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
(2019-06-10 01:25:41)
标签:
生老病死活的尊严 |
分类: 闲言碎语 |
大姑父走了,走的很是没有dignity.
大姑父好心眼好脾气,在这个年龄的河北男人里属于少数,对家人朋友邻居亲戚都很好。
和大姑父接触并不是很多,但是他让人感觉很自然亲切。他让周围的人都感觉很舒服。这就是我们现在讲的情商比较高吧。
我们村腊月初八庙会,大姑父每年都会来串亲戚。后来大姑姑身体不太好,不愿意出门,每年庙会就变成了大姑父带着孩子们或后来就他自己来。大家都喜欢他,也不拘束,感觉大姑父自己来代表全家也很自然。
不记得我在北京的时候有没有在庙会那天向家里打电话了,到了多伦多之后每年这个时候就会打电话回去,然后和大姑父聊会儿天。因为时差,我都要等到晚上十一点之后打电话。大姑父知道后就说,明年我早点来,你不要熬夜等着打电话了。第二年,他果然早早就去了。就是这样一个灵活好脾气不拿架子的长辈,细心体贴considering.
年前因为尿道梗阻去医院手术。手术后并发症让他没能从手术床上下来。人没死,但是再也没有苏醒过来,直到几日前去世,将近四个月,一直处于植物人或者coma状态,医院对最终病人状态也没有诊断定论。
期间也和医院有过纠纷。医院说是手术并发症,家属说是医疗事故。这些这里不讲。
术后在医院重症监护室一个多月,情况没有任何好转,一直处于深度昏迷无反应状态。看起来恢复无望,重症监护室探望也很不方便,大姑姑和孩子们决定让大姑父出院回家,家人还可以在最后陪伴照顾一段时间。
因为在医院的时候全是靠各种管子,呼吸,进食,排泄,大家都以为出了院很快就不行了。结果到了家里又这样昏迷了两个月才走。这两个月里,肌肉萎缩,皮肤溃疡,骨骼变形,皮下血管破裂,体内出血,身体散发出腐烂的气味。
每次电话听完大姑父的情况,心里都很难过。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样让一个人“活着”是很没有人性的。中国还没有安乐死的法律,在英国,对于植物人病患,家人和医生就可以做决定是否终止生命,让病人早点离开痛苦。像大姑父这样的情况,已经知道完全没有醒来的希望,如果在身体状态还比较好的昏迷早期结束生病,让他干干净净有尊严的离开,对于病人和家属都是更好的选择。
刚才网上查看了一下,很多植物人生存了几年几十年,最长的四十多年,都是因为法律不允许终止这样再没有任何积极意义的生存。难怪这些年安乐死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包括在基督教徒中。
大姑父终于走了。这么好的一个人,最后的几个月却这么狼狈。如果一个人可以提前做决定,他肯定不会选择最后两个月的逗留。
爷爷奶奶辈的人都已经走了。大姑父是我父母辈的亲人里第一个走的。生死自然规律,愿活得自由快乐,走的安详利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