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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理想国》第五卷(中)
苏:那么,让我们来请他答复这个问题."当你说一个人对某件事有天赋的才能而另一个人没有天赋的才能,是根据什么呢?是因一个人学习起来容易另一个人学起来困难,对吗?是不是由于有的人一学便懂,懂了就能类推,举一反三;有的人学习了好久,甚至还不记得所学的是什么东西?是不是由于有的人身体能充分地为心灵服务,有的人身子反而阻碍心灵的发展呢?你还有什么别的东西以可用来作为每一问题上区分有好天赋与没有好天赋的依据的吗?"
格:没有人能找到其他东西来作为区分的依据的了.
苏:那么,有没有一种人们的活动,从上述任何方面来看,男性都不胜于女性?我们要不要详细列举这种活动,像烹饪.织布.做糕点等等,女人以专家自命,如果男人胜了,她们觉得害羞,怕成为笑柄的?
格:你说得对.我们可以说,一种性别在一切事情上都远不如另一性别.尽管在许多事物上,许多女人确实比许多男人更为擅长,但是总的看来,情况是如你所说的那样.
苏:那么,我的朋友,没有任何一项管理国家的工作,由于女人在干而专属于女性,或者因为男人在干而专属于男性.各类的天赋才能一般分布于男女两性.根据自然,各种职务,不论男的女的全可参加,只是总的说来,女的比男的弱一些罢了.
格:十分对.
苏:那么,我们要否将一切职务都分配给男人而丝毫不分配给女人?
格:啊,那怎么行呢?
苏:我们还是这么说的好我想;有的女人有搞医药的天赋,有的没有,有的女人有音乐天赋,有的没有.
格:的确.
苏:我们能不能说:有的女人有运动天赋,爱好战斗,有的女人本性不爱战斗,不爱好运动?
格:当然能说.
苏:我们同样的道理能不能说有的爱智,有的厌智,有的刚烈,有的懦弱?
格:也能这样说.
苏:所以,有的女人具有担任护卫者的才能,有的没有这类才能;至于,男人难道我们不能根据等同的禀赋来选择男的保卫者吗?
格:是这么样.
苏:那么,女人男人能够有同样的才能适宜于担任国家保卫者的职务,分别仅在于女人弱些男人强些而已.
格:显而易见是这样.
苏:所以应该挑选这种女子和这种男子住在一起同负护卫者的职责,女的男的才能既然相似禀赋相似.
格:当然.
苏:相同的禀赋应该给同样的职务,不是吗?
格:是的.
苏:话又说回到前面.我们赞同给护卫者的妻子们以音乐与体育上的锻炼,并不违背自然.格:毫无疑问的.
苏:所以我们的立法并不是不切实际的空想,我们既然提出的法律是合乎自然的.看来倒是目下流行的做法是不自然的.
格:好似这样.
苏:那么,我们所要考虑的问题是:我们的建议是否行得通?假如行得通的话,它们是否最好?
格:是这么个问题.
苏:我们已同意是可以行得通的,不是吗?
格:是的.
苏:那么,我们要取得相同意见的次一个问题是:我们建议的是不是最好?
格:当然是的.
苏:好,为了培养护卫者目的,我们对女子和男子并不用两种不同的教育方法,特别是因为不论女性男性,我们所提供的天然禀赋是相同的.
格:应是相同的教育.
苏:那么,对下面的问题,你的意见怎样?
格:什么问题呢?
苏:问题是:你以为男人们是有的好些有的差些,还是全部男人全是一样的呢?
格:他们当然不会是一样的.
苏:那么,在我们正在建立的这个国家里,哪些男人是更好的男人?是受过我们所描绘过的那种教育的护卫者呢,还是受过制鞋技术教育的鞋匠呢?
格:这是很可笑的.
苏:我明白.但护卫者是不是最好的公民,请你告诉我?
格:是最好的.好得很多.
苏:那么,是否这些女护卫者也是最好的女人吗?
格:她们也是最好的.
苏:一个国家里可以造就这些出类拔萃的女人和男人,还有什么事情比这个更加好的吗?
格:没有的.
苏:这是受了我们所描述过的音乐与体操教育的后果吧?
格:当然是对的.
苏:那么,我们所提议的立法,不但是可能的,而且对国家也是最好的.
格:的确是的.
苏:那么,女的护卫者必须裸体操练,她们既然以美德做衣服.她们必须和男人一起参加战争,以及履行别的护卫者的义务,这是她们唯一的职责.在这些工作中她们承担比较轻些的,因为女性的体质比较文弱.假如有任何男人对女人(出于最好的动机)裸体操练加以嘲笑,正象诗人品达所云"采不熟之果",自己不智,反笑人愚,他就显然不明白自己在笑什么,在做什么.须知,"有益的则美,有害的则丑"这一句话,如今是名言,将来同样也是名言.
格:我完全赞同.
苏:在讨论妇女法律问题上,我们可以说已越过了第一个浪头,总算幸而没有遭受灭顶之灾.我们规定了男的护卫者与女的护卫者必须担任同样的职务;而且相当一致地证明了,这个建议不仅是可行的,并且是有益的.
格:的确这样,你越过的浪头可不小呀!
苏:你如果看到了第二个浪头,你便不会说第一个浪头大了.
格:那么,讲下去,叫我来看看.
苏:上面作为这个论证以及前面的一切论证的结果,依我看,是一条如下的法律.
格:什么样的呢?
苏:这些女人应当归这些男人共有,任何人全都不得与任何人组成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同样地,儿童也全公有,父母不知道谁是自己的子女,子女也不知道谁是自己的父母.
格:这比前面说的是一个更大的浪头了,让人怀疑这个建议是不是行得通,有没有什么好处.
苏:啊,关于有没有什么好处,这点我看不必怀疑,谁都不会否认妇女儿童一律公有有最大的益处.但是,是不是行得通?据我看来,这个问题将引起极大的争论.
格:两个问题全要大争而且特争的.
苏: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我要腹背受敌了.我本来希望你同意这个建议是有益的,那样我就可以避重就轻来讨论是不是行得通的问题了.
格:你休想滑过去,让我发觉了!你不许走,你得对于两个建议,都要说出道理来.
苏:好,我情愿受罚,但请你原谅叫我休息一下.有那么一种懒汉,他们独自徘徊,想入非非,不急于找到实现他们愿望的方法,他们暂时放下,不愿自寻烦恼去考虑行得通与行不通的问题;姑且当作已经如愿以偿了,然后在想象中将那些大事安排起来,高高兴兴地描写如何实现如何推行;这样做他们原来懒散的心灵更加懒散了.我也犯这个毛病,很想把是否行得通的问题推迟一下,回头再来研究它.现在我们假设这是行得通的;在你许可之下,我先愿意探讨治理者们在实行起来时如何安排这些事情.同时还要证明这些安排对于国家对于护卫者都有极大的益处.我准备与你先研讨这个问题,然后再考虑其它问题,你假如赞成的话.
格:我同意,请讲下去.
苏:那么我以为,治理者与他们的辅助者假如都名副其实的话,辅助者必须愿意接受命令,而治理者必须发布命令......在一些事情中按照法律发布命令,在另一些我们叫他们自己斟酌的事情中依据法律的精神发布命令.
格:大约是的.
苏:那么,你假设这个立法者选出了一些男人,同时选出了一些女人,这些女人的品质和这些男人一样,然后把这些女人派给这些男人.这些男人女人同吃同住,没有任何私财;相互在一起,共同锻炼,天然的需要致使两性的结合.我所说的这类情况不是一种必然的结果吗?
格:这不是几何学的必然,而是情欲的必然.对于大多数人的行动来讲,情欲的必然比几何学的必然有更大的强制力和说服力.
苏:确是这样.不过再说,格劳孔,两性行为方面或任何他们别的行为方面如果毫无秩序,杂乱无章,这在幸福的国家里是亵渎的.我们的治理者是决不能允许这样的.
格:是的,这是错的.
苏:所以很明白,婚姻大事应尽量安排得庄严神圣,若婚姻是庄严神圣的,也就能是最有益的.
格:的确.
苏:那么,怎样做到最有益呢?格劳孔,请告诉我,我在你家里看见一些猎狗和不少纯种公鸡,关于它们的交配与生殖你注意过没有?
格:你说什么?
苏:首先,在这些纯种之中......它们尽管都是良种......是不是有一些证明比别的一些更优秀呢?
格:是的.
苏:那么,你是相同对待地加以繁殖呢,还是用最大的注意力选出最优秀的品种加以繁殖后代的呢?
格:我是选择最优秀的加以繁殖.
苏:再说,你选择年龄最小的,还是选择最老的,还是尽力选择那些正在壮年的加以繁殖呢?
格:我挑选那些正在壮年的.
苏:你假如不这样选种,你不是要你的猎狗和公鸡的品种每况愈下吗?
格:是的.
苏:马同其它兽类怎么样?会有不同情况吗?
格:假若不是这样,那才怪呢?
苏:天啊!我亲爱的朋友,这个原则同样假如适用于人类的话,需要我们的统治者拿出多高明的手腕呀!
格:是适用的.但为何说需要高明的手腕呢?
苏:因为他们需要用大量我们前面讲过的那种药物.对肯用规定的膳食,不必服药的病人,普通的医生就可以应付了.假如遇到需要服用药物的病人,我们就知道需要一个敢想敢做的医生才行了.
格:是的.不过和我们的问题有什么关系?
苏:这个,大约是治理者为了被治理者的利益,有时不得不使用一些假话与欺骗.我以为我们说过,它们全是作为一种药物使用的.
格:是的,是的.
苏:那么,在他们结婚和生育方面,这个"对"看起来还不是个最小的"对"呢.
格:怎么啦?
苏:从上面同意的结论里,我们能够推断:最好的男人必须与最好的女人尽多结合在一起,反之,最坏的和最坏的要尽少联合在一起.最好者的下一代必须培养成长,最坏者的下一代则不予养育,假如品种要保持最高质量的话;除了治理者外,不应该别人知道这些事情的进行过程.否则,护卫者中难免彼如争吵闹不团结.
格:十分对.
苏:依照法律须有假期,新郎新妇欢聚宴饮,祭享神明,诗人作赞美诗,祝贺嘉礼.结婚人数的多寡,要考虑到战争.疾病以及其它因素,由治理者们斟酌决定;要想保持恰当的公民人口,尽量使城邦不至于过大或过小.
格:是的.
苏:我想某些巧妙的抽签办法一定要被设计出来,以便使不合格者在每次求偶的时候,只好怪自己运气不好而就不能怪治理者.
格:的确是的.
苏:我想当年轻人在战争中证明他们英勇卫国功勋昭著的,一定要给以荣誉和奖金,并且给以更加多的机会,使与妇女配合,由他们身上获得尽量多的后裔.
格:对得很.
苏:生下来的孩子将由管理这些事情的官员带去抚养.这些官员或女或男,或男女全有.因为这些官职对女人男人一样开放.
格:是对的.
苏:优秀者的孩子,我想他们会带到托儿所去,交给保姆来抚养;保姆住在城中另一区内.至于一般或其他人生下来有先天缺陷的孩子,他们将秘密地加以处理,有关情况谁都不明白.格:是的.这是保持治理者品种纯洁的必需条件.
苏:他们监管抚养孩子的事情,在母亲们有奶的时候,他们教引母亲们到托儿所喂奶,但竭力不让她们认清自己的孩子.母亲的奶如果不够,他们另外找奶妈.他们将注意不使母亲们喂奶的时间太长,将给孩子守夜以及其它麻烦事情交给奶妈和保姆去干.
格:你将护卫者妻子抚育孩子的事情,安排得如此轻松!
苏:这是应该的.如今让我们谈谈我们规划的第二部分.我们曾经说过,儿女应该出生在父母年轻力壮的时期.
格:的确.
苏:你同意一个女人精力最好的时候可以说大约是二十年,男人是三十年吗?
格:你想要选择哪几年?
苏:女人应当从二十岁到四十岁为国家抚养儿女,男人应该从过了跑步速度最快的年龄到五十五岁.
格:这是男女在身心两方面都精力旺盛的时候.
苏:所以,如超过了这个年龄或不到这个年龄的任何人也给国家生孩子,我们说,这是亵渎的不正义的.因为他们生孩子(事情假如不被发觉的话)得不到男女祭司和全城邦的祷告祝福......这种祝祷是每次正式的婚礼全可以得到的,祈求让优秀的对国家有贡献的父母所生的下代胜过老一代变得更加优秀,对国家更加有益......这种孩子是愚昧和淫乱的产物.
格:十分对.
苏:同样的法律也适用于这样的情况:一个尚在壮年的女子与一个尚在壮年的男人苟合,未得治理者的准许.由于我们将说他们给国家丢下一个私生子,这是不合法的,亵渎神明的.格:对极了.
苏:但是,我想女人和男人过了生育之年,我们便让男人同任何女人相处,除了女儿与母亲,女儿的女儿还有母亲的母亲.至于女人同样可以和任何男人相处,只除了儿子.父亲,或父亲的父亲和儿子的儿子.我们一定要警告他们,不论如何不得让所怀的胎儿得见天日,如不能防止,就必须加以处理,因这种后代是不应当抚养的.
格:你所讲的这些话全很有道理.但是他们将怎样辨别各人的父亲.女儿和你刚才所讲的各种亲属的关系呢?
苏:他们是十分难辨别.但是有一个办法,即,当他们中间有一个做了新郎之后,他将把所有在他结婚后第十个月或者第七个月里出生的男孩作为他的儿子,女孩作为他的女儿;他们全叫他父亲.他又把这些儿女的儿女称做孙子孙女,这些孙子孙女都叫他的同辈为祖父祖母.所有孩子都将父母生自己期间出生的男孩女孩称呼为兄弟姐妹.他们不允许有我们刚才所讲的那种性关系.但是,法律准许兄弟姐妹同居,抽签假如决定而且特尔斐的神示也表示同意的话.
格:很对.
苏:所以,格劳孔,这就是我们城邦里护卫者中间妇女儿童公有的做法.这个做法与我们政治制度的其余部分是一致的,并且是最好最好的做法.这一点我们一定要在下面以论辩证实之.你认为然否?
格:的确.
苏:所以,为取得一致意见,我们是否首先要问一问我们自己:什么是国家制度的至善,什么是立法者立法所追求的至善,以及,什么是极恶;其次,我们是否要考虑一下,我们刚刚提出的建议是否与善的足迹一致而不同恶的足迹一致?
格:太对啦.
苏:那么,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还有什么比闹分裂化一为多更恶的吗?还有什么比讲团结化多为一更加善的吗?
格:当然没有的.
苏:那么,当全体公民对于养生送死尽量做到万家同欢万家同悲时,这种共苦同甘是否维系团结的纽带?
格:的确是的.
苏:假如同处一国,同一遭遇,各人的感情却不一样,哀乐不同,那么,团结的纽带就会中断了.
格:当然如此.
苏:这种情况的发生由于不是公民们对于"我的"."非我的"还有"别人的"这些词语说起来不能异口同声不能一致吗?
格:确是这样.
苏:那么,一个国家最大多数的人,对同样的东西,可以同样地说"非我的"."我的",这个国家就是管理得最好的国家.
格:最好的.
苏:当一个国家最象一个人的时候,它是管理得最好的国家.例如象我们中间某一个人的手指受伤了,整个身心作为一个人的有机体,在统一指挥下,对一部分所感受的痛苦,全身都感觉到了,这就是我们说这个人在手指部分有痛苦了.这个道理同样可以应用到一个人的别的部分,说一个人感到痛苦或感到快乐.
格:同样,象你所说的,管理得最好的国家最象各部分痛痒相关的一个有机体.
苏:那么,任何一个公民有时有坏的遭遇,有时有好的遭遇,这种国家十分可能会说,受苦的总是国家自己的一个部分,有福应该同享,有难应当同当.
格:一个管理得很好的必须是这样的国家.
苏:如今是时候了,我们应该回到我们这个国家来看看,是否这里可以看到我们所一致同意过的那些品质,不似其他国家.
格:我们应该这样做.
苏:好,那么,在我们的国家里,也有治理者与人民,和在别的国家里一样,是吗?
格:是这样的.
苏:他们相互互称公民,不是吗?
格:当然是的.
苏:在其他国家里,老百姓对他们的治理者,除了称呼他们为公民外,还称他们什么呢?
格:在许多国家里称他们首长;在平民国家里叫他们治理者.
苏:在我们国家里对于治理者除了叫他们公民之外还叫他们什么?
格:保护者和辅助者.
苏:他们怎么叫人民?
格:纳税者和供应者.
苏:其他国家的治理者怎么样称呼人民?
格:奴隶.
苏:治理者如何相互称呼?
格:同事们.
苏:我们的治理者如何相互称呼?
格:护卫者和同事们.
苏:告诉我,在别的国家里是否治理者同事们之间有的以朋友互称,有的却不是?
格:是的,这十分普遍.
苏:他们是否把同事中的朋友看作自己人,把其他同事当作外人?
格:是这样.
苏:你们的护卫者们怎么样?其中有没有人将同事看成或说成外人的?
格:当然不会有.他肯定会把他所碰到的任何人看作是和他有关系的,是他的姐妹.兄弟,或者父亲.母亲,或他的儿子.女儿,或他的祖父.祖母.孙子.孙女.
苏:你回答得好极了.请再告诉我一点.这些亲属名称只是个空名呢,还是必定有行动来配合这些名称的呢?对所有的父辈,要不要按照习惯,表明尊敬,要不要照顾他们,顺从他们,既然反此的行为是违天背义为神人所共愤的?要不要叫这些道理成为了人们对待父亲和其他各种亲属应有态度的,从全体人民那儿一致听到的神谕呢?还是让别的某种教导从小就充塞孩子们的耳朵呢?
格:要这些道理.亲属名称假如仅仅是口头上说说的,而无行动配合,这是荒谬的.
苏:那么,这个国家不同于其他任何国家,在这里大家更将异口同声歌颂我们刚才所说的"我的"这个词儿.假设有任何一个人的境遇好,大家就都说"我的境遇好",假如有任何一个人的境遇不好,大家便都说"我的境遇不好".
格:很对.
苏:我们有没有讲过,这种认识这种措词可以引起共苦同甘彼此一体的感觉?
格:我们讲过.而且讲得对.
苏:那么护卫者们将比别的公民更将公有同一事物,并称作为"我的",并且因这种共有关系,他们苦乐同感.
格:极是.
苏:那么,除了国家的政治制度以外,在护卫者之间妇女儿童的公有不也是产生乐苦与共的原因吗?
格:这无疑是最主要的原因.
苏:我们还曾经一致说过,这是一个国家的最大的善,我们还曾将一个管理得好的国家比之于个人的身体,各部分乐苦同感,息息相关.
格:我们一致这么说过,说得十分对.
苏:我们还说,在辅助者之间妇女儿童公有对国家来说也是最大的善,而且是这种善的原因.
格:完全可这么说.
苏:这个说法和我们前面的话是一致的.因我想我们曾经说过,我们的护卫者不应当有私人的房屋.土地以及其它私人财产.他们从别的公民那儿,得到每日的工资,作为他们服务的报酬,大家一起消费.真正的护卫者就要如此.
格:你说得很对.
苏:那么,我们已经讲过的和我们正在这里讲的这些规划,是否能确保他们成为更名副其实的保卫者,防止他们把国家弄得四分五裂,将公有的东西各各说成"这是我的",各人把他所能从公家弄到手的东西拖到自己家里去,将妇女儿童看作私产,各家有各家的苦乐悲欢呢?他们最好还是对什么叫自己的有同一看法,行动有同一目标,尽力团结一致,苦甘与共.
格:非常对.
苏:那么,互相涉讼彼此互控的事情,在他们那里不就不会发生了吗?因他们一切公有,一身之外别无长物,这使他们之间不会发生纠纷.因为人们之间的纠纷,都是因为财产,儿女与亲属的私有所造成的.
格:他们之间将不可能发生诉讼.
苏:再说,他们之间也不大可能发生行凶殴打的诉讼事件了.因我们将布告大众,年龄相同的人之间,自卫是善的和正义的.这样能够强迫他们注意锻炼,增进体质.
格:十分对.
苏:这样一项法令还有一个好处.一位勃然发怒的人经过自卫,怒气发泄,争吵也便不至于走到极端了.
格:的确.
苏:应当权力赋于年长者,让他们去管理和督教所有比较年轻的人.
格:道理极明白.
苏:再说,理所当然,年轻人是不大会向老年人动武或者殴打的,治理者除非命令他们这样做.我认为年轻人也不大会向老年人有其他无礼行为的.有两种心理在约束他们:一是畏惧之心,一是羞耻之心.羞耻之心阻挡他去冒犯任何可能是他父辈的人;畏惧之心使他害怕有人来援助受害者,而援助者或许是他的儿辈.兄弟或父辈.
格:当然结果是如此.
苏:因此,我们的法律将从一切方面促使护卫者们互相和平相处.是吧?
格:十分和平!
苏:只要他们内部没有纷争,就不担心城邦的其他人和他们闹纠纷或互相闹纠纷了.
格:是的,不要担心.
苏:他们将摆脱一些十分琐碎无聊的事情.这些事是不值得去烦心的,我真不愿去谈到它们.例如,要去奉承富人,要劳神焦思去养活一家大小,一会儿还债,一会儿借债,要想尽办法挣几个大钱给妻子仆役去花费.全部这些事琐琐碎碎,大家都知道,不值一提.
格:啊,连瞎子也全部明白这个道理.
苏:那么,他们将彻底摆脱这一切,就如入极乐世界,生活得比最幸福的奥林匹克胜利者还要幸福.
格:怎会的呢?
苏:他们得到的比奥林匹克胜利者还要多得多.他们的胜利更加光荣,他们受到的公众奉养更全面.他们赢得的胜利是全国的资助.他们得到的报酬是他们还有他们的儿女都由公家供养.他们所需要的一切,全由公家配给.活着为全国公民所敬重,死后受荣哀备至的葬礼.
格:真是很优厚.
苏:你还记得吗?从前辩论时,有人责怪我们没有让护卫者们得到幸福,说他们掌握一切,自己却什么也没有.我想你还记得,我们曾经答应过,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回到这个问题上来;当时我们所关心的是使一个护卫者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护卫者,尽可能让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得到幸福,而不是只为某一个阶级考虑,只要一个阶级得到幸福.
格:我记得的.
苏:那么,好,我们的扶助者的生活既然看来比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胜利者的生活还要好,那么,还有什么必要去同鞋匠,其他匠人,以及农民的生活去比较吗?
格:我认为没有必要的.
苏:再者,我们不妨将我在别的地方说过的一些话在这里重说一遍.如果护卫者一心追求一种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护卫者应当有的幸福生活,不满足于一种恰当的安稳的,在我们看来是最好的生活,反而叫一种幼稚愚蠢的快乐观念困扰.支配,以至利用权力损公肥私,损人利己,那么他迟早会发现赫西俄德说的"在某种意义上大多于全"这句话的确是至理名言!
格:如果他听我的劝告,他会依然去过原来的这种生活.
苏:那么,你赞同女子也过我们所描述的这种生活?......女子和男子有共同的教育.有共同的子女与共同保护其它公民;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外出打仗,女子与男子都应该象猎犬似的,一起守卫一起追逐;而且,可能以尽一切方式共有一切事物?你同意,只有这样做他们才能把事情做得最好,既不违反女子与男子不同的自然特性,也不违反女子与男子之间天然的同伴关系?
格:我赞同.
苏:那么,还有待于研究的问题是:这样的共同关系能不能似在别的动物中那样,真正在人与人之间建立起来呢?如果可能,还要问,怎样做才可能?
格:我正要提这个问题,被你抢先说了.
苏:他们在战争中将会怎么做,是明摆着的我以为.
格:怎样做?
苏:她们将同男子一起整队出发,带了身强力壮的孩子,让他们见识一下将来长大了要做的事情,象别的行业中带着孩子看看一样.除了看看之外,这些孩子还要帮助他们的父母从事各种军中勤务,并且侍候他们的父母.你有否看到过技工(譬如陶工)的孩子在自己正式动手做之前有过长期的观察和帮做的过程?
格:我看见过的.
苏:陶工难道倒更应当比护卫者注意去教育他们的孩子,让孩子们跟他们见识和实习,以便将来做好自己的工作?
格:这种念头便太可笑了.
苏:再说,人也象动物一样,越是在后代跟前,对敌人作战也越是勇猛.
格:的确是这样.不过苏格拉底,冒的危险可也不小呀!胜败兵家常事.如果打了败仗,他们的后代将同他们自己一样遭受到巨大损失,以致劫后遗民复兴祖国成为不可能.
苏:你的话是对的.但你想永恒不让他们冒任何危险吗?
格:决无此意的.
苏:危险假如非冒不可的话,那么冒险而取得胜利者不是可以经过锻炼而得到进步吗?
格:显然这样.
苏:一个长大了要当军人的人,少年时不去实习战争,以为这个险不值得冒,或冒不冒差别不大,你看这个想法对不对?
格:不对.这个险冒与不冒,对要做军人的人有非常大的区别.
苏:那么,作为前提我们一定要让孩子们从小实地见习战争,同时我们也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危险,如此便两全了.是不是?
格:是这样.
苏:那么,首先他们的父辈,关于军事总不见得没有一点经验吧?总明白点哪些是不危险的,哪些战役是危险的吧?
格:他们应该懂得的.
苏:所以他们可以带去孩子参加不危险的战役,不带他们去参加有危险的战役.
格:是的.
苏:他们将把孩子们交给那些在年龄和经验方面都有资格当孩子们教师和领导者的,不是滥竽充数的军官去带领.
格:这是十分合适的.
苏:但我们也要看见,人们遭遇意外是屡见不鲜的.
格:确实是的.
苏:因此我以为,为了预防意外,应该我们一开始便给孩子们装上翅膀,必要时让他们可以振翼高飞.
格:什么意思呢?
苏:我们一定要让孩子们从小学会骑马,然后带他们骑马到战场上去察看战斗,可不要叫他们骑那种好战的劣马,而要让他们骑那种既跑得快而又容易驾驭的驯马.如此他们就既可以很好地看到自己将来要做的事情,一有危险,只要他们跟着长辈领导人,又可以迅速撤离.
格:我看你的话是对的.
苏:那么,关于军事纪律应该怎样规定?士兵应该如何对待敌人,如何对待自己人?我的想法不知对不对?
格:请把你的想法告诉我.
苏:任何士兵假如开小差逃跑,或者丢掉武器,或者由于胆怯犯了其它类似的错误,这种士兵要不要被下放去当工匠或者农夫?
格:当然要.
苏:任何士兵给敌人活捉做了战俘,我们同意不同意,把他当作礼物送给敌人,随敌人怎么去处理他?
格:我完全同意.
苏:假如一个士兵在战场上勇敢超群,英名远扬,他应当首先受到战场上战友们的致敬,然后再受到少年和儿童的致敬.你赞成不赞成?
格:我同意.
苏:他还应当受到他们对他伸出右手的欢迎?
格:应该的.
苏:可是,我想你不会再赞成我以下的话了.
格:什么话?
苏:他应当吻每一个人,而且被每一个人所亲吻.你同意吗?
格:完全同意.我对于这条法令,还要补充一点:在该战役期间他要爱谁,谁都不准拒绝.理由是:他假如在爱着什么人(男的或女的),他就会更热切地要赢得光荣.
苏:好极了.我们已经说过,结婚的机会对于优秀人物,应当多多益善,以便让他们尽可能地多多生孩子.
格:是的,我们曾经这么说过的.
苏:可是荷马诗篇中还说起过,用下述方法敬重年轻人中的勇士也是正当的.荷马告诉我们,阿雅斯打起仗来英勇异常,在宴席上受到了全副脊肉的赏赐;这样对于年轻勇士既是荣誉,还能够增强他们的体力.
格:很对.
苏:那么,我们这儿至少可以把荷马作为我们的榜样.在祭礼及其它类似场合上,我们表扬那些智勇双全功勋卓著的优秀人物,给他们唱赞美诗,给他们刚才讲过的那些特殊礼遇,给予上座,羊羔美酒,这样对这些男女勇士,既增强了他们的体质,又给了他们荣誉.
格:你说得很好了.
苏:好,那么,那些战死沙场,......有人假如死后英名扬,难道我们不能首先肯定他是名门望族的金种子吗?
格:绝对可以的.
苏:我们要否相信,赫西俄德诗篇里所说的黄金种子死之后成为"置身河岳的精灵,保卫下民的救星"?
格:当然要的.
苏:我们要否去询问一下阿波罗,随后按照他所指示的隆重方式安葬这些勇士神人?
格:我们还能采用什么其他方式吗?
苏:并且,我们以后还要对他们的坟墓按时祭扫,尊崇死者有若神明.我们还要把同样的荣誉给予那些因年老或者别的原因而死亡的,在正常的一生活动中表现得十分优秀的人物.对吗?
格:肯定是的.
苏:再说,我们的士兵应该怎么样对待敌人?
格:在哪些方面?
苏:首先在变战败者为奴隶方面.希腊人征服其他希腊城邦,把同一种族的人降为奴隶,你以为这样做是合乎正义的吗?还是,......不仅自己不这样,而且
还竭力阻止别的城邦如此做,使大家看到有被蛮族征服的危险,让希腊人和希腊人团结起来,互相不伤害蔚然成风.......还是这样合乎正义呢?
格:希腊人和大家团结一致的好.
苏:那么,我的朋友,没有任何一项管理国家的工作,由于女人在干而专属于女性,或者因为男人在干而专属于男性.各类的天赋才能一般分布于男女两性.根据自然,各种职务,不论男的女的全可参加,只是总的说来,女的比男的弱一些罢了.
格:十分对.
苏:那么,我们要否将一切职务都分配给男人而丝毫不分配给女人?
格:啊,那怎么行呢?
苏:我们还是这么说的好我想;有的女人有搞医药的天赋,有的没有,有的女人有音乐天赋,有的没有.
格:的确.
苏:我们能不能说:有的女人有运动天赋,爱好战斗,有的女人本性不爱战斗,不爱好运动?
格:当然能说.
苏:我们同样的道理能不能说有的爱智,有的厌智,有的刚烈,有的懦弱?
格:也能这样说.
苏:所以,有的女人具有担任护卫者的才能,有的没有这类才能;至于,男人难道我们不能根据等同的禀赋来选择男的保卫者吗?
格:是这么样.
苏:那么,女人男人能够有同样的才能适宜于担任国家保卫者的职务,分别仅在于女人弱些男人强些而已.
格:显而易见是这样.
苏:所以应该挑选这种女子和这种男子住在一起同负护卫者的职责,女的男的才能既然相似禀赋相似.
格:当然.
苏:相同的禀赋应该给同样的职务,不是吗?
格:是的.
苏:话又说回到前面.我们赞同给护卫者的妻子们以音乐与体育上的锻炼,并不违背自然.格:毫无疑问的.
苏:所以我们的立法并不是不切实际的空想,我们既然提出的法律是合乎自然的.看来倒是目下流行的做法是不自然的.
格:好似这样.
苏:那么,我们所要考虑的问题是:我们的建议是否行得通?假如行得通的话,它们是否最好?
格:是这么个问题.
苏:我们已同意是可以行得通的,不是吗?
格:是的.
苏:那么,我们要取得相同意见的次一个问题是:我们建议的是不是最好?
格:当然是的.
苏:好,为了培养护卫者目的,我们对女子和男子并不用两种不同的教育方法,特别是因为不论女性男性,我们所提供的天然禀赋是相同的.
格:应是相同的教育.
苏:那么,对下面的问题,你的意见怎样?
格:什么问题呢?
苏:问题是:你以为男人们是有的好些有的差些,还是全部男人全是一样的呢?
格:他们当然不会是一样的.
苏:那么,在我们正在建立的这个国家里,哪些男人是更好的男人?是受过我们所描绘过的那种教育的护卫者呢,还是受过制鞋技术教育的鞋匠呢?
格:这是很可笑的.
苏:我明白.但护卫者是不是最好的公民,请你告诉我?
格:是最好的.好得很多.
苏:那么,是否这些女护卫者也是最好的女人吗?
格:她们也是最好的.
苏:一个国家里可以造就这些出类拔萃的女人和男人,还有什么事情比这个更加好的吗?
格:没有的.
苏:这是受了我们所描述过的音乐与体操教育的后果吧?
格:当然是对的.
苏:那么,我们所提议的立法,不但是可能的,而且对国家也是最好的.
格:的确是的.
苏:那么,女的护卫者必须裸体操练,她们既然以美德做衣服.她们必须和男人一起参加战争,以及履行别的护卫者的义务,这是她们唯一的职责.在这些工作中她们承担比较轻些的,因为女性的体质比较文弱.假如有任何男人对女人(出于最好的动机)裸体操练加以嘲笑,正象诗人品达所云"采不熟之果",自己不智,反笑人愚,他就显然不明白自己在笑什么,在做什么.须知,"有益的则美,有害的则丑"这一句话,如今是名言,将来同样也是名言.
格:我完全赞同.
苏:在讨论妇女法律问题上,我们可以说已越过了第一个浪头,总算幸而没有遭受灭顶之灾.我们规定了男的护卫者与女的护卫者必须担任同样的职务;而且相当一致地证明了,这个建议不仅是可行的,并且是有益的.
格:的确这样,你越过的浪头可不小呀!
苏:你如果看到了第二个浪头,你便不会说第一个浪头大了.
格:那么,讲下去,叫我来看看.
苏:上面作为这个论证以及前面的一切论证的结果,依我看,是一条如下的法律.
格:什么样的呢?
苏:这些女人应当归这些男人共有,任何人全都不得与任何人组成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同样地,儿童也全公有,父母不知道谁是自己的子女,子女也不知道谁是自己的父母.
格:这比前面说的是一个更大的浪头了,让人怀疑这个建议是不是行得通,有没有什么好处.
苏:啊,关于有没有什么好处,这点我看不必怀疑,谁都不会否认妇女儿童一律公有有最大的益处.但是,是不是行得通?据我看来,这个问题将引起极大的争论.
格:两个问题全要大争而且特争的.
苏: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我要腹背受敌了.我本来希望你同意这个建议是有益的,那样我就可以避重就轻来讨论是不是行得通的问题了.
格:你休想滑过去,让我发觉了!你不许走,你得对于两个建议,都要说出道理来.
苏:好,我情愿受罚,但请你原谅叫我休息一下.有那么一种懒汉,他们独自徘徊,想入非非,不急于找到实现他们愿望的方法,他们暂时放下,不愿自寻烦恼去考虑行得通与行不通的问题;姑且当作已经如愿以偿了,然后在想象中将那些大事安排起来,高高兴兴地描写如何实现如何推行;这样做他们原来懒散的心灵更加懒散了.我也犯这个毛病,很想把是否行得通的问题推迟一下,回头再来研究它.现在我们假设这是行得通的;在你许可之下,我先愿意探讨治理者们在实行起来时如何安排这些事情.同时还要证明这些安排对于国家对于护卫者都有极大的益处.我准备与你先研讨这个问题,然后再考虑其它问题,你假如赞成的话.
格:我同意,请讲下去.
苏:那么我以为,治理者与他们的辅助者假如都名副其实的话,辅助者必须愿意接受命令,而治理者必须发布命令......在一些事情中按照法律发布命令,在另一些我们叫他们自己斟酌的事情中依据法律的精神发布命令.
格:大约是的.
苏:那么,你假设这个立法者选出了一些男人,同时选出了一些女人,这些女人的品质和这些男人一样,然后把这些女人派给这些男人.这些男人女人同吃同住,没有任何私财;相互在一起,共同锻炼,天然的需要致使两性的结合.我所说的这类情况不是一种必然的结果吗?
格:这不是几何学的必然,而是情欲的必然.对于大多数人的行动来讲,情欲的必然比几何学的必然有更大的强制力和说服力.
苏:确是这样.不过再说,格劳孔,两性行为方面或任何他们别的行为方面如果毫无秩序,杂乱无章,这在幸福的国家里是亵渎的.我们的治理者是决不能允许这样的.
格:是的,这是错的.
苏:所以很明白,婚姻大事应尽量安排得庄严神圣,若婚姻是庄严神圣的,也就能是最有益的.
格:的确.
苏:那么,怎样做到最有益呢?格劳孔,请告诉我,我在你家里看见一些猎狗和不少纯种公鸡,关于它们的交配与生殖你注意过没有?
格:你说什么?
苏:首先,在这些纯种之中......它们尽管都是良种......是不是有一些证明比别的一些更优秀呢?
格:是的.
苏:那么,你是相同对待地加以繁殖呢,还是用最大的注意力选出最优秀的品种加以繁殖后代的呢?
格:我是选择最优秀的加以繁殖.
苏:再说,你选择年龄最小的,还是选择最老的,还是尽力选择那些正在壮年的加以繁殖呢?
格:我挑选那些正在壮年的.
苏:你假如不这样选种,你不是要你的猎狗和公鸡的品种每况愈下吗?
格:是的.
苏:马同其它兽类怎么样?会有不同情况吗?
格:假若不是这样,那才怪呢?
苏:天啊!我亲爱的朋友,这个原则同样假如适用于人类的话,需要我们的统治者拿出多高明的手腕呀!
格:是适用的.但为何说需要高明的手腕呢?
苏:因为他们需要用大量我们前面讲过的那种药物.对肯用规定的膳食,不必服药的病人,普通的医生就可以应付了.假如遇到需要服用药物的病人,我们就知道需要一个敢想敢做的医生才行了.
格:是的.不过和我们的问题有什么关系?
苏:这个,大约是治理者为了被治理者的利益,有时不得不使用一些假话与欺骗.我以为我们说过,它们全是作为一种药物使用的.
格:是的,是的.
苏:那么,在他们结婚和生育方面,这个"对"看起来还不是个最小的"对"呢.
格:怎么啦?
苏:从上面同意的结论里,我们能够推断:最好的男人必须与最好的女人尽多结合在一起,反之,最坏的和最坏的要尽少联合在一起.最好者的下一代必须培养成长,最坏者的下一代则不予养育,假如品种要保持最高质量的话;除了治理者外,不应该别人知道这些事情的进行过程.否则,护卫者中难免彼如争吵闹不团结.
格:十分对.
苏:依照法律须有假期,新郎新妇欢聚宴饮,祭享神明,诗人作赞美诗,祝贺嘉礼.结婚人数的多寡,要考虑到战争.疾病以及其它因素,由治理者们斟酌决定;要想保持恰当的公民人口,尽量使城邦不至于过大或过小.
格:是的.
苏:我想某些巧妙的抽签办法一定要被设计出来,以便使不合格者在每次求偶的时候,只好怪自己运气不好而就不能怪治理者.
格:的确是的.
苏:我想当年轻人在战争中证明他们英勇卫国功勋昭著的,一定要给以荣誉和奖金,并且给以更加多的机会,使与妇女配合,由他们身上获得尽量多的后裔.
格:对得很.
苏:生下来的孩子将由管理这些事情的官员带去抚养.这些官员或女或男,或男女全有.因为这些官职对女人男人一样开放.
格:是对的.
苏:优秀者的孩子,我想他们会带到托儿所去,交给保姆来抚养;保姆住在城中另一区内.至于一般或其他人生下来有先天缺陷的孩子,他们将秘密地加以处理,有关情况谁都不明白.格:是的.这是保持治理者品种纯洁的必需条件.
苏:他们监管抚养孩子的事情,在母亲们有奶的时候,他们教引母亲们到托儿所喂奶,但竭力不让她们认清自己的孩子.母亲的奶如果不够,他们另外找奶妈.他们将注意不使母亲们喂奶的时间太长,将给孩子守夜以及其它麻烦事情交给奶妈和保姆去干.
格:你将护卫者妻子抚育孩子的事情,安排得如此轻松!
苏:这是应该的.如今让我们谈谈我们规划的第二部分.我们曾经说过,儿女应该出生在父母年轻力壮的时期.
格:的确.
苏:你同意一个女人精力最好的时候可以说大约是二十年,男人是三十年吗?
格:你想要选择哪几年?
苏:女人应当从二十岁到四十岁为国家抚养儿女,男人应该从过了跑步速度最快的年龄到五十五岁.
格:这是男女在身心两方面都精力旺盛的时候.
苏:所以,如超过了这个年龄或不到这个年龄的任何人也给国家生孩子,我们说,这是亵渎的不正义的.因为他们生孩子(事情假如不被发觉的话)得不到男女祭司和全城邦的祷告祝福......这种祝祷是每次正式的婚礼全可以得到的,祈求让优秀的对国家有贡献的父母所生的下代胜过老一代变得更加优秀,对国家更加有益......这种孩子是愚昧和淫乱的产物.
格:十分对.
苏:同样的法律也适用于这样的情况:一个尚在壮年的女子与一个尚在壮年的男人苟合,未得治理者的准许.由于我们将说他们给国家丢下一个私生子,这是不合法的,亵渎神明的.格:对极了.
苏:但是,我想女人和男人过了生育之年,我们便让男人同任何女人相处,除了女儿与母亲,女儿的女儿还有母亲的母亲.至于女人同样可以和任何男人相处,只除了儿子.父亲,或父亲的父亲和儿子的儿子.我们一定要警告他们,不论如何不得让所怀的胎儿得见天日,如不能防止,就必须加以处理,因这种后代是不应当抚养的.
格:你所讲的这些话全很有道理.但是他们将怎样辨别各人的父亲.女儿和你刚才所讲的各种亲属的关系呢?
苏:他们是十分难辨别.但是有一个办法,即,当他们中间有一个做了新郎之后,他将把所有在他结婚后第十个月或者第七个月里出生的男孩作为他的儿子,女孩作为他的女儿;他们全叫他父亲.他又把这些儿女的儿女称做孙子孙女,这些孙子孙女都叫他的同辈为祖父祖母.所有孩子都将父母生自己期间出生的男孩女孩称呼为兄弟姐妹.他们不允许有我们刚才所讲的那种性关系.但是,法律准许兄弟姐妹同居,抽签假如决定而且特尔斐的神示也表示同意的话.
格:很对.
苏:所以,格劳孔,这就是我们城邦里护卫者中间妇女儿童公有的做法.这个做法与我们政治制度的其余部分是一致的,并且是最好最好的做法.这一点我们一定要在下面以论辩证实之.你认为然否?
格:的确.
苏:所以,为取得一致意见,我们是否首先要问一问我们自己:什么是国家制度的至善,什么是立法者立法所追求的至善,以及,什么是极恶;其次,我们是否要考虑一下,我们刚刚提出的建议是否与善的足迹一致而不同恶的足迹一致?
格:太对啦.
苏:那么,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还有什么比闹分裂化一为多更恶的吗?还有什么比讲团结化多为一更加善的吗?
格:当然没有的.
苏:那么,当全体公民对于养生送死尽量做到万家同欢万家同悲时,这种共苦同甘是否维系团结的纽带?
格:的确是的.
苏:假如同处一国,同一遭遇,各人的感情却不一样,哀乐不同,那么,团结的纽带就会中断了.
格:当然如此.
苏:这种情况的发生由于不是公民们对于"我的"."非我的"还有"别人的"这些词语说起来不能异口同声不能一致吗?
格:确是这样.
苏:那么,一个国家最大多数的人,对同样的东西,可以同样地说"非我的"."我的",这个国家就是管理得最好的国家.
格:最好的.
苏:当一个国家最象一个人的时候,它是管理得最好的国家.例如象我们中间某一个人的手指受伤了,整个身心作为一个人的有机体,在统一指挥下,对一部分所感受的痛苦,全身都感觉到了,这就是我们说这个人在手指部分有痛苦了.这个道理同样可以应用到一个人的别的部分,说一个人感到痛苦或感到快乐.
格:同样,象你所说的,管理得最好的国家最象各部分痛痒相关的一个有机体.
苏:那么,任何一个公民有时有坏的遭遇,有时有好的遭遇,这种国家十分可能会说,受苦的总是国家自己的一个部分,有福应该同享,有难应当同当.
格:一个管理得很好的必须是这样的国家.
苏:如今是时候了,我们应该回到我们这个国家来看看,是否这里可以看到我们所一致同意过的那些品质,不似其他国家.
格:我们应该这样做.
苏:好,那么,在我们的国家里,也有治理者与人民,和在别的国家里一样,是吗?
格:是这样的.
苏:他们相互互称公民,不是吗?
格:当然是的.
苏:在其他国家里,老百姓对他们的治理者,除了称呼他们为公民外,还称他们什么呢?
格:在许多国家里称他们首长;在平民国家里叫他们治理者.
苏:在我们国家里对于治理者除了叫他们公民之外还叫他们什么?
格:保护者和辅助者.
苏:他们怎么叫人民?
格:纳税者和供应者.
苏:其他国家的治理者怎么样称呼人民?
格:奴隶.
苏:治理者如何相互称呼?
格:同事们.
苏:我们的治理者如何相互称呼?
格:护卫者和同事们.
苏:告诉我,在别的国家里是否治理者同事们之间有的以朋友互称,有的却不是?
格:是的,这十分普遍.
苏:他们是否把同事中的朋友看作自己人,把其他同事当作外人?
格:是这样.
苏:你们的护卫者们怎么样?其中有没有人将同事看成或说成外人的?
格:当然不会有.他肯定会把他所碰到的任何人看作是和他有关系的,是他的姐妹.兄弟,或者父亲.母亲,或他的儿子.女儿,或他的祖父.祖母.孙子.孙女.
苏:你回答得好极了.请再告诉我一点.这些亲属名称只是个空名呢,还是必定有行动来配合这些名称的呢?对所有的父辈,要不要按照习惯,表明尊敬,要不要照顾他们,顺从他们,既然反此的行为是违天背义为神人所共愤的?要不要叫这些道理成为了人们对待父亲和其他各种亲属应有态度的,从全体人民那儿一致听到的神谕呢?还是让别的某种教导从小就充塞孩子们的耳朵呢?
格:要这些道理.亲属名称假如仅仅是口头上说说的,而无行动配合,这是荒谬的.
苏:那么,这个国家不同于其他任何国家,在这里大家更将异口同声歌颂我们刚才所说的"我的"这个词儿.假设有任何一个人的境遇好,大家就都说"我的境遇好",假如有任何一个人的境遇不好,大家便都说"我的境遇不好".
格:很对.
苏:我们有没有讲过,这种认识这种措词可以引起共苦同甘彼此一体的感觉?
格:我们讲过.而且讲得对.
苏:那么护卫者们将比别的公民更将公有同一事物,并称作为"我的",并且因这种共有关系,他们苦乐同感.
格:极是.
苏:那么,除了国家的政治制度以外,在护卫者之间妇女儿童的公有不也是产生乐苦与共的原因吗?
格:这无疑是最主要的原因.
苏:我们还曾经一致说过,这是一个国家的最大的善,我们还曾将一个管理得好的国家比之于个人的身体,各部分乐苦同感,息息相关.
格:我们一致这么说过,说得十分对.
苏:我们还说,在辅助者之间妇女儿童公有对国家来说也是最大的善,而且是这种善的原因.
格:完全可这么说.
苏:这个说法和我们前面的话是一致的.因我想我们曾经说过,我们的护卫者不应当有私人的房屋.土地以及其它私人财产.他们从别的公民那儿,得到每日的工资,作为他们服务的报酬,大家一起消费.真正的护卫者就要如此.
格:你说得很对.
苏:那么,我们已经讲过的和我们正在这里讲的这些规划,是否能确保他们成为更名副其实的保卫者,防止他们把国家弄得四分五裂,将公有的东西各各说成"这是我的",各人把他所能从公家弄到手的东西拖到自己家里去,将妇女儿童看作私产,各家有各家的苦乐悲欢呢?他们最好还是对什么叫自己的有同一看法,行动有同一目标,尽力团结一致,苦甘与共.
格:非常对.
苏:那么,互相涉讼彼此互控的事情,在他们那里不就不会发生了吗?因他们一切公有,一身之外别无长物,这使他们之间不会发生纠纷.因为人们之间的纠纷,都是因为财产,儿女与亲属的私有所造成的.
格:他们之间将不可能发生诉讼.
苏:再说,他们之间也不大可能发生行凶殴打的诉讼事件了.因我们将布告大众,年龄相同的人之间,自卫是善的和正义的.这样能够强迫他们注意锻炼,增进体质.
格:十分对.
苏:这样一项法令还有一个好处.一位勃然发怒的人经过自卫,怒气发泄,争吵也便不至于走到极端了.
格:的确.
苏:应当权力赋于年长者,让他们去管理和督教所有比较年轻的人.
格:道理极明白.
苏:再说,理所当然,年轻人是不大会向老年人动武或者殴打的,治理者除非命令他们这样做.我认为年轻人也不大会向老年人有其他无礼行为的.有两种心理在约束他们:一是畏惧之心,一是羞耻之心.羞耻之心阻挡他去冒犯任何可能是他父辈的人;畏惧之心使他害怕有人来援助受害者,而援助者或许是他的儿辈.兄弟或父辈.
格:当然结果是如此.
苏:因此,我们的法律将从一切方面促使护卫者们互相和平相处.是吧?
格:十分和平!
苏:只要他们内部没有纷争,就不担心城邦的其他人和他们闹纠纷或互相闹纠纷了.
格:是的,不要担心.
苏:他们将摆脱一些十分琐碎无聊的事情.这些事是不值得去烦心的,我真不愿去谈到它们.例如,要去奉承富人,要劳神焦思去养活一家大小,一会儿还债,一会儿借债,要想尽办法挣几个大钱给妻子仆役去花费.全部这些事琐琐碎碎,大家都知道,不值一提.
格:啊,连瞎子也全部明白这个道理.
苏:那么,他们将彻底摆脱这一切,就如入极乐世界,生活得比最幸福的奥林匹克胜利者还要幸福.
格:怎会的呢?
苏:他们得到的比奥林匹克胜利者还要多得多.他们的胜利更加光荣,他们受到的公众奉养更全面.他们赢得的胜利是全国的资助.他们得到的报酬是他们还有他们的儿女都由公家供养.他们所需要的一切,全由公家配给.活着为全国公民所敬重,死后受荣哀备至的葬礼.
格:真是很优厚.
苏:你还记得吗?从前辩论时,有人责怪我们没有让护卫者们得到幸福,说他们掌握一切,自己却什么也没有.我想你还记得,我们曾经答应过,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回到这个问题上来;当时我们所关心的是使一个护卫者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护卫者,尽可能让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得到幸福,而不是只为某一个阶级考虑,只要一个阶级得到幸福.
格:我记得的.
苏:那么,好,我们的扶助者的生活既然看来比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胜利者的生活还要好,那么,还有什么必要去同鞋匠,其他匠人,以及农民的生活去比较吗?
格:我认为没有必要的.
苏:再者,我们不妨将我在别的地方说过的一些话在这里重说一遍.如果护卫者一心追求一种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护卫者应当有的幸福生活,不满足于一种恰当的安稳的,在我们看来是最好的生活,反而叫一种幼稚愚蠢的快乐观念困扰.支配,以至利用权力损公肥私,损人利己,那么他迟早会发现赫西俄德说的"在某种意义上大多于全"这句话的确是至理名言!
格:如果他听我的劝告,他会依然去过原来的这种生活.
苏:那么,你赞同女子也过我们所描述的这种生活?......女子和男子有共同的教育.有共同的子女与共同保护其它公民;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外出打仗,女子与男子都应该象猎犬似的,一起守卫一起追逐;而且,可能以尽一切方式共有一切事物?你同意,只有这样做他们才能把事情做得最好,既不违反女子与男子不同的自然特性,也不违反女子与男子之间天然的同伴关系?
格:我赞同.
苏:那么,还有待于研究的问题是:这样的共同关系能不能似在别的动物中那样,真正在人与人之间建立起来呢?如果可能,还要问,怎样做才可能?
格:我正要提这个问题,被你抢先说了.
苏:他们在战争中将会怎么做,是明摆着的我以为.
格:怎样做?
苏:她们将同男子一起整队出发,带了身强力壮的孩子,让他们见识一下将来长大了要做的事情,象别的行业中带着孩子看看一样.除了看看之外,这些孩子还要帮助他们的父母从事各种军中勤务,并且侍候他们的父母.你有否看到过技工(譬如陶工)的孩子在自己正式动手做之前有过长期的观察和帮做的过程?
格:我看见过的.
苏:陶工难道倒更应当比护卫者注意去教育他们的孩子,让孩子们跟他们见识和实习,以便将来做好自己的工作?
格:这种念头便太可笑了.
苏:再说,人也象动物一样,越是在后代跟前,对敌人作战也越是勇猛.
格:的确是这样.不过苏格拉底,冒的危险可也不小呀!胜败兵家常事.如果打了败仗,他们的后代将同他们自己一样遭受到巨大损失,以致劫后遗民复兴祖国成为不可能.
苏:你的话是对的.但你想永恒不让他们冒任何危险吗?
格:决无此意的.
苏:危险假如非冒不可的话,那么冒险而取得胜利者不是可以经过锻炼而得到进步吗?
格:显然这样.
苏:一个长大了要当军人的人,少年时不去实习战争,以为这个险不值得冒,或冒不冒差别不大,你看这个想法对不对?
格:不对.这个险冒与不冒,对要做军人的人有非常大的区别.
苏:那么,作为前提我们一定要让孩子们从小实地见习战争,同时我们也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危险,如此便两全了.是不是?
格:是这样.
苏:那么,首先他们的父辈,关于军事总不见得没有一点经验吧?总明白点哪些是不危险的,哪些战役是危险的吧?
格:他们应该懂得的.
苏:所以他们可以带去孩子参加不危险的战役,不带他们去参加有危险的战役.
格:是的.
苏:他们将把孩子们交给那些在年龄和经验方面都有资格当孩子们教师和领导者的,不是滥竽充数的军官去带领.
格:这是十分合适的.
苏:但我们也要看见,人们遭遇意外是屡见不鲜的.
格:确实是的.
苏:因此我以为,为了预防意外,应该我们一开始便给孩子们装上翅膀,必要时让他们可以振翼高飞.
格:什么意思呢?
苏:我们一定要让孩子们从小学会骑马,然后带他们骑马到战场上去察看战斗,可不要叫他们骑那种好战的劣马,而要让他们骑那种既跑得快而又容易驾驭的驯马.如此他们就既可以很好地看到自己将来要做的事情,一有危险,只要他们跟着长辈领导人,又可以迅速撤离.
格:我看你的话是对的.
苏:那么,关于军事纪律应该怎样规定?士兵应该如何对待敌人,如何对待自己人?我的想法不知对不对?
格:请把你的想法告诉我.
苏:任何士兵假如开小差逃跑,或者丢掉武器,或者由于胆怯犯了其它类似的错误,这种士兵要不要被下放去当工匠或者农夫?
格:当然要.
苏:任何士兵给敌人活捉做了战俘,我们同意不同意,把他当作礼物送给敌人,随敌人怎么去处理他?
格:我完全同意.
苏:假如一个士兵在战场上勇敢超群,英名远扬,他应当首先受到战场上战友们的致敬,然后再受到少年和儿童的致敬.你赞成不赞成?
格:我同意.
苏:他还应当受到他们对他伸出右手的欢迎?
格:应该的.
苏:可是,我想你不会再赞成我以下的话了.
格:什么话?
苏:他应当吻每一个人,而且被每一个人所亲吻.你同意吗?
格:完全同意.我对于这条法令,还要补充一点:在该战役期间他要爱谁,谁都不准拒绝.理由是:他假如在爱着什么人(男的或女的),他就会更热切地要赢得光荣.
苏:好极了.我们已经说过,结婚的机会对于优秀人物,应当多多益善,以便让他们尽可能地多多生孩子.
格:是的,我们曾经这么说过的.
苏:可是荷马诗篇中还说起过,用下述方法敬重年轻人中的勇士也是正当的.荷马告诉我们,阿雅斯打起仗来英勇异常,在宴席上受到了全副脊肉的赏赐;这样对于年轻勇士既是荣誉,还能够增强他们的体力.
格:很对.
苏:那么,我们这儿至少可以把荷马作为我们的榜样.在祭礼及其它类似场合上,我们表扬那些智勇双全功勋卓著的优秀人物,给他们唱赞美诗,给他们刚才讲过的那些特殊礼遇,给予上座,羊羔美酒,这样对这些男女勇士,既增强了他们的体质,又给了他们荣誉.
格:你说得很好了.
苏:好,那么,那些战死沙场,......有人假如死后英名扬,难道我们不能首先肯定他是名门望族的金种子吗?
格:绝对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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