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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环境的表象

(2010-08-17 13:56:36)
标签:

建筑

罪犯

电话室

监舍

刑罚

分类: 建筑时空

如上所述,监狱环境包括监狱的建筑、园林、雕塑、装饰、色彩等因素,这些都是监狱环境的外在表现形态,即监狱环境的表象。“法天象地”,监狱环境所有的表象都是由环境形态的内涵,即环境文化所决定的,其核心是“法”,抑或是老子所称的“道”,成玄英说“道不离物,物不离道,道外无物,物外无道”,即是如此。因此,研究监狱环境,不仅需要论述监狱环境的具体表象,更要透过表象研究监狱环境的文化内核,即监禁和矫正文化,以使监狱形态与监狱文化互为表里、相得益彰。

1、建筑风格

监狱建筑是指与关押和矫正罪犯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包括警戒设施、罪犯生活、学习、劳动场所等。监狱建筑是监狱环境的主体,其它的环境因子都是围绕监狱建筑展开的。

监狱建筑是监狱最明显、最直观、最基本的表现符号,是监狱承担刑罚执行和履行矫正罪犯职能的最主要的载体。监狱建筑是否体现安全与矫正的功能,尤其是矫正功能,是评价监狱建筑优劣的重要参数,这是监狱建筑与普通建筑最大的区别,也是监狱建筑风格核心之所在。

对监狱建筑的研究,早已有之,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英国的边沁就设计了圆形监狱,清朝末年,沈家本提出监狱改良和新建新式监狱,民国时期,孙雄、林纪东等监狱学者对监狱建筑颇有研究,民国许多法律和规章对监狱建筑有比较具体的规定[2],这些都对监狱建筑从便于监管和利于矫正的角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对监狱行刑的文明和人道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新中国对监狱建筑的研究起步较晚,1990年司法部第11号令《监管改造环境规范》才对监狱的“监管警戒设施、罪犯生活区、生产区和学习场所”作了原则的规定,2003年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出台的《监狱建设标准》,也仅是从宏观的角度对监狱选址与规划、规模与标准、场地与配套等方面做了规定,涉及教育改造的内容很少,对监狱建筑如何服从于、服务于罪犯矫正的关注还是远远不够的。

监狱建筑作为监狱的物化形态,归根结底是受监狱价值文化支配的。当前,监狱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就是提高罪犯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因此,监狱建筑在满足监管安全的前提下,就是要满足监狱矫正罪犯的需要。正是由于监狱的价值追求,才使得监狱建筑显露出有别于其它建筑的特有风格;也正是监狱建筑风格的显现,才使得监狱建筑更有利于监狱核心价值的实现。

首先,监狱建筑应贯穿矫正罪犯的理念。监狱建筑所具有的坚固性是刑罚对罪犯监禁性要求所决定的,这是监狱履行刑罚职能的基本需要。但是,“囚禁”只是刑罚的原始属性,“矫正”才具刑罚的现代意义。现代监狱建筑在追求建筑的牢固性的同时,更要注重建筑的生态性和人性化,以促进刑罚矫正功能的实现,在显示刑罚威严的同时,体现刑罚的人道。

从保留下来的洪洞明代监狱和恢复重建的开封府府西监来看,封建时代的监狱,由于刑罚功能的单一,往往只追求监狱的安全性。死牢房的进出门是“犬门”,人进出必须弓着身子才行,目的是给罪犯脱逃设置了障碍;牢房墙壁内灌满沙子,一旦罪犯挖墙破洞,所有的沙子就倾泻而出有可能使罪犯窒息而亡。这种以不人道的方式来追求监狱的安全,显然是不符合现代监狱建筑理念的。

“严不过人,宽不过囚”,这是监狱对罪犯实施处遇体现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通俗要求,也是监狱建筑如何控制监禁刚性度和矫正柔性度的一把尺子,使监狱建筑既要有利于监狱对罪犯实施有秩序的管理,更要有利于罪犯的身体健康和心理调节,促进罪犯的矫正。因此,监狱建筑在选址、布局、体量、结构、色彩、装饰、功能设施等方面均要力求监禁的形式与矫正的内容和谐统一。

布局。监狱建筑的布局是至关重要的,布局的好坏对于关押与矫正罪犯影响极大。监狱建筑应根据建筑功能分块分区,设立生活区、学习区、劳作区等不同模块,使之便于管理,降低运行成本;在建筑物排布上,既可以按中轴线线性排列或对称排列,也可以以中心点放射状排列,当然也可以设计成矩形、正方形、圆形、椭圆形等闭合形状,正是由于监狱建筑布局样式的不同,才会形成监狱建筑的不同风格。但不论哪一种形状,都应以一定的轴线排列和分布,以形成建筑的韵律感和秩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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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宽敞的中轴线排列)

罪犯生活区与劳作区应分开足够的距离,以利于消防安全和监管安全,罪犯出收工需通过一定的空域,可以享受阳光、呼吸新鲜空气,放松心情,这样也有利于罪犯的身心调节。安徽省马鞍山监狱在罪犯综合楼(伙房、礼堂)的选址上充分考虑了这一点,将综合楼选择在罪犯生活区与劳作区之间的位置,是罪犯往返监舍与车间的必经之路,极大地提高了罪犯就餐的时间效率;综合楼又处于400米标准跑道运动场的正北面,在屋顶的设计上选择流线型的“S”型屋顶,使之富于动感,协调了场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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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场与综合楼)

监狱教学区在可能情况下应设在罪犯生活区中间部位,使不同监区的罪犯到达教学区的距离基本相等,以便于教学时间的充分利用,有利于教学秩序的维持;罪犯会见室应设在靠近罪犯生活区,方便所有罪犯会见;监狱医院和罪犯食堂应与罪犯生活区保持一定的距离,减少食堂的油烟和医院的空气对罪犯健康的影响;罪犯监舍区内的民警执勤区设计应使执勤民警能够目视执勤区域,有条件的可以将监舍按十字型分布,民警执勤区设置在十字交叉部位(如下图美国监狱的设计)。当然,监控和报警技术的发展可以弥补建筑设计的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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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伊利诺伊州最高警戒度监狱鸟瞰图)

体量。一般来说,建筑面积与监狱的关押规模相关,但单体建筑的体量不宜过大,无论建筑的长度还是高度,都应严格控制,过高和过长都会预埋监管死角。有些监狱在环境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仍然动辄建四五层楼,好像不如此不显得监狱的气派和宏伟,这是非常不足取的。上图的美国监狱和下图新疆乌苏监狱的建筑,在建筑单体控制上做了很好的示范,它们单体最高也就两层,罪犯伙房等公共设施只是单层建筑,这样既有利于民警的人身安全,也有利于突发事件的处置,更有利于罪犯的身心调节,使罪犯能够尽可能多的享受户外活动。但是建筑面积与建筑体量并不是绝对成正比的,北京故宫占地72万平方米,近千幢房屋,但其16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比江苏新苏州监狱大不了多少,原因在于故宫的建筑没有楼房,单体建筑体量比较大。监狱属于极高密度人群场所,有些建筑的面积应该得到控制,但建筑的体量则应有所扩大,增加室内空间的高度,如罪犯礼堂、习艺场等人员高度密集区,使空间比例符合人的视觉习惯和审美标准,减少空间的局促感、紧张感、压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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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监狱一角)

朝向。对于任何建筑而言,朝向都是非常重要的,监狱建筑更是如此。英国园林家汉弗莱.雷普顿说过,“朝向是应当优先考虑的因素,”因为“无论多么令人愉快的风景,在这种气候条件下,都无法替代对阳光的需要”,罪犯更需要阳光的自由施舍。建筑物的朝向决定着房间的朝向,房间的朝向与采光、通风息息相关。有人计算过,中国东部地区房屋坐北朝南偏东16°是最好的(见下附表[3]),这样四季采光时间最长,夏季采东南风、冬季避西北风效果是最有效的。适度的光照,紫外线能有效地杀死病菌,可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在夏季,通风不畅会产生闷热,闷热会使人烦躁,烦躁会使人情绪激动;在冬季,北风直贯而入会使人感到寒冷,寒冷则会使人感到绝望。因此,监舍楼的大门非不得已,不应朝北开;双列式建筑,尽量把公共设施放在北面,监舍尽可能占有朝阳的房间。

 

其次,监狱建筑应满足矫正业务正常开展的需要。满足罪犯基本的合理的生活需求,体现刑罚的文明和人道,这是矫正罪犯的前提和基础。对罪犯有效地实施矫正,还需要必要的矫正设施,包括课堂教育设施、文体活动设施、行为训练设施、心理矫治设施、民警施教设施等。而目前很多新建或重新改造的监狱,不仅矫正设施与关押规模不相一致,面积偏小,而且在功能设计上也显得明显不足。

电话室。亲情电话是罪犯维系亲情、寻求慰籍、接受感化的主要载体,罪犯拨打亲情电话也是一种亲情教育的方式。监狱在建设时应该按照管理的要求和监区押犯的规模,建造满足需要的电话室(间),发挥亲情教育感化作用。很多监狱在建设时没有充分考虑亲情电话室的功能需求,普遍面积较小,数量不足,给罪犯使用亲情电话带来了障碍。由于没有封闭隔音处理设施,罪犯打电话变成了现场广播,应有的隐私得不到保护。因此,为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除了加强管理以外,不仅要增加亲情电话室的数量,更增强电话室的隔音效果。

谈话室。谈话室是民警与罪犯交流的主要地点。但现在很多监狱,民警找罪犯谈话非常不容易,往往一个监区或分监区只有一个谈话室,有时还会挪为它用,严重影响个别教育工作的开展。有些监狱为解决在谈话日民警集中找罪犯谈话的需要,组织罪犯集中看电视,民警在一个个监舍内找罪犯谈话。如果在建造时增加些谈话室,就不会出现以上的问题了。如果从遵循教育规律角度出发,按照个别谈话的对象和内容,建造不同类型和风格的谈话室,一定会增进谈话教育的效果。

教室。教室是罪犯接受集中课堂化教育的场所,是监狱对罪犯开展思想、文化、技术教育的阵地,是监狱开展监区文化活动的重要载体。教室数量的多少、教学设施是否完备与教育质量的高低关系重大。监狱作为一个特殊的学校,应当具有普通学校的基本设施,否则,无法完成法律规定的教学任务。因此,监狱的教室设置应满足法律规定的关于罪犯接受义务教育、技术教育和开展其它教育活动的最低需求。考虑到监狱管理安全的需要,教室在分布上,既要有集中排列的教学楼或教学中心,便于学习氛围的形成和强化;又要有分散设置的,有利于教学时间效率的提高和监管的安全。在监狱内对罪犯开展教学,更需要电化教育设施的完备和远程教育的推广,这样既解决了师资力量的不足,又提高了监管安全的系数。

图书馆。图书是罪犯汲取知识的源泉,这是罪犯自我教育、自我拓展的重要载体,建立满足需要的图书室、阅览室对于罪犯矫正是不可缺少的。监狱既要有规模较大、藏书相对齐全的中心图书馆和满足较多人阅读的阅览室,更要有设置在每个监区的小型图书室和阅览室。监区的阅览室更方便罪犯的享用,更有利于监狱的管理。随着信息科技的普及,罪犯教育局域网站的广泛使用,建设网上图书馆和音像图书馆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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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选书室)

习艺场。对罪犯开展技术教育是监狱常态的矫正手段,培养罪犯刑满释放后就业谋生的技能和融入社会的技巧,是罪犯矫正的重要内容。因此,罪犯的习艺场,既应具有组织罪犯正常开展生产劳动,在劳动中学习技能的生产场所,也要有着眼于罪犯刑满就业和满足罪犯学习需求的各种实用技能培训场所,还需要开展着眼于促进罪犯素质全部发展的有利于社会交往和自我展示的各种技艺的培训场所。

再次,监狱建筑应体现刑罚执行方式的多样性和矫正方式的多元化。现实中,虽然根据关押罪犯刑罚的轻重已经对监狱的关押等级进行了分类,确立了高、中、低三个关押警戒等级;对未成年犯和女犯也实行了分别关押,意味着监管的等级要低于成年男犯,并配置适应他们身心特点的矫正设施。但在监狱建设的“布局调整”中,警戒等级趋同化了,上个世纪存在的监狱和劳改农场的分类也不见了。新建或改建的监狱,几乎是“长得一样子”,高墙、电网、门禁、监控、报警,一应俱全,全部按高警戒等级设计和建造,确保不发生罪犯越狱事件是监狱设计的优先选择,这显然是不科学的。它造成了监禁形态的过渡渲染和监禁成本的浪费。随着刑罚的趋缓而带来的监禁方式的多元化以及刑罚理念的进步带来的矫正方式的多样化,监狱建筑“一个模式”是不合时宜的。监狱建筑应该具有不同的形式和风格以适应不同类型罪犯矫正的需要。

未成年犯管教所,应当从失足少年的健康成长出发,在建筑上以学校的模式为蓝本,在教学设施上达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合格学校”的建设和配置标准,适应未成年犯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和成年后继续教育的需要。在建筑风格上,尽量降低监狱的森严感,增加建筑设施的亲近感。在建筑设施的配置上,充分考虑未成年犯好动、冲动、盲动的特点,生活、学习、游嬉场所有足够大的空间、令人舒坦的空气和足够的阳光,生活设施不仅要牢固、不易损坏,而且尽量不要有棱角,有棱角要做钝化处理。

女犯监狱,应当从女性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考虑,在厕所、洗晒等卫生设施配置上,要优于男犯;在亲情电话的配置上,要多于男犯;在空间设置上,允许有一定的私密空间,以减少罪犯的不安全感。

病犯监狱,包括监狱医院,集中关押的传染病医院、艾滋病犯监区、精神病院和病残犯监狱等,应当从医疗和身体康复角度出发,按照医院和康复医疗机构的基本要求设计和建造监狱。充分考虑罪犯病人的特殊性,配置无障碍设施,留足陪护和监护人员的空间。

不仅如此,随着矫正理念的更新和社会大众对罪犯宽容程度的提高,监狱应该按照根据刑罚轻重和危险程度的不同,设计和建造不同高警戒等级、风格、规模、矫正设施的监狱建筑。从罪犯再社会化角度着想,探索出监监狱、开放式监狱、无围墙监狱等监禁模式,配置有益于社会人格重塑的矫正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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