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郭家村遗址
(2024-03-04 07: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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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村遗址位于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街道郭家村北面坡地上,是辽南地区重要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距今5000多年。遗址南北长152米,东西宽77米,面积1.1万平方米。据考证,郭家村遗址文化层厚2—3米,下层文化,距今大约有五千年。房屋为半地穴式,纵横近五米,并会用柱子支撑屋顶。生产工具有打制的石刀、石铲、石镞、石网坠;磨制的石斧、石锛、石刀以及烧制的陶纺轮等。生活用具除陶器外,还有骨锥、骨针等。说明当时已经用网捕鱼虾,用带有石箭头的弓箭狩猎,会纺织了。从遗址中发掘出完整的猪骨架和陶塑猪,说明当时已开始饲养猪以及猪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陶器以红陶和红褐陶为主,有直口筒形平底罐、壶、盆形鼎、三足鼎等。陶器上除有刻纹外,还绘有几何图案的彩陶。这种彩陶同山东烟台地区紫荆山遗址下层出土的陶器相似,说明山东大汶口文化对这里的影响。1979年6月6日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6月11日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28年日本人最早对郭家村遗址进行过发掘。1973年和1976年,辽宁省考古队先后组织两次对郭家村遗址大规模考古发掘。郭家村遗址出土的文物数量之多、种类丰富,在辽南地区,极为罕见。遗址里散落着的陶片、兽骨和贝壳。半地穴的地下有大量很坚硬的红烧土。如果运气好,偶尔也会捡到石斧。山下有一户人家收藏5块石斧,其中有一块细长前面磨得很亮。主人说,这是他秋天在地里刨地瓜时捡的。一个普通的农民收藏石斧,足见老百姓的文保意识。
2008年,郭家村遗址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3月23日,辽宁省政府专门下发11号文件,公布5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其中明确“郭家村遗址保护范围为:以保护标志碑为基点,东、北各100米,南、西各150米以内;保护范围外20米以内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郭家村遗址保护范围为62500平方米。2011年5月,因土地流转,坡上约500平方米遗址遭到严重破坏。被挖掘取土的地段,上层半米多厚为黑褐色泥土,其中夹杂着散落的陶片和有明显打磨过的石器。此事被文保志愿者发现之后上报政府,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将工程叫停,避免了更大规模的破坏。
当时,此事引起国内各大网站的关注。2011年中广网北京5月2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大连市旅顺口区郭家村遗址部分被损坏,当地有关部门已叫停施工,并对挖损的遗址进行修复。对于文物古迹的保护,工程可以叫停,挖掘的地段可以回填,但被破坏的文物却很难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