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声词的语法功能和类别意义
朱本末
一、拟声词的语法功能
例(1)的“哎呀”作主语,例(2)的“哗、哗、哗”作谓语,例(3)的“哼”作动语,例(4)的“咚,咚,咚,——叭,叭,叭”作宾语,例(5)的“呼呼”作补语,例(6)的“潺潺”作定语,例(7)的“嗡嗡”作状语,例(8)的“咪呜”作定语所修饰的中心语,例(9)的“轰隆”作状语所修饰的中心语,例(10)的“嗡嗡”作补语所补充的中心语,例(11)的“砰”作独立语。
例(12)中的拟声词独立构成单句,例(13)、(14)中的拟声词则独立构成分句。
从拟声词的上述各种语法功能可以看出,拟声词是既能独立成句,又能充当各种句法成分的语法功能相当完备的一类实词。
二、拟声词独特的类别意义
综上所述,拟声词无疑具有实词的特性。它与虚词的区别是:虚词一般没有实在的词汇意义,拟声词有摹拟声音的词汇意义;虚词一般不能独立成句或独立充当各种句法成分,拟声词则可以。因而把拟声词归入虚词是不合适的。但是,拟声词又不同于一般的实词。它与一般实词的区别是:一般实词的词汇意义是概括的,拟声词的词汇意义则是描摹的(它只是描摹声音,而不概括声音的具体含义)。因而把拟声词同形容词、动词等一般实词混为一谈也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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