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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前几年,河南兰考“爱心妈妈”袁厉害家意外火灾导致被收养孤残儿7死1伤的悲剧,引发全国民众关注;舆论媒体和亿万网民亦纷纷加入讨论大军,但多数持围观拍砖态度,有质疑“爱心妈妈”违背《收养法》非法收养和靠弃婴牟利的,有指责当地民政部门不作为的,有责骂社会救助制度不健全的,有责怪社会慈善之心缺失的。总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在笔者看来,事情既已发生,仅有围观和拍砖远远不够,应保持足够的理智并学会反思,积极寻找解决办法才是难能可贵的。
弃婴多因身体残疾而被父母遗弃,原本是社会弱势者和无辜者,对孤残弃婴表示同情亦人之常情;但弃婴发生绝非一朝一夕之事,是一个由来已久的社会问题。民间草根收养弃婴,除了政府公立收养院存在资金困难和条件局限之外,最大问题在于政府救助机制设计缺陷和救助资金不配套,以致使弃婴收养和救助长期陷入尴尬境地,也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民间草根自发收养和救助现象发生;如果没有像袁厉害这样的社会爱心人士,有多少弃婴会被拒于正规收养院大门之外,又有多少弃婴会在无声无息中消亡?被烧死的7个孤残儿在火灾之前能否成活下来?这些都难预料。
由此,过多指责民间草根收养和救助孤残儿遭受意外灾难和当地民政部门失误,其实无补于事;所有围观网民若只拍砖,也很不明智;最负责任的做法是集中心智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其中不适应现代弃婴收养和救助的法律条款提出修改意见,使两部法律更加完善和规范,充分体现社会人情特色,构建政府、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相互结合和监督制约的收养救助机制。同时,细心探讨弃婴抚养与生活成本,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实施救助提出生活补贴标准,让弃婴无论是在政府公立救助机构还是社会民间组织机构,都能享受公平的生活、医疗等社会保障,彰显社会关怀和温暖。此外,为催促政府加快制定《遗弃残疾儿童惩处办法》造势,并提出参考意见,提高公民自律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营造遗弃残疾儿童可耻的社会氛围,决不把本应属于家庭承担的抚养责任推向社会,从根本上遏制弃婴不道德社会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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