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安检须脱鞋为何让人感觉“很不爽”?
从26日起,全国的机场都开始执行民航总局的一项新规定:过安检口必须脱鞋接受检查。为此,机场提醒乘客,为了不影响正常登机,请乘客提前两小时到机场办理登机手续,不要携带违禁物品,以免因安检造成延误。(《生活新报》3月27日)
不过,记者在昆明机场采访发现,对于此一“脱鞋检查”的安检新规,“多数乘客不理解”——或者感觉“很不爽”,抱怨“怎么规定越来越多”,或者不配合该项检查,甚至在被安检人员查出携带违禁物品后,“大吵大闹”。与此同时,网上一些网友也发出这样的感叹:“今后上飞机,还要脱什么?”
在恐怖势力依然猖獗,不断伺机蠢蠢欲动,尤其奥运会即将在我国举行之际,为了确保飞行安全,以及基于此的更普遍广泛的社会公共利益、秩序,加强机场安检、严格细化各种安检措施,其正当性和必要性,应该说是毋庸置疑的。
但既如此,为什么许多乘客还是感到不爽、不理解,不那么愿意主动配合呢?我想,除了该项安检措施所带来的非常现实具体的“出行不便”“麻烦”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恐怕还出在,该项安检新规出台和执行的程序和过程上。
据悉,“过安检口必须脱鞋接受检查”的新规,是日前民航总局以“紧急致电全国各大小机场”的形式发布的。虽然,在安检过程中,对乘客进行脱鞋抽查此前在一些机场、航线上也有过,但此番一律“必须”的安检新规,无疑还是给人以“猝然”之感。人们有理由产生这样的疑问:作为一项事关千百万乘客出行利益的法令,在事前为何没有经过一个“商量”或者至少“打招呼”的过程或程序,就以“紧急致电”的仓促方式“不由分说”地进行呢?
显然,从法治的视角来看,这样一个商量或打招呼的过程或程序,绝非可有可无的小节,而是其不可或缺的一项根本特征。因为它实际上意味着,一项公共政策、政府行为在法治意义上对于民众而言的开放知情和可预测性。这正如著名思想家哈耶克所指出的:“法治的意思就是,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前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约束——这种规则使得一个人有可能十分肯定地预见到当局在某一情况下会怎样使用它的强制权力和根据对此的了解计划其个人事务。”
其实,要说到机场安检的烦琐、严苛,“9.11”之后的美国,可谓“登峰造极”,完全到了“疑神疑鬼”、“草木皆兵”的程度——比如,乘客不仅要脱鞋,而且要解腰带、甚至脱衣,此外,外国人入境还要留十指指纹,随身行李不得加锁、以备随时翻检……虽然,对这种极为繁密的安检,当地公众也不乏微词、颇有抱怨,但“不配合”、“大吵大闹”的情况,却十分罕见。究其原因,除了美国人对恐怖袭击的痛切感受使然外,其安检措施的高度法治化,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根源,这正如我们看到的,近年来美国不断翻新、名目繁多的安检措施,实际上都是有其国会通过的相关法案做基本依据和程序前提的,比如著名的同时也是争议颇多的《爱国者法案》。
正是有了这样依据和提前,包括乘客在内的民众,在安检措施的出台之前,就有了充分参与和事前了解、知情,那么,事后即使仍然不满或感到不便,也会尽可能地保持基于对规则高度尊重的法治理性。否则,事前毫不知情、更无从参与,而事后却有单方面严格遵守、被动配合的义务,即便这样的安检措施确实非常必要,许多乘客也很难不会感到“不爽”、“不理解”,乃至表现出种种不理性的举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