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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改革(转载)

(2011-12-01 18:36:20)
标签:

教育

分类: 教育教学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改革

 

     根据教育部〔2011〕6号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考试将进行重大改革,全面推行全国统考,今年在浙江省、湖北省开展试点,明后年推广到全国,实现常态化。改革内容包括:

     一、考试难度大大增加

    考试实行机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小学教师笔试考三科、中学教师考四科,包括《综合素质》、《教育基础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试讲》等,考试科目增加,考试范围和内容更广,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难度大大增加。

    二、报考条件显著提高

    高校在校生只有毕业年级学生方能报考,且幼儿园和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高中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认证程序更加严格

     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且笔试各科成绩合格,才能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双合格方能参加教师资格申报,部分学科还需要教学实习见习经历。

   ★ 改革过度时期,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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