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协议书——脆弱的承诺
(2012-11-20 22: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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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0岁的阿峰在一次聚会上结识了23岁的阿珍,两人一见钟情,坠入爱河,开始了一段甜蜜的姐弟恋。由于当时阿峰还在读大学,阿珍却已经工作多年,双方的父母均不赞成两人相处,亲戚朋友也不看好他们这段恋情。
然而,经过4年的爱情长跑后,两人仍坚持步入婚姻殿堂。阿珍虽然对两人的感情终于有了结果感到高兴,但又担心比她小3岁的阿峰会变心。
为让阿珍放心,阿峰多次许下海誓山盟,表示自己只爱她一人,永不变心,但阿珍心里仍是忐忑不安。
对此,阿峰回忆说,在2009年5月11日领取结婚证的当天,为了让阿珍彻底放心,他与阿珍签下了一份“爱情协议书”,内容为:“我阿峰与阿珍婚后无论双方因什么原因导致离婚,我阿峰都自愿给阿珍人民币200万元作补偿。”这样,阿珍才如释重负。
但是,婚后幸福的日子并没有坚持很长时间,随着双方矛盾逐渐增多,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尤其是在2010年初,阿峰应聘到一家企业做业务员,需经常在外出差、应酬,回家的时间少了许多,这让敏感的阿珍起了疑心,担心阿峰在外面有越轨的行为,毕竟,每个人都会审美疲劳,也因为身边这样的例子太多,所以阿珍总有一种不安全感,担心有一天丈夫会弃她而去。
有了这种想法后,阿珍经常无缘无故给阿峰打电话“查岗问哨”。
渐渐地,阿峰厌烦了阿珍的这种行为。他觉得既然夫妻之间缺乏了基本的信任,还不如就此分手。于是,阿峰向阿珍提出了离婚,阿珍却坚决不同意。
今年8月,阿峰一纸诉状将阿珍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决两人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乎阿峰意料的是,阿珍爽快地答应了离婚,但她同时拿出那份“爱情协议书”,对阿峰提出了反诉,要求阿峰兑现当初承诺补偿她200万元。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之下,两人达成了阿峰补偿阿珍10万元,双方自愿离婚的调解协议。
因为,千百万年的进化早已证明:钱对女人太重要了,甚至超过她对爱情本身的认知和追求。
可是,一旦女人用钱的保证来置换感情的失去,她已经失去了爱的能力,在婚姻中表现出不愿付出,不努力经营,不去自我反思。
很多时候,情感协议签订的开始,双方已是心分离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