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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爱在中国行我记录善举善事杂谈 |
当看到一位穿着破烂的啊伯乞丐把零钱换成整张百元投入捐款箱;当看到另一位啊婆乞丐放入他手上所有的善款;当看到一位腿脚严重变形的残疾的小弟弟说:“我要捐款”。我们被这善举感动着。因为这是真“善”。
当刘德华捐出10万,当王石捐出200万......网友就开始在网上讨伐。当某些名牌企业无捐款记录,人们就开始抵制他们。这是否妥当呢?
善举原本就是无所求的付出,对每一卑微的善举,都应该心怀感恩。每一个善举都应该得到尊重。
当万科在被受议论后捐出一亿,这就是“善”吗?
若他本有意愿并诚心的捐出那么多,那就是“善”。倘若是为了逃避舆论的压力,那么他想到得只是自己的利益,那就是“私”,也就是假了。而网友迫使他人捐出巨款,(在一个无意愿的情况下掏出那么都钱是一件痛苦的事)那也是“恶”。
当刘德华不记名的捐5000万,当李连杰永不透露捐款额和周星驰宁愿被骂也不谈捐款数。他们为善不意人知,这就是“真”。
中峰和尚说过:“做对别人有益的事情,是善;做对自己有益的事情,是恶。若是做的事情,可以使别人得到益处,哪怕是骂人,打人,也都是善;而有益于自己的事情,那么就是恭敬人,用礼貌待人,也都是恶。所以一个人做的善事,使旁人德到利益的就是公,公就是真了;只是想到自己要得到的利益,就是私,私就是假了。并且从善心上所发出来的善行,是真;只不过是照例做做就算了的,是假。还有为善不求报,不露痕迹,那么所做的善事,是真,但是为着某一种目的,企图有所得,才去做的善事,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