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续书新概念——涉红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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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红学论著概略 |
2008年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拙著《中国红学概论》,其中第十六章专门梳理《<红楼梦>后四十回及其续书研究》,在第四节《红楼梦的续书》中有这样一句话,“自清代至今,续《红楼梦》的不下三十余家。”这句含糊笼统的言论原本可以不论对错,但是如今看来,却是当年资料收集不完整所致。赵建忠先生曾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出版了《红楼梦续书研究》一书,曾统计,清代以降迄至民国并延及现当代的各类《红楼梦》续书已经多达百种。
我曾在“概论”中把续书分为了两类,第一类是“曹、高本《红楼梦》再续”。所谓“曹、高本《红楼梦》再续”是指续作者从一百二十回以后再次展开故事情节。第二类是“曹本《红楼梦》再续”。所谓“曹本《红楼梦》再续”是指续作者从八十回开始续写,完成曹雪芹未完的部分。如今看来这种划分已经显示出它的“缺失”了。
对于什么是续书,学术界也是众说纷纭。 王若先生曾经在《浅谈明清小说的“续书”问题》一文中指出:“续书创作的目的不在于‘模”或者‘仿’,而是一种对前作的参与,是对前作情节发展的一种新的选择。”对于《红楼梦》的续书,林林种种,如今很难用“曹本再续”或是“曹高本再续”来概括。张云先生提出的“涉红小说”就是指:涉及小说《红楼梦》或者与《红楼梦》有一定互文关系的,体现阅读效果、创作理论、接受美学、影响研究等方面价值的创作形式都成为“涉红小说”。就现有的《红楼梦》续本,张云先生把它们分为了八种类型:接着写、照着写、反着写、变着写、贴着写、借着写、重新写、补写。这样一分,可以说几乎囊括了如今所有的和《红楼梦》有关的续书。
对于这种分法以及“涉红小说”的概念,张云先生也指出,我们也不能因此而作茧自缚,因为文本形式和内容是一个复杂体,不能按照上列八种分类去套。这种点醒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一直认为概念的提出,其意义不在于形式,而是要让“心中有法”不逾矩,才能达到学术境界的“从心所欲”。
另外:对于这一概念,可以详细参看《红楼梦学刊》2010年第4辑,张云撰写的论文:《清末民初关涉<红楼梦>之小说述要》。2011年第5辑,赵建忠撰写的论文:《“涉红小说”<红楼梦>补考——兼谈<红楼梦>续仿研究的当代进展》
(这张照片是好友牧之兄在上海书店无意间看见的,拍下来传给了我。其实这原本并没有什么,在博客上发出来,完全因为牧之兄的一句话:“在异乡看见好友的书,突然觉得和这座陌生的城市拉近了距离”。如果真是这样,这本书的意义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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