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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东方日海内部的重要文件

(2006-12-12 14:04:54)
标签:

东方日海

人事部门

小团体

栽赃陷害

分类: 三句话不离本行

敬致:俣木盾夫社长、松本宏副社长、林广守专务、石井直役员、

田中达也役员、松岛训弘局长、宫内祥男局次长、

铃木理之总代表

CC  电通中国事务所领导

发自:东方日海广告有限公司员工(名单与签署请见第4页)

日期:20061119

 

主题:对北京东方日海现任总经理花谦治先生的不信任申诉

 

尊敬的俣木盾夫社长、松本副社长及各位相关领导,您好!

 

近一年来,我们这些东方日海原有员工与今年新上任的花谦治总经理,产生了巨大的摩擦与矛盾。在公司即将改制成为100%电通全资子公司之际,我们觉得有必要把我们目前的状况向各位汇报。我们相信,您作为最高管理层,您会很乐意听到来自外国子公司底层员工的声音。

 

作为大多数在电通工作多年的员工,我们以电通的企业利益为最高利益。不论与花谦治先生的矛盾冲突有多大,只要我们还是东方日海的员工,为了维护电通的声誉,就不会对外(包括媒体、互联网等方式)公布和传播。

 

我们对花先生的强烈不信任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1、以违法和欺瞒的手段签定劳动合同

 

在2006年9月28日总监预算会上,人事部突然宣布:今年合同到期的员工,都要统一签订续签合同,所有员工合同日期截止至2006年12月31日,当时给予的口头解释是因为“公司股份改制,明年公司要更名”。当有员工对此合同表示异议要求总经理给予书面解释时,人事部门回答“全公司统一签订,总经理没有时间给予说明”。很多员工就是在这种不明真相,“公司统一安排”的情况下签订了所谓的续签合同。此合同既没有按照中国劳动法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也没有与职工协商,更没有遵守劳动合同法规中“补签合同不能低于12个月”的规定,此举已严重违法,并且事后我们了解到只有北京公司的员工(含部分武汉员工)签订这份合同。对此,我们员工非常疑惑。有多年中国工作经历的的花总经理,难道不懂中国的法律?难道是要冒着违法的风险来达到“某种个人目的”?

在公司即将成为独资公司的特殊时期,花总经理的这个做法再次引起了公司内的混乱,致使正常工作无法展开。综观花总经理自上任以来的种种行径,我们感到非常的伤心和绝望。

 

2、基本的沟通遇到障碍

 

总经理上任就职演说时,承诺每个月的15日召开员工大会,并与每位员工进行很好的沟通,他说“有问题可以直接找我谈,我办公室的门永远是敞开的,欢迎你们进来找我。”可是到目前为止,公司只召开过一次员工大会,总经理办公室的门大部分的时间是紧锁或者关闭,只有少数他亲自招聘的“听话的人”有权力出入他的办公室。三十多位员工,谈话的对象少到不超过五六人。所以员工完全无法了解公司的规划和目标,也无法将公司管理层的意图体现到日常服务客户的工作当中。

 

3、完全私人企业化的用人方式,形成小团体,制造员工间对立;

 

自从花总经理上任以来,只招聘自己的朋友介绍的所谓“听话的人”,完全没有通过公司正常的面试程序,他们甚至不具备广告代理店的经验与能力。进入公司后只知道揣摩花田总经理的意图,完全没有服务意识。对待同事冷漠并且无礼,不仅不能协助营业部门的工作,反而严重阻碍正常工作的进行。在花总经理这种私营企业的做法下,公司的人事招聘流程一片混乱,一年之内人事担当人员频繁更换,其他营业等部门想招聘急需的人员完全得不到配合。不给营业部门增加人员说是因为费用太高,试问费用高的到底是什么部门?公司是否能公开包括总经理在内的管理部门的交际费,租车费,汽油费,保养车费等明细?

他的“小团体”与老员工之间已经形成了对立状态。因花总经理区别对待老员工与自己招聘来的“小团体”,致使“小团体”无所顾忌,在上班时间经常聚集在前台打电脑游戏,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形象。

 

4、栽赃陷害、逃避责任的做事方法;

 

先生命令人事部门用日期倒签的方法补签员工合同这一欺骗法律的手段,并非出于偶然,在今年四月初,明明是花先生亲自授意开展的网络大规模刊登招聘启事,却被花先生说成是,人事部门员工的个人行为。委托网络招聘必需有企业盖章的申请,个别员工不太可能做出私自冒充公司这一违法行为。受委屈的人事部员工含恨离职。许多离职员工甚至直接把怨恨通过网络在广告论坛上面发布。这些,曾经直接的损害了电通的信誉与形象。

卑鄙的栽赃。花先生把自己描绘成锐意改革的进取形象,公司业务出现的困难被描绘成“一群贪婪的老员工”导致。管理,就是解决问题。花总经理如果是想真的改革的话,应该否定东方日海以前不好的做法,而非否定一心希望东方日海好起来的所有的老员工。作为一个管理者,不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利用栽赃陷害自己的员工,这样的行为已经冒犯了作为“电通人”的基本行为准则。

大多数员工在紧张的工作中,同时面临长期的压抑和不满,互相之间的倾诉也完全找不到解决的出口。这过程中,有人含恨提出辞职并且在辞职后长期无法找到新的工作而导致家庭、生活遇到困难。许多人精神受到压抑后产生了抑郁情绪,不少员工甚至自发申请加入工会来寻找解除心理压力的方法。花先生这样的行为所导致的局面,是每一个电通员工不愿意看到的。

诚实守信是我们电通人的荣耀与高贵品质,卑鄙无耻、缺乏信义是对我们dentsu这一优秀品牌的玷污。我们是电通培养多年的老员工,与dentsu这一品牌有深厚的感情。当看到我们深爱的品牌不断在受到伤害的时候,我们一定要表达我们的担忧,有义务阻止事态进一步的恶化。

 

以上这些状况已经直接造成了公司和客户的利益损失,举出几个例子:

   i.              东风本田团队人员的缺乏,导致的公关、促销工作的不足;

  ii.              武汉分公司因得不到基本办公费用,停电停电话停网络导致整整三天工作无法正常运营;

  iii.              康师傅方便面团队长期无基本的办公设备,严重影响了对客户的服务;

   iv.              康师傅方便面团队因与公司内部沟通障碍,而导致难以实现利润;

    v.              SIEMENS由于公司内部行政部门在合同细节的反复纠缠,导致了我们已经服务七年的客户提出解约;

   vi.              NEC媒体投放合同延误导致客户不满意;

 vii.              POCARI业务难以有效开展;

viii.              缺乏内部基本的行政支持导致的新业务开发困难;

   ix.              以上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我们担忧未来SONY团队依然存在运营中的困难;

 

基于以上的原因我们认为,花谦治先生的行为已经伤害到新企业与员工的利益,以及dentsu这个品牌,他完全不适合管理这家全新的子公司。

其实自从年初到现在,我们一直在等待,等待东京总部解决问题,很多员工已经等待不了提出了辞职。有关违法的劳动续签合同,已经到了申诉期的最后期限,我们不得不依靠中国的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劳动尊严和正当权益。

 

尊敬的电通领导:

一、为了保护今后员工的正当权益,避免员工个人与“听话的人”因工作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北京东方日海广告公司宣告成立工会,并经北京市朝阳区工会批准进行了备案。

 

二、由于所签订的合同违反中国劳动法,部分员工决定申请劳动仲裁,并进入仲裁程序。

 

期望东京总公司对以上问题在2006121日前给予答复与解决!

 

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20061119

 

北京东方日海广告有限公司员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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