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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中国大陆首批可参与保险公司利润分享的保单。
年年分红, 终身享受。
三年一返还, 返还快, 回报高。
红利领取灵活方便, 客户身价只涨不跌。
生命尊严提前给付, 尽显人性关爱。
保险利益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后每满三周年时仍生存,按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2、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并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投保人。红利领取方式有:
1、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公司,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
2、
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红利余额不予计算,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保险金额。如投保人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最低投保年龄为0周岁(出生后一个月且出院),最高投保年龄为65周岁,且交费期满时年龄不得超过79周岁。
保险金额:本险种寿险危险保额是基本保额的1倍,17周岁以下(含17周岁)投保时最高保额以5万元为限。每一份保单最低保额不得低于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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