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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公民教育杂谈 |
城镇化的城镇与公民社会
李嘉玉
继“中国梦”之后,中国又出现了一个听起来稍微具体一点,大众听得懂的词汇:“城镇化”。政府官员,上至总理,下至县长,一片喝彩。当然,作为新的商机,企业界自是摩拳擦掌。倒是学术界的声音并不一致。
首先,很多学者认同政府的观点。他们认为从人类共同发展的趋势上来判定,随着工业农业科技国防现代化的完成,以及服务业信息产业等新型经济的发展,中国再不需要那么多人从事农业生产。一说有三亿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赚钱,他们只望有朝一日攒够了钱,可以回农村过上安稳的生活。结果,他们成为农民工,成为城市发展最底层的人,最廉价的劳动力。他们不仅没有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保障,被歧视为抢夺城市资源的外来入侵者。他们的子女,即使在就学上,这种最基本的个人权利,也没有得到平等对待。这些社会问题的产生,显然是城市容量不足。同时,这些学者也认识到,过去过于集中发展大城市,超大城市所带来的交通堵塞、空气污染、公共服务等严重社会问题已经达到临界状态。社会的危机正在孕育中。改善这些社会问题唯一出路是转而发展多功能的小型城镇。听起来,似乎言之有理。
但是,在日前举办的今年达沃斯论坛之余,中欧商学院的许小年教授,以城镇化不应是行政推动,而应该是经济发展为前提的观点最为呛声。是的,学习过西方历史的人都知道,罗马人不仅以修路闻名,建设城镇更是成绩辉煌。罗马人甚至把修路和政治结合起来。城镇的主要路口修有大型广场,那里也是罗马人实施“公民”(奴隶不是公民,没有政治权力)民主议政的地方。甚至市政,法院,议院都是围绕街心广场来建设。但是,这种城镇的形成并非是先有路先有市政,恰恰相反,城市是经济发展的自然产物。学者认为,城市是自然发展的,是某种时空中最经济的经济形式支撑的。主观的管理和政治是人为的附加值。
这种建立在经济需求,然后形成共和(republic)公民(citizens)社会的城镇模式,在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时代的希腊就已形成过。罗马时期有过辉煌的历史。这些西方城镇的概念与中国的大一统的古代城市不同,理论上,希腊罗马的城镇,更多的强调“公民”概念。某种意义上说,西方现在的选举制度并非是现代产物,而是继承和发展了希腊罗马的“共和”和“公民”体制。这种非自然的、主观的共和公民理念,在历史上是短命的,相对人类的对权力和金钱的贪婪本性而言竟然是那么的脆弱。看过美国著名电影《gladiator》的人都会以为人类的正义和理性最终会战胜帝王的贪婪。从更长的过程上说,也许吧。现实中,“共和”和“民主”的城镇社会不仅受到经济的起伏而出生和消失,在主观文化上也是那么的脆弱,不堪一击。
在微博上,就有很多人担心没有榜样,还是摸着石头过河去建设城镇是不是会付出不可承担的代价。如果城镇化一旦失败,那可能是中国自然资源和政治资源最后的毁灭。是的,尽管现代经济效率比起古希腊和罗马时期高出很多。但是,共和的理念基础是从小的手工小家庭、农户转为相互依赖的社会分工,需要新的文明。例如:在农村家家蒸馒头,但是,在城镇中大家要习惯吃面包。那么,提供面包服务的商家就要负起责任提供比自己做的馒头更为经济可口的面包。而吃面包的人,可能要为面包商提供医疗、成衣、信息或是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需求。大家生活在相互依赖的城镇中,需要一套政治(这是政治的原始定义),即大家生活在一起的法律规范与管理规范。大者产生了宪法,小者产生了卫生规范。所以说,城镇的生活应该有城镇的政治生态。在这个理念上,没有特权阶级,惟有平等的公民。所以,城镇的市长因该是业余的,而不应该是专业的特权者。他应该是律师(克林顿)、商人(如纽约市长)或是医生、教师等。他们首先有足够的经济力量来支撑他们从事高尚的“为公民服务”的职业。他们任期要有明显的限制,他们的权力使用要完全透明,要接受公民的监督和问讯。
现代发达国家能够支撑这么奢侈的城镇社会并且使之成功的却来之不易。很多原本羡慕共和、公民、民主、自由的人去了法国、希腊等国回来就说。欧洲得癌症了,没救了,希望还是在中国。但是,希望不是现实。现实是,如果有选择,让你生活在欧洲、美国或是日本,你会毫不犹豫地作出选择。说欧洲得癌的人,他们也许还不知道,无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这是历史的必然:中国的城镇化道路,就像中国的工业农业科技国防现代化一样,唯一可行的方式就是模仿那条西方人走过的“共和公民社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