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看了N遍《金婚》,站在我的角度看,我并不认为佟志和李天骄之间有真正的爱情,原因有以下几点:
1)佟志之所以去“三线”(根据我的推断应该是贵州,广西一带)是因为妻子文丽生下儿子“大宝”后对他的冷落和不重视。
一个40多岁的中年男子最容易在这样的年纪和时期产生对生活的失望和徘徊。
本以为有了儿子以后,生活可以更幸福,却不料从此自己“一家之长”的地位轻易地被儿子所取代。
在事业上,由于经历“文革”,所以一切都在摸索前进,此时此刻他的生活重心发生了偏差。
既然在家庭中得不到应有的地位,尊重和优越感,那就趁自己还没老,尚有机会的时候,去争取一下,也许会有另一番天地。
当然,佟志在临走前征求文丽的意见,如果文丽可以马上意识到丈夫真正需要的是什么的时候,也许,佟志就会心甘情愿地留在家里做一个“老爷们儿”,不去闯什么世界。
可惜,文丽当时心里只有儿子,没有了丈夫,因此,内因外患,将佟志推向了“三线”。
2)李天骄是一个比佟志小大约15岁左右的年轻女性。她家境优越,面容清秀,对生活,事业充满了幻想和憧憬。
她是一个抱有浪漫主义追求的有进取心的女性。
她的身边不乏追求者,可那些“毛头小子”哪能真正了解这样一个“不寻常”女子的心声呢?
这样的女性,外表越是倔强,越是不可一世,其实内心是最脆弱,最敏感的。
她因为佟志的一句话而剪掉长发;因为佟志能和她一起对唱“沙家浜”而感到欣喜若狂;因为佟志对她名字的分析而以为遇到了知己,知音。
其实,这样看来,她是一个完全没有经历过恋爱的小女生,在她的感情世界里,以为只要能彼此心灵沟通就是完美。
她把对爱情的幻想和希望寄托在佟志身上,一个已有家庭的已婚男人身上。
其实,她本身的这种感情寄托就是个错误,但是也很有时代气息和时代特征。
在当时的年代,李天骄这代人是被“文革”摧毁了爱情和青春的一代人。
她遇到佟志的时已经年近30岁,可依然是“单身贵族”,她是多么地需要关怀和爱;需要理解与支持啊。
这些,佟志“一不小心”给了她。因为佟志眼里她就是个孩子,和自己的大女儿差不多。
所以,一开始,这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美丽的错觉。
她把对爱情的期许寄托在了一个人身上,希望能够看到结果,其实是想成全自己对爱情的梦想。
这并不是爱,而是因为过于渴望爱情而产生的一种“强迫感”。
3)当文丽看到自己丈夫和一个美貌女性的一张合影时,文丽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和后果。在那样一个年代,别说是一张合影,即使是异性之间在一起聊天估计也会被别人说成是“婚外恋”。——人言可畏啊。
于是文丽想到动用所有力量和方法把自己的丈夫从“三线”调回来的举动就很能引起大众的共鸣。因为她不知道如果放任自流下去佟志是不是就真的放弃家庭了。
可当佟志接到北京的调令时候,佟志的心情是复杂的;夹杂着羞愧,失望,自我怀疑和愤怒。
因此当佟志回北京的路上,即使李天骄主动想和他牵手,他也没有动心。因为他并不是出于爱和天骄来往。他感到自己的情感被玷污了,被别人误会了。
当佟志回到北京的家的时候,他大发雷霆,是因为他的事业被文丽完全摧毁了,还有他的前途,他的名誉。
而文丽却误会了自己的丈夫,以为佟志是因为离开了李天骄而痛苦。
其实不然。
4)之后过了很多年,李天骄也结婚了,但因为她无法真正爱上自己的丈夫而痛苦地离婚了。佟志以为李天骄恨他是因为自己辜负了李天骄。在我看来,这也是个错觉,是一个误会。
李天骄不爱自己的丈夫,并不代表她就出于爱,而爱佟志。她只是无法放弃自己对心中爱的追求,而佟志却成为了她对爱情渴望的一种寄托。一种假想。
5)佟志到老了之后,误以为自己和李天骄真的是一对相遇太晚的人。可是到最后,当李天骄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她竟然忘记了佟志是个喜欢抽烟的人。在他们之间的那段音乐,那段旋律她也已经忘却。这时,佟志感到了失落。他本以为这个女人是他一生的红颜知己。可最后,却也是俗不可耐,他们从开始到后来,都不是一路人。
所以所谓的共鸣,也早已经消失殆尽。
PS:
很多时候,我们误以为是爱情的情感常常困扰我们最久。其实,我们不过是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中完全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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