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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德清:面向个体的反思是消除戾气的起点

(2013-07-30 17:19:15)
标签:

社会危机

首位

依法严惩

友善

人心

分类: 正经录

于德清

或许,过去的一周多是很多人都不愿面对的。

20日,从冀中星在首都机场引爆了手中“土炸弹”开始,接连发生了数起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事件。而厦门陈水总公交纵火事件,相去还不到两个月。

不管,这些犯罪嫌疑人出于什么样的动机,抑或什么原因,这些事件拉低了公众的安全感。毫无疑问,凡是残害无辜、破坏公共安全者,都应该受到严厉的谴责,也应依法受到惩处。25日,公安部表示,将坚决依法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

然而,公众仍然在焦灼与无力中纠结。因为,谴责乃至法律的惩罚,并不能修复这些事件对社会造成的伤害,而且,谁也说不准,下一次个体暴力袭击将来自哪里。如果有人抱定必死之心,死刑或许也没有太大的震慑作用。

个体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频发,令人们感受到了当下社会的戾气之重。很多人试图从社会、制度方面去寻找根源,但是,有的凶犯有精神病史,复杂的成因往往令公众困惑于偶然与必然之间。

但是,不管怎样,一个基本事实是——这些案件都是由个体策划与发动,都毫无疑问让某位个体的存在凸现于整体的社会面前。我们从中看到了个体的不幸、残忍,以及那些无辜者被漠视的属于个体的生命与价值。

显然,要消除社会的暴戾之气,寻找暴戾的起源,面向个体的反思,或许就是一个最为基本的起点。

由此,我们可以去追问,为什么公正没有降临到冀中星的身上?那些有精神病史的凶犯是受了怎样的外在刺激,而关于精神病患的制度保障,在他们身上是否又发挥了作用?又是什么让那个当街摔女童者变得如此凶残?我们所有的公共政策是否足以遍及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公正是否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了,社会治理是否最终化为个体的尊严,而来自家庭和他人的温情,是否足以消融每一个人心中的冰冷?

大家对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感到束手无策,一个重要的原因或许就是,已经习惯了集体本位的叙事,经常不以个体为意,为了追求社会最大数量的幸福,而无视个体的痛苦,以及个体所面临的问题。

而且,在这个急剧转型的社会中,我们也似乎没有找到新的伦理体系,以及行为坐标,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不信任,乃至对亲人的冷漠与麻木也在不断滋长。一个社会中的原子缺乏真正关心另一个原子的能力。

个体是社会、国家的根基。人们因为对自身安全、利益、美好的追求,组成社会和国家,而去追求国家富强、民族强盛。所以,一个好的社会不但富足而文明,而且从根本上努力保护每一个成员,人们不但要追求属于自己的正义、自由和幸福,而且也应该去关心他人同样的诉求。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均应该将个体的价值置于首位,去努力解决每一个社会成员面临的问题。

个体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难以防控,或许正是因为我们没有很好地实践这样的理念——一切为了个体,为了一切个体。这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所在,而且也是每一个人的社会责任。尽管,确实很难做到令每个人都满意,个体的选择总是千差万别,但是,如果我们努力的方向是这样,就是在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友善,就是在削弱社会暴戾之气的根基。而我们如果不去尊重和关心每一个人,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来化解目前的社会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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