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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廉租房?究竟是“唐僧肉”还是烫手山芋?

(2009-09-14 18:10:55)
标签:

房价为何高企

富人骗取经适房

执政为民

时事评论

反腐倡廉

由感而发

杂谈

分类: 麻辣时评

    9月12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正式发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四户出租经济适用房或转租廉租房的家庭,立即退还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依法注销其房地产权登记,按原购房价格每年扣减1%后退回房价款,且5年内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2009年9月14日《人民日报》)

    在住房逐步走向市场,成为一种具有居住与投资等多种功能的特殊商品之后,为了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尤其是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各地政府部门通过免收土地出让金,减免多项税费等优惠政策,支持开发商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廉租房,作为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向困难群体出售或出租。也就是说,只有经过核实确属低保范围之列的困难家庭,才能享受购买经适房或租住廉租房的优惠政策。

    可是广州市这四户家庭为何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出租或转租更多困难家庭期待拥有的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而冒众人之大不韪?其实这里面的猫腻很清楚,极有可能这四户家庭本来就不是困难家庭,而是通过众所周知的“关系”或者造假等手段骗取了这几套经适房或者廉租房,侵占了本该享受到这些优惠的困难家庭的利益。由此人们不难发现,各个地方的经适房或廉租房,的确成了一些富人觊觎的“唐僧肉”。

    据2005年06月04日《北京娱乐信报》等媒体报道,根据国务院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规定,北京市自2004年元月10日起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公示制度,分别在北京建设网和审核窗口对申请家庭资格进行公示。经查实,有46户富户家庭通过伪造户口簿、单位公章和职称证书等手段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被市建委取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笔者以为,类似广州、北京的富人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经适房或廉租房的案例,绝非上述曝光的这共计50户,漏网之鱼可以说不在少数,这里还不算一些政府官员从中渔利等诸多乱象。总之,经适房、廉租房似乎早已成为某些富人或某些政府官员的盘中大餐。

    然而令人啼笑皆非和难以置信的是,在经适房、廉租房成为某些富人或某些政府官员朝思暮想的“唐僧肉”的同时,竟然成了另类烫手山芋。据2009年09月02日《经济参考报》等媒体报道,由于贷款难、首付款高等诸多原因,许多急需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却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今年以来,昆明、石家庄、济南、杭州、广州等城市每次动辄上千套的经济适用房先后遭遇被“弃购”的尴尬。

    何以至此?除了这些低收入家庭确实买不起所谓的经适房外,还有多种原因。据新浪网正在进行的“您如何看待骗购经济适用房现象”调查显示,在“您认为屡禁不止的骗购行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选项中,认为“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不力”者占73.9%   ;认为“商品房价格太高,购房者不得已而为”者占52.2%;认为“开发商没有按规定严格销售”者占40.5%;认为“供需矛盾不可调和的结果”占26.4%。在“你对经济适用房产品哪些方面最不满意”的选项中,认为“经济适用房供应太少”73.5%;认为“经济适用房位置偏远”者占59.5%认为“经济适用房质量比较差”者占39.5%;认为“经济适用房价格还太高”者占38.4%;认为“购买限制门槛比较低”者占23.9%;认为“经济适用房户型太小”者占20.4%……

    由此可以看出,经适房也好,廉租房也罢,一方面是富人垂涎的“唐僧肉”,另一方面却成了困难群体不得不面对的烫手山芋,的确给各级政府部门出了一道难题。如何最终破解这一难题?但愿各级政府部门还是要从房价企高的深层原因去找答案,而不要去做那些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表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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