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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姓”和“名”

(2008-09-09 16:11:55)
标签:

心智

品类

信箱

顾客

科特勒

七进制

财经

分类: @CBR案例CBRCase
产品的“姓”和“名”

    “七”在管理学著作中是一个经常出现的数字。德鲁克的“创新的七种机遇”,戴明的“质量管理的七个准则”,科维的“高绩效人士的七个习惯”,梭尼的“企业e化的七个步骤”……这并非偶尔的巧合。无论是在西方还是东方文化中,“七进制”都是一种重要的数字进制方式。比如,基督教把人的生活周期规定为七天(一周七天),把人类的罪恶定为七种(“七宗罪”)。“七”的神秘性在于,“七”并不全然是一种人为的规定和约定,在客观世界里也存在着“七”,比如日光是由七种颜色的光组成的,变化无穷的音乐都是由七个音符构成的。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美国心理学家乔治·米勒发表了一篇题为《神奇的数字7±2:我们信息加工能力的限度》的文章,提出一个重大发现。人的心智接纳外界信息的能力看似富有弹性,其实是相当刚性的,而且有一套固定的“流程”。人的心智不是一个可以随便堆放信息的仓库,而是一个有着严格分类、由一个个小信箱组成的信箱架。面对纷繁复杂的信息,人不可能兼容并包。信息能否进入人的心智,取决于这个“信箱架”上有没有与这个信息相对应的“信箱”。这就是说,信息进入人的心智之前,必须接受“分捡”。如果“信箱架”上没有一封信的收件人的名字,这封信的命运就只能是“查无此人,退回原处”。最重要的是,“信箱”的容量相当有限,乔治·米勒的研究表明,人通常把信息进行分类存储,每个类别通常不能记忆七个以上的信息。这就是著名的“七”法则。自从这个法则被发现后,想为人们提供清晰明了的“便携式”知识的学者都意识到,一个话题完整的面相往往是由七个部分组成的(我们突然想起盲人摸象的故事中的盲人正好是七个),就像日光是由七色光组成的,完整地描述这个问题,就是把这个问题的由七种颜色组成的“光谱”呈现出来,而且,人的心智刚好能容纳这个七色光谱。

    米勒的这个发现,催生了一种品牌理论。这就是由特劳特和里斯提出的“定位”理论。在他们看来,品牌传播就是向人的心智寄送信件。传播过程能否完成,取决于你发送的信件上的收件人名称是“确有其人”,还是“查无此人”。所谓“定位”,说到底就是做到“有的放矢”,而所有无效的品牌传播都可以归结为无的放矢。

      严格地说,顾客心智上的一个个小信箱不是“个人信箱”,而是“家族信箱”。这个“家族”(即产品品类)可能由许多个人组成,但可以选择的人名只有七个。如果家族名(姓)写对了,但个人名在七个人之外,这封信也会被退回。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分捡员”发现,每个家族中往往总是只有一个(顶多两个)人的信最多,这个人的名字被记住,久而久之,每个家族信箱就几乎就变成了个人信箱。这种现象放在西方社会中更容易理解。当我们提到“科特勒”时,往往意识不到科特勒只是一个姓(家族名),而直接把它当作是菲利浦·科特勒的个人名,他的弟弟米尔顿·科特勒以“科特勒”之名来华讲学时,很多人不知道此科特勒并非彼科特勒。

     “定位”理论认为,只有当品牌名(“个人名”)与品类名(“家族名”)形成锁定式的强关联,一个品牌才算真正建立起来。没有实现让顾客把品牌名与品类名“混为一谈”之前,品牌只不过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品牌,即商标。一个品牌的特征是:拥有这种品牌的公司和产品在同类公司和产品中如此引人注目,相形之下,同类公司和产品在顾客眼里是模模糊糊的、不值得留意的陪衬者,顾客几乎把这种品牌名称当成了这种产品品类的名称,不是说“去头屑洗发水”而是说“海飞丝”,不是说“在网上搜索一下”而是说“百度一下”,这样,“在同类产品中选购”被习惯性地简化为“直接购买这种品牌的产品”。正是凭着这种将对于同类产品“准虚无化”、“乌合化”,品牌实现了对于注意力资源的“合法掠夺”,对于顾客购买决策的软性强制,也进而大大提高了产品的能见度,在降低了顾客的价格敏感度的同时,大大强化了使用忠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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