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声明
(2011-10-25 15: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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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1. 大赛组委会向一等奖获奖者家长(监护人)发出获奖通知书,获奖者家长(监护人)在收到获奖通知书后,须于14天内在通知书回执上签名,并将其寄回组委会,否则将被视为放弃获奖。
2. 一等奖获得者家长(监护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出行,获奖者将被视为放弃奖励,仅颁发获奖证书和获奖作品画册。该奖励不得折现或转让。
3. 组委会将对一等奖获奖者进行集中考核及培训,以确保一等奖获奖画作的真实性及原创性,如果画作存在抄袭、他人代笔等真实性或原创性问题,组委会将取消该画作获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赛者本人及其家长(监护人)、辅导老师承担。
4. 参赛作品版权归属主办单位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罗红环保基金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公益活动中使用(包括展出,在媒体及宣传资料上使用,如网站、海报、出版物等)。另主办单位保留为公益活动筹集资金时对于作品的使用权(包括慈善拍卖)。以上活动均不另付稿酬。
5. 主办单位声明,参赛选手亦同意,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雇员、管理人员、董事、股东和代理商将免于任何由于参赛选手参加此次比赛或受领比赛奖项而造成的法律诉讼和法律执行,也不对参赛选手由于参加此次比赛或受领奖项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参赛选手声明和保证,其提交的参赛作品为其原创,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益,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对参赛作品可能造成的侵权承担任何责任。
6. 本次比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本次大赛的一切解释权归属大赛主办单位,主办有权对大赛章程进行更改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