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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可以征婚吗?”

(2010-10-24 16:47:03)
标签:

权利

水晶

思想开放

申江

反馈意见

情感

女嘉宾惹争议

“这样的人可以征婚吗?”

申江一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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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期间,荐男女的一位征婚女宾在网络上引起了围观(上一博)对这样一位“40岁、待岗”的女性,反馈意见出现了各种声音。一种意见认为她的要求过高,不太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她本人各方面条件都很不理想,年龄又很大,为何对对方要求还如此苛刻?”;另一种声音表示“同情和理解可怜之人”:她可以坚持自己的要求,“ 至于结果,就算单身也不错”。

挺她的:
野百合也要有春天,很正常”
“很正常的征婚,不必大惊小怪,谁拿这个出来说事儿谁不厚道。”
“其实她有个优点,叫作内心强大”。
“虽然她有点不切实际,不过人总有梦想的,你总不能剥夺人做梦的权利吧。”
“请大家尽量理解这位大姐,不理解也不要说话不好听,毕竟选择终身伴侣对谁来说都是个案,其后果也是100%她自己负责的。
“因为自己没工作,所以才要求对方工作稳定;因为自己和父母同住,所以才要求对方有房;因为自己个子不高,所以才要求对方170以上。不然,她结这个婚有何用?找个和自己一样什么都不行的男人,还不如维持现状?婚姻中,有一种配对叫条件互补,自己缺什么,就希望对方补齐。至于条件登对,那更适用于自身硬件不错的男女,不是吗?”
“我觉得大姐索性是想先开个高价,引起注意,再慢慢还价……大姐也不容易呀,估计是生活中麻木了,这把年纪也早看透了,索性横竖横了。你看她征婚穿成那样,连个淡妆都不化,真的是佩服她的勇气。开价高是个人有要求的自由和权利,说出来又不少块肉,弄不好出名了工作也找上门来了。我还是认为她比凤姐和小月月要好多了。”
“我不厚道地表示认同,有梦想是好事,但是要切合实际,不然,这样的人生太累,而且我相信,生活中没有什么嫁不出去的女人,最终都会妥协,不妥协的也在更年期那年安排好后路了。”

 
狠骂的

    也有意见针对此文的作者,认为版面上“不应该刊登这样的女性”。对此,当时负责采访的作者阿黛儿提出她自己的想法:“10月5日的这期报纸上,两位女士都是主动找到《申》报,要求上报征婚的。这位水晶女士,她第一次找到《申》报,接待她的是我的同事,之后,我又对她进行了深入的采访,在同事为她审核身份的真伪之后,我来行文,将她内心真实的想法表达出来。她的回答和想法,我都一字未改,这是她真实的表达。当时我也有点惊讶,反复确认:“你确定要这样要求吗?要我这样写吗?”她本人都一再表示肯定。我想,不管她的想法是对是错,是合理或偏激,在如今这个思想开放的社会里,很难有同一的反应。我觉得每个人都有权利最求幸福。
    做媒体不是做销售,我反感网络上有人说“我是为了完成指标欺负了女嘉宾”。其实,女嘉宾还有更多的表述,比如“只考虑8000元月收入以上的男士”之类,最后因为篇幅有限,没有成文。
    个人感觉,水晶出于对自己后半辈子幸福的考虑,提出自己的希望和要求,我理解。至于配不配这样提,能不能找得到,那是她个人的事,诸位又何必替她杞人忧天?真实,往往是尖锐的。但如果因为其尖锐就回避真实,不让她征婚,或者剥夺她说话的权利,那才是不厚道的。觉得我是在“欺负可怜女人”的人,貌似是在维护弱者,其实你自己心里才真的是看低了人家吧?”

其实吧

    其实,这个事情还有更多的下文。当时出于热心,也算是对上报女嘉宾的关心,我有个助理曾经主动提出,一位也曾到报社寻找女伴的男性可能“与之比较相配”:上海人,年龄在45岁左右,有房独居,有稳定工作,只是收入不高,每月2000元。不过,当询问水晶需不需要我们为之牵线时,她表示:“他的收入没有到8000元,这样的人,我们小区里就有很多,要是我愿意,早就嫁掉了。”这些都是她的原话,听罢后,我也就将此事搁下,因为,确实,为她推荐中意的男嘉宾,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我也经常混迹于各大网络,喜欢看转帖,喜欢看点评,有时候,也会用马甲和人打口水仗。这些评论里,有些人很清醒,有的很激动,有的很幽默,有的则很疯狂。可这才是网络,可以自由地表达,是它的价值所在。

    也许水晶是有点怪,可让小众也有表达的权利,我想,这才是更宽容的态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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