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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我的实践 |
学校今年对奖励做了调整,为了调动2008级新生的积极性,将他们单独设组进行所有项目的比赛。还对团体前三名,分别奖励人民币100元.80元和60元。精神奖励外加物质奖励,很好的调动了各班级的积极性。美中不足的是,这一决定是在成绩公布的时候宣布的,我想要是能够在赛前就宣布的话,效果会更好。学生可能在乎的不是或者说不仅仅是多少钱而已。
领导公布成绩的时候,宗老师发牢骚似的(他在我看来是善意的)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公布成绩应该从最后一名开始,这样更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并说多年了学校一直没有改变这一不足。仔细想想也是如此。现在领导宣布某一班级夺冠,学生会嗷嗷直叫,以示庆贺。可随着名次的递减,学生的呼应会越来越低落,甚至到了最后一名的时候,已经没有人呼应了。为什么?在我看来是因为:没有名次的班级默不作声,是因为不关他们的事情;名次好的班级也不呼应,是因为这样的名次不值得大呼小叫,他们的成绩比这好多了;而被宣布获奖的班级大多数学生觉得这样的名次不理想,没必要大呼小叫。或许就在这样的心态下,个别学生的热情呼应会被人有意无意的嘲笑!
为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同时也是为了体现差别,赛前我除了动员大家积极参与外,我还征询部分同学的意见,制定了班级的奖励方案:每位参赛运动员奖励的基础数额为3元。每参加一项在此基础上加奖1-2元。如果获得学校的奖励,则在前面的基础上按照1-3名,再加奖4--2元。在我看来,这样的好处是:人人都有份,差别较明显,避免平均主义大锅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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