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历代小说与典籍中,对戏曲演员介绍也是相当丰富的,在《红楼梦》中更是把戏曲演员作为真实的社会因子加以艺术化的塑造。使得众多的“小人物”栩栩如生,从而活跃在“红楼”书典里。对于《红楼梦》中戏曲演员的研究,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梳理:
第一:戏曲演员的来源
《红楼梦》中的戏曲演员除了以前老的一批外,主要是“红楼十二官”,她们是:文官、藕官、艾官、葵官、豆官、芳官、玉官、龄官、蕊官、药官、宝官、茄官。在《红楼梦》中,她们是为了“元妃省亲”从姑苏买来以备届时演戏的女孩子,从书中零星的知道。她们都是“好人家的女儿”,有的被父母所卖,有的因父母已亡被叔伯兄弟所卖的,总之都是来自于社会最低层。
《红楼梦》中特别指出“十二官”是贾蔷从“姑苏”买回来的。这句话其实指明了当时戏曲演员的主要来源之地——江南苏州、扬州地区,在清代初、中期,民间职业戏班日渐增加,买青少年做演员的事就越来越多。为什么要从苏州、扬州买演员呢?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早在宋代,南戏系统的戏曲剧种流行,就有不少苏、扬子弟做演员。二是在《红楼梦》时代,是以昆曲为正统曲艺的,虽然此时各地方戏种不断出现、兴起,但社会上层任把昆曲捧为“雅部”,各地方戏种贬为“花部”。而昆曲剧种本兴起于苏州地区,以吴侬软语唱“水磨腔”,韵白为中州白,道白却是苏州白。所以当时贵族之家选买演员都从苏、扬“采买”。三是当时的苏州、扬州地区虽然表面歌舞升平,但仍然有为衣食所困者,他们不得以才把自己的子女卖掉,以求生存。唐甄在《潜书•存言篇》里写道:“吴中之民,多鬻男女于远方,男之美者为优,恶者为奴,女之美者为妾,恶者为婢,遍满海内矣。穷困如是,虽年谷屡丰,而无生之乐”。《红楼梦》第一回写道苏州地区“水旱不收”“民不聊生”“贼盗蜂起”“抢田夺地”这正是《红楼梦》时代真实图景。
贫困人家无奈卖儿卖女,其最终得钱也很有限,一般来说,女孩子比男孩子身价稍高,幼童比青少年身价稍高。像贾府这样的贵族之家,买人一般都买幼童,以便教化。幼童高则九两银子,低则三百文钱。青少年大约是四、五两,如果有非常好的可以卖到十几两。这样的买卖价格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就以当时米价而言,平常是一石值银一两到二两之间,有时卖八、九钱。一遇荒年,米价狂涨,一度一石卖到五两。《红楼梦》中的刘姥姥,二进荣国府之时,见贾府开“螃蟹宴”便算了一笔帐:
这样螃蟹,今年就值五分一斤。十斤五钱,五五二两五,三五一十五,再搭上酒菜,一共倒有二十多两银子。阿弥陀佛!这一顿的钱够我们庄家人过一年了。
这时的刘姥姥曾得到王熙凤的资助,现已经进入“温饱之家”。二十两银子她们能过一年,按现在的物价折算,一个三口之家,要达到温饱,一月至少要开支600元,一年开支7200元,这样算来二十两银子相当于7200元,一两银子相当于360元,那么幼童高则卖3240元,青少年才卖1800元。可见民间疾苦之惨状。
第二:戏曲演员的社会地位
在贾宝玉眼中,“十二官”是清净女儿之身,而且倍受他的关爱,但这却不是她们的真正社会地位。在王夫人眼中:“唱戏的女孩子,自然便是狐狸精了!”探春也曾说过“这原是些玩意儿,如同猫儿狗儿”连半奴半主的赵姨娘还骂道:“是我们家银子钱买来学戏的,不过娼妇粉头之流,我家里下三等奴才也比你高贵些!”
从《红楼梦》这些人物的真实话语中我们便能窥见,戏曲演员的社会地位。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把“王八、戏子、吹鼓手”列为最低贱的等级,因为身份地位的低贱,统治者对他们就有了种种人身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对戏曲演员服饰的规定
据《清通礼》记载:清代康、乾年间,戏曲演员一般穿青衣,戴小帽,但不得用石青色衣服。宫廷戏班演员则是例穿一裹圆袍,上加外套,戴大帽,穿双脸子靴,惟帽上无顶,袖口不作马蹄式。其所以如此限定,因为衣饰是等级的标志,如果演员不遵规定,那就会遭到
讥讽以至惩罚。
②对戏曲演员使用姓名的规定
戏曲演员往往不能用真实姓名,而要用艺名,否则便会受到族规的严惩。《清朝通典》中,对封建宗法制度有这样的规定:“一入倡优贱行,玷辱家门宗族。”官僚地主买来的家伶,等同奴婢,更不能用原来的姓名,必须“听凭主人改名使用”。《大清会典事例》甚至规定:“凡旗人因贫糊口,登台卖艺,有玷旗籍者,连子孙一并消除旗档”。
③对戏曲演员婚配的规定
戏曲演员只能相互婚配,或者与低贱等级婚配。等级不能混淆,门户必须相当。明清律规定,凡优伶与“良人”通婚,杖一百。如果官宦子弟要娶女艺人为正室,就是“玷辱门第”,必然遭到家长的干涉和驱逐。官吏娶优伶为妻,有辱体统,据《清律例》要“杖六十”。而娶女艺人为妾,便可得到封建宗法制度的容许,因为妾居于非正统的低下地位。
④对戏曲演员仕途的规定
戏曲演员及其子孙不准应考,也不准做官。只能永处下贱地位,而不能升入“高贵”等级。清王朝的法令规定:“倡优隶卒,专以本身嫡派为断,本身既经充当贱役,所生子孙,例应永远不准应考,其子孙虽经出继为人后者,终系下贱嫡裔,未便混行收考,致启隐匿冒考等弊”。又规定:“娼优隶卒之家,变易姓名,侥幸出身,访出,严行究问,黜革”,还照违制律杖一百。只有经报官改业后,越四代,
亲友无习优伶贱业者,才准应考出仕。
第三:戏曲演员的日常生活
通过对戏曲演员社会地位的了解,我们不难想象他们的日常生活。《红楼梦》中通过一系列具体描写,展现了其生活实景。那些小演员,不但要受大大小小的主子管束,还要受师父们、曾学过戏的女人、干娘们的管束,遭到一层又一层的压制。
在清代戏剧演员学戏要经受残暴的折磨。“皮鞭抽,棍棒打,痛入骨髓,寝食俱废”“兼呕血,伤巨擘,挫腰胯”还有“针刺”之类的刑罚。甚至有的更不惜野蛮地摧残青少年演员的肉体和心灵。戏曲演员还时常受到官僚、地主、流氓、恶霸的欺凌。他们在统治阶级心中完全不是生命,可以随意处置。《啸亭杂录》记载:有一次,清宫演出《绣襦记》。一个演员因为扮演戏中的常州刺史,偶问“今常州守为谁”。雍正皇帝大发雷霆,厉声斥责:“汝优伶贱辈,何可擅问官守,其风实不可长”。不容这演员分辨,“立毙杖下”。《红楼梦》中第三十六回:
贾蔷道:“买了雀儿你顽,省得天天闷闷的无个开心。我先顽个你看。”说着,便拿些谷子哄的那个雀儿在戏台上乱串,衔鬼脸旗帜。众女孩子都笑道“有趣”,独龄官冷笑了两声,赌气仍睡去了。贾蔷还只管陪笑,问他好不好。龄官道:“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了来,关在这牢坑里学这个劳什子还不算,你这会子又弄个雀儿来,也偏生干这个。你分明是弄了他来打趣形容我们,还问我好不好。”
从龄官的话语中,我们能听见她满腔愤恨,在她看来,富丽的侯门公府,就像一个牢笼。她们被关在这个牢笼里,过着囚徒式的痛苦生活。
此文摘录自:马经义著 《中国红学概论》 2008年
四川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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