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桌子上的一张“寻人启事”

1986年3月3日,一张“寻人启事”出现在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安分局吕局长的桌上。
寻人启事:李红,女,二十二岁,身穿豆绿色涤卡白毛翻领蝙蝠衫,蓝军裤,脚穿红棕色棉鞋,戴日本产金壳手表。身高一米六八,白胖,短发。此人于1986年2月28日晚8时许失踪。有知道下落者,请告旅顺四〇六医院政治处。
旅顺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过缜密地侦察,锁定了药械科夜班锅炉工刘汝平为犯罪嫌疑。
第一,刘具备作案时间、地点和作案动机;
第二,在刘的左额骨、左侧上眼睑、左鼻翼、右侧上下唇和右下鄂处共有11处伤痕,均呈新月形,创面上结着褐色血痂。而这些伤痕恰好是在李红失踪的当夜形成的;
第三,刘于2月28日夜间冲刷过锅炉房休息室的地面,事后,又洗了工作服上衣;
第四,3月2日夜间,刘烧毁锅炉房休息室一个草垫子;
第五,勘查了锅炉房休息室。在一个锅炉的东侧炉壁上,发现有4个滴落血迹,南侧炉壁上有两根10公分左右长的毛发,室内小凳腿上、门上、墙上及室内绳上晾着一条白毛巾上都有血迹。同时,还发现刘汝平身穿的工作服裤子上有滴落血迹,右裤兜处有一块血迹。法医提取了锅炉房内和刘裤子上的血迹。经过检查鉴定,血型为“B”型。而李红的血型正是“B”型;
第六,李在药检室里的电炉子上烧了一壶水,提着两个暖瓶便出去了。自此没有回来,侦查人员发现挪动的玻璃上有刘的三枚指纹。刘做案后,曾进屋拔掉电炉插头,关灯。
第七,五名侦查员到刘住处进行搜查,找到一个旧袜头包着一块金黄色的手表。这正是李红的手表。
刘归案后,虽经百般抵赖,但铁证如山,在事实面前不得不低头认罪。李红的尸体在哪里?据刘交代,那天晚上刘杀死少女后,为毁尸灭迹,在锅炉里加煤、鼓风,把少女投进炉膛焚毁。法医从炉灰渣中筛出了几块碎骨。
刘汝平被依法判处死刑,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