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典论·论文》 原文及翻译和解析
(2011-10-27 10: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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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典论-论文》翻译注释解析影响三国魏晋文章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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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相轻,自古而然。傅毅之于班固,伯仲之间耳,而固小之,与弟超书曰:“武仲以能属文为兰台令史,下笔不能自休。”夫人善于自见,而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是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里语曰:“家有弊帚,享之千金。”斯不自见之患也。今之文人:鲁国孔融文举、广陵陈琳孔璋、山阳王粲仲宣、北海徐干伟长、陈留阮瑀元瑜、汝南应瑒德琏、东平刘桢公干,斯七子者,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咸自以骋骥騄于千里,仰齐足而并驰。以此相服,亦良难矣!盖君子审己以度人,故能免于斯累,而作论文。
[注释]
1.瑀:(yǔ)
2.瑒:(chàng)
4.琏:(jiǎn)
5.騄:(lù)
6.粲:(chàn)
7.卮:(zhi1).
8.俦:(chóu)
9.闇:(àn)
10.诔:(lěi)
[作者介绍]
曹丕(187~226),魏文学家。即魏文帝。字子桓,他是曹操之妻卞氏所生长子。少有逸才,广泛阅读古今经传、诸子百家之书,年仅8岁,即能为文,又善骑射、好击剑。建安十六年(211),为五官中郎将、副丞相,二十二年,立为魏太子。二十五年正月,曹操卒,曹丕嗣位为丞相、魏王。同年十月,以"禅让"方式代汉自立,改元黄初。。《典论•论文》是曹丕精心撰著的《典论》中的一篇。《典论》一书,据《隋书•经籍志》著录,共有五卷二十篇。所谓“典”,有“常”或“法”的意思。所谓《典论》,主要是指讨论各种事物的法则,在当时被视为规范文人言行的法典。据《三国志•魏志》记载,明帝太和四年,曾将这一名著刊该于洛阳太学的石碑上,凡六碑,供人阅读。据严可均《全三国文》考证:“唐时石本亡,宋时写本亦亡。”只有《自叙》见载于裴松子注,《论文》见收于南梁萧统的《文选》中,因而保留完好无缺至今。又据《艺文类聚》卷十六《赞述太子表》,知成书尚在丕为太子时。另观《论文》中有“融等已逝”的话,可知成书当已在汉献帝建安末期。
文人互相轻视,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傅毅和班固两人文才相当,不分高下,然而班固轻视傅毅,他在写给弟弟班超的信中说:“傅武仲因为能写文章当了兰台令史的官职,(但是却)下笔千言,不知所止。大凡人总是善于看到自己的优点,然而文章不是只有一种体裁,很少有人各种体裁都擅长的,因此各人总是以自己所擅长的轻视别人所不擅长的,乡里俗话说:“家中有一把破扫帚,也会看它价值千金。”这是看不清自己的毛病啊。
当今的文人,(也不过)只有鲁人孔融孔文举、广陵人陈琳陈孔璋、山阳人王粲王仲宣、北海人徐干徐伟长、陈留人阮瑀阮文瑜、汝南人应旸应德琏、东平人刘桢刘公干等七人。这“七子”,于学问(可以说)是(兼收并蓄)没有什么遗漏的,于文辞是(自铸伟辞)没有借用别人的,(在文坛上)都各自像骐骥千里奔驰,并驾齐驱,要叫他们互相钦服,也实在是困难了。我审察自己(之才,以为有能力)以衡量别人,所以能够免于(文人相轻)这种拖累,而写作这篇论文。王粲擅长于辞赋,徐干(文章)不时有齐人的(舒缓)习气,然而也是与王粲相匹敌的。如王粲的《初征赋》、《登楼赋》、《槐赋》、《征思赋》,徐干的《玄猿赋》、《漏卮赋》、《圆扇赋》、《橘赋》,虽是张衡、蔡邕也是超不过的。然而其他的文章,却不能与此相称。陈琳和阮瑀的章、表、书、记(几种体裁的文章)是当今特出的。应旸(文章)平和但(气势)不够雄壮,刘桢(文章气势)雄壮但(文理)不够细密。孔融风韵气度高雅超俗,有过人之处,然而不善立论,词采胜过说理,甚至于夹杂着玩笑戏弄之辞。至于说他所擅长的(体裁),是(可以归入)扬雄、班固一流的。一般人看重古人,轻视今人,崇尚名声,不重实际,又有看不清自己的弊病,总以为自己贤能。
大凡文章(用文辞表达内容)的本质是共同的,而具体(体裁和形式)的末节又是不同的,所以奏章、驳议适宜文雅,书信、论说适宜说理,铭文、诔文崇尚事实,诗歌、赋体应该华美。这四种科目文体不同,所以能文之士(常常)有所偏好;只有全才之人才能擅长各种体裁的文章。文章是以"气"为主导的,气又有清气和浊气两种,不是可以出力气就能获得的。用音乐来作比喻,音乐的曲调节奏有同一的衡量标准,但是运气行声不会一样整齐,平时的技巧也有优劣之差,虽是父亲和兄长,也不能传授给儿子和弟弟。
文章是关系到治理国家的伟大功业,是可以流传后世而不朽的盛大事业。人的年龄寿夭有时间的限制,荣誉欢乐也只能终于一身,二者都终止于一定的期限,不能像文章那样永久流传,没有穷期。因此,古代的作者,投身于写作,把自己的思想意见表现在文章书籍中,就不必借史家的言辞,也不必托高官的权势,而声名自然能流传后世。所以周文王被囚禁,而推演出了《周易》,周公旦显达而制作了《礼》,(文王)不因困厄而不做事业,(周公)不因显达而更改志向。所以古人看轻一尺的碧玉而看重一寸的光阴,这是惧怕时间已经流逝过去罢了。多数人都不愿努力,贫穷的则害怕饥寒之迫,富贵的则沉湎于安逸之乐,于是只知经营眼前的事务,而放弃能流传千载的功业,太阳和月亮在天上流转移动,而人的身体状貌在地下日日衰老,忽然间就与万物一样变迁老死,这是有志之士痛心疾首的事啊!孔融等人已经去世了,只有徐干著有《中论》,成为一家之言。
建安以前,文学受经学束缚,少有独立地位。盛极一时的汉赋,竟被扬雄斥之为“童子雕虫篆刻。”(《法言•吾子》)曹丕之弟曹植也认为:“辞赋小道,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来世也。”(曹植:《与杨德祖书》)然而,曹丕却提出:“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他认为文章有两大功能:一是“经国之大业”,有利于国家;二是“不朽之盛事”,有益于自身。这已开始把写文章与对生命个体的自身价值的思考联系起来了。据此,曹丕号召作家要以古代圣贤“不以隐约而弗务,不以康乐而加思”为榜样,努力改变目前这种“贫贱则慑于饥寒,富贵则流于逸乐”的精神状态,培养自己具有一种超功利的审美心态。这样从事诗赋创作,亦可以“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亦可以“声名自传于后”,亦可以“不朽”。可见,这个“不朽”说,固然是从《左传》“三不朽”中“立言不朽”的命题中引申而来的传统说法,但在这里,已经被曹丕赋予“不朽”这一语言符号以崭新的现实涵意和历史意义。曹丕把诗赋也列入“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一对文学自身价值思考的历史视野之中,这充分表现了他的远见卓识,也是当时文学趋向自觉的深刻表现。正如李泽厚所说:“曹丕所以讲求和提倡文章华美,是与他这种对人生‘不朽’的追求(世界观人生观)相联系的。文章不朽当然也就是人的不朽。”这反映了曹丕同时代人,由于“文学的自觉”所带来的人的新觉醒。人们已不满足于生前的建功立业,而是思索和追求死后怎样才能“不朽”。于是感到“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人们终于找到了、明确了诗赋确实是这样一种可以“不必寓教训”,而却可寄寓自己思想感情、欢欣、苦恼和追求的艺术载体。这样,尽管“日月易逝”,人生易老,生命无常,“志士大痛”,感性个体的血肉之躯难免要消逝,然而理性个体的精神信念,却可以包孕于“不朽”的诗赋的深层意蕴之中,以表达自己对社会、对人生的无限留恋、执着追求的蕴藉之情和愤发之意。可见,“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两者之间,确乎体现了文学的功利目的和审美的的历史统一。《典论•论文》确乎是建安时代的文学精神的宣言书。
曹丕在称帝之前,就以“副君之重”主持文坛,与吴质书说道:“昔日游处,行则连舆,止则接席,何曾须臾相失!每至觞酌流行,丝竹并奏,酒酣耳热,仰而赋诗,当此之时,忽然不自知乐也”,可见当时曹丕和文士们是很亲密也是很投机的。从他的《典论•论文》“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可以看出曹丕对文学是很重视的。而他的文学理论,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对后世的文学理论批评乃至整个文学发展方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典论•论文》便集中的表达了他的见解。
《典论·论文》提出了文章不朽说。《典论•论文》中有一句经典话语广为流传:盖文章经国之盛事,不朽之大业。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这句话,明确地体现出了儒家的观点,而非道家的出世理念。在这里的文章两字,自古以来便有争议,一说是指政治学术著作,而不是文学作品,另一说则恰恰相反。而联系《典论•论文》中所举出的建安七子的文章则大多数是审美的。造成这一认识误差是因为古代“文章”这个词所代表的意义要比现在广泛得多,将政论与文学作品都包含在内,而古人也有这样一种倾向,即纵使是实用性的文字,也要追求文采。有关这一点,章太炎在《国共论衡》中有过过论述:文章即文彰。来源于《论语》中的“焕乎文彰”,这就说明了古时的文章带有强烈的审美意识。
文章不朽这个理论也有其来源。《左传》中说: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再次立言。这也证明《典论•论文》的主旨是儒家观点。虽然中国是一个文治之国,然而如此推崇文学的地位到至高无上的地步,还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联系当时的历史社会环境,鲁迅在《魏晋风度及酒与药的关系》一文中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曹丕之所以如此夸大文学的作用是为了劝诱他的弟弟曹植。在他写《典论•论文》之前,曹植曾给好友杨修写了一封《于杨德祖书》,在里面将诗赋称为小道。这一点引起了曹丕的疑心,为了巩固自己的太子位,于是极力鼓吹文学,是为了让曹植致力于创作,不会对自己产生威胁。即使这样,曹丕的观点也在客观上刺激了文学的发展,为中国诗歌史上第一个黄金时代奠定了基础,魏晋时期诗歌逐渐成熟繁荣,统治者的积极推广与参与也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以他们为核心,团结了一大批优秀作家,形成邺下文人集团,其中的首领就是曹丕。这一段话中的另外一句也很有趣,即“不托飞驰之势”。字面上理解为不必飞黄腾达,不必迎送有权势的人。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后世层出不穷的干谒诗。尤其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韩愈,以复兴儒家精神为己任,在写出《原道》《原毁》《原性》等高张儒家气质,攘斥佛老的论著之后,好友孟郊劝他不妨将自己的文章整理结集,公诸于众。可笑韩愈却说此时自己官位卑微,待飞黄腾达之后才能著书立说,这不仅与他自己所标榜的儒家精神背道而驰,更是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也成为他在被贬潮州之后上表请罪的劣迹一起,成为他人生的污点。
《典论》一书二十篇,有人认为“是曹丕做太子时写成的一部具有政策性的理论著作,意即曹魏一代制定国策所必须遵循的法典。”这种看法值得辩析之处在于曹丕于建安二十二年(217)立为太子,《典论》成书当在本年,但全书并非一时书写,据此推算,说《典论》是曹丕为太子时所写,恐不准确。那么,曹丕在身为太子之前仅以一王子的身份,上有汉天子,下有乃父曹操在国位,他能否制定国策法典,这是得怀疑的。另外,《典论》一书既有政治性的论文,也有记叙性的散文,像《论文》这样的篇章乃是探讨艺术理论问题的作品,显然不能上升到国策法典的地位去对待。所以,按今人的眼光来衡量,把《典论》一书看作一部综合性的理论著作是较为合适的。《典论》一书名称的取定,恐怕就能反映出该书的性质及作者的写作目的。“典者,常也,法也。”曹丕既称该书为《典论》,也即有取其不刊之论的意思。
曹丕把《典论》一书颁示于人其子魏明帝曹睿又又在他死后将该书刻石立于庙门及太学,将其与“石经”并列,表明在曹丕父子的心目中把《典论》一书视为“不朽之格言”的经典著作,其地位堪与儒家经书相比并。同时也表明曹丕作此书的目的,显然是出于“立言不朽”的人生追求,欲以“成一家之言”的著作承载文名,永垂后世。这不仅从曹睿又刻石以传乃父声名的具体措施上得到了印证,而且曹丕本人对此也曾有过明确的表白。
《典论》是一部“成一家之言”的理论著作,其性质为“不朽之格言”,其地位被当时的统治者视为堪与儒家经书相比并的经典性立言之作,而作者曹丕撰述此书的目的也正在于欲藉此传播自己的文名于后世,实现人生不朽的意愿。然而《论文》作为《典论》一书总结文坛创作经验,探讨文学内部规律诸方面问题的批评专论,其本身又有专门的论说题旨。
作者写《论文》意图是什么,然而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既往的研究者们依照各自的理解见仁见智,以致形成了多种说法。有人认为《典论•论文》是为了解决“文人相轻”的弊端而作的;有人认为《论文》一篇重在评论建安七子的创作特点,指陈其优劣所在;还有人认为该篇的论文宗旨在于探索并企图解决关于文学批评,文学发展中的一些共同问题;也有人着眼于《典论•论文》作家及作品风格的评论,认为该篇是企图总结当时创作长短内在原因的一篇最有系统的文学批评专论。类似的看法还有许多。总之,可以把它们分成三种类型的意见:第一类是认为本文的论说中心是有感于文人相轻的弊病而发,因而解决文人相轻的痼疾,是作者写作本文的真实意图,也是本文的中心议题。第二类意见着眼文中评论建安文人文章得失的内容,以作家评论为本文的写作宗旨;第三类意见认为文章是泛论各种文学理论问题的,因而把它视为综合论文的理论文章,这三类意见各有道理,因为它们都是着眼本文各段文字的文意,从不同角度分析该得出的有据之论。
进而可以探得曹丕怀有怎样的动机,以怎样的态度,选取怎样的视角来对时人的创作加以总结并从中阐述一些对文学的规律性的认识的。对此,应该结合建安时代的社会背景及文坛创作的情况来加以研究。建安时期是“文学自觉”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文学继先秦诸子散文,汉代辞赋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之后,又迎来了五言诗的高度繁荣。建安文学获得繁荣的原因是多重的,然而文学史研究者们每当论及这个问题时,都会指出君主的提倡和率先垂范,是促使建安文坛活跃的一个重要的推动力这样一个历史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