其中,四方从游无虚日。里人有争,州政以理解之,辙愧悔,曰:“后不可为许君所短。” 许淑抃,许氏兄,《全集》文为“其兄许某以应试归自青州”,《博兴县志》为“其兄许淑抃以应试归自青州”许枌,父淑沅,庠生,性严,枌曲得欢心。中年失偶,贫不能再娶。父疾,衣被污秽,皆躬治之。既殁,庐墓三年。由许枌父名“淑沅”看,许氏兄“淑抃”似为“淑汴”。综上可知,许氏生活在诗书传世之家,是知书达礼之人。

烈妇许氏夫家族况:

许氏公爹栾克昌,博兴椒园村人,岁贡生。初失恃,事继母以孝闻。时博兴城东关偏南有三元庙,宛在水中,庙旁有前知县朱光宗修建的亭子,教谕钱大受题匾额曰:“人境沧洲”的沧洲亭,栾克昌曾读书亭内。他理学精醇,试辄冠军。教授生徒,先德行而后文章。乐于学子有成就,而不计束脩,一时寒士悉出其门,故成名者不可悉数。他晨起盥洗毕,即诵《太上感应篇》《文昌帝君阴骘文》。既自己遵行,更多方为人劝论,是真醇谨端慤之士。

栾克昌有子瑜、瑆,悉守家法,瑜领乡荐,瑆游庠。《全集》文为许氏“适同邑贡士栾克昌第四子某”《博兴县志》为“适同邑贡士栾克昌第四男玥”,可知许氏夫名栾玥,有兄栾瑜、栾瑆,似应还有一兄,惜不见记载,或许早殇,也未可知。栾瑜,字怀瑾,康熙五十三年(1714)甲午科举人,是科取87名,列第45名。天性孝友,亲疾,衣不解带者数月。博极群书,能古文。康熙六十年参与修撰县志。雍正二年甲辰科进士,列第137名,补授江西省龙南县知县,居官清廉,政尚宽平。有诸生黄光澹、曾接宗,有才而贫苦,瑜优礼曲成之,皆登科甲。栾瑜解官归里后,自设义塾,四方争趋师之。子允修,孙作新,并能世其家学。栾允修,栾瑜子,字叔欧,岁贡生。幼赋异禀,好学深思。父任龙南知县,他居家奉继母,能得欢心。里党孤寡,每量为矜恤。又首倡出资修大成殿,鸠工庀材,身任其劳。栾作新,允修子,字景命,乾隆三十三年戊子(1768)科举人,是科青州共取13名,列青州第四名。早失父母,居丧有礼,庐墓三年,所哭之地草为不生。有庶母弟,孩提母亡,抚育若子。门人宋希孟、刘文卓皆贫不能读,作新日给升斗,后皆食饩。膠庠士林,重其学行。栾凤书,字仪亭,又字恩诏,进士栾瑜之裔,增生栾隆闻之子。光绪十九年癸巳(1893)科举人,是科青州共取15名,博兴有李义田、栾凤书、李士田、曹紫庭中举,栾凤书列第七名。他少读父书,继承先业,道德高尚,学问深邃。以母老终身不仕。晚年任博兴县劝学总董,克勤厥职。综上可知许氏夫家,科第联翩,是诗礼世家。许氏之父许州牧是举人出身,许氏公爹栾克昌是贡生,两家结为姻亲,算是门当户对。

王士稹所撰《栾烈妇许氏传》文约义丰,以《春秋》笔法。系以月日,记载了自康熙康熙四十二年八月至十月三十日许氏生前死后从烈简况,所作所言感人至深,可谓大手笔。其文末传论,则引《国语》中鲁大夫公父穆伯之妻鲁季敬姜的“公父文伯卒其母戒其妾”事迹公父文伯故世,他的母亲告诫他的妾说:“我听说,宠爱妻妾的人,女人为他而死。热心国家大事的人,士为他而死。如今我儿子不幸早死,我讨厌他有宠爱妻妾的名声。你们几个人在供奉亡夫的祭祀仪式上要委屈一下,请不要悲伤得消瘦下来,不要不出声地流泪,不要捶胸,不要容色忧愁,丧服要降一等穿戴,不要提高丧服的等级。遵守礼节静静地完成祭祀,这样才能昭明我儿子的美德”孔子听到这件事后说:“姑娘的见识不及妇人,男孩子的见识不及丈夫。公父家的妇人真明智!她这样做是想显扬她儿子的美德。”西汉刘向曾将鲁季敬姜收入《列女传·母仪传》。王士稹以此喻许氏 “烈妇之死,合于经矣,所以昭其夫者,至矣”,因而为之立传。

康熙四十三年,王士稹因王五一案“失察”,罢刑部尚书,于十月十三日出都归里。据《渔洋山人自撰年谱》载,康熙四十三年“集乙亥迄甲申、官少农以至大司寇京邸之作,为《蚕尾续集》。”由此可知其所撰《栾烈妇许氏传》,应是康熙四十二年十月三十日许氏死后,至康熙四十三年十月十三日出都归里之前的“京邸之作”。康熙六十年所修《博兴县志》,离王士稹所撰《栾烈妇许氏传》的时间不过十几年,当时修志者,除当政官员外,许氏大伯栾瑜以邑举人身份领衔参与修撰县志,并有序文。因而《博兴县志》将“适同邑贡士栾克昌第四子某”补为“适同邑贡士栾克昌第四男玥”,将“其兄许某”,补为“其兄许淑抃”,是可信而又不难理解的。该志将许氏父许州牧、公爹栾克昌皆列入人物志乡贤内,按生不入传惯例,可知二人斯时俱已谢世。

20119199: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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