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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德清:央视该如何报道自己失火的负面新闻

(2009-02-11 14:05:05)
标签:

业主单位

央视

负面新闻

配楼

新址

杂谈

分类: 骂街录

元宵夜央视新址配楼一场大火,举世瞩目。央视新大楼以起造型别致而举世闻名,成为北京市的标志性建筑,并有幸被洋媒评委世界十大建筑之一。所以,央视新址配楼起火,而且还不是一般规模的小火,应该是一件重大的突发事件。而作为一个在中国具有超级影响力的媒体,央视如何报道这一关涉自身的负面新闻,则非常耐人寻味。

虽然,事件发生的主体是央视,但是,央视并不是第一个报道此事的媒体。最先出来报道的倒是网络媒体。随后,当天晚上,央视的晚间新闻节目对此事也进行了报道。众所周知,央视是具有强大的现场直播能力和资源的,然而,央视新闻频道却并没有发挥自己的优势与便利进行直播。从新闻专业主义的角度来看,央视痛失报道先机确实是非常令人费解。

央视新配楼的火灾很大,不过,调查火灾原因似乎并不复杂。2月10日上午,北京市消防局就此事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关于火灾原因,有不少媒体报道的是,由于业主单位的人不听民警劝阻执意燃放A类烟花所致。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普遍使用了“业主单位”一词。业主单位究竟是什么单位,其所指很明确,但听上去却又含混不清。根据我们对于“业主”一词的理解,业主就是这个大楼的所有者,那么“大裤衩”及其“配件”的业主当然也就是中央电视台了。不直接说中央电视台的人是肇事者,却偏偏拐弯抹角,不直接明言,看来不少媒体还是给央视留了一点面子。央视13:23分播发的消息,也沿用了业主单位这一说法。这是为自己讳言。整体来看,如果不去细究,就这么轻易被“业主单位”的障眼法欺骗了过去,看到新闻可能很多人觉得央视是燃放烟花爆竹的受害者,甚至还会为国有财产被付之一炬而痛恨那个所谓的“业主单位”。当然,在10日上午的报道中,也有不少媒体并没有采用业主单位这一说法。

10日下午两点之后,央视终于不再回避自己的责任。在14:34分,央视通过其官方网站央视网发表了真诚的道歉信。信中说:“2月10日上午,经北京市消防局调查证实,这次火灾是由于工程项目业主管理单位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雇佣人员,违规燃放烟花酿成的。火灾给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中央电视台深感痛心,给周边群众造成交通拥堵和生活不便,中央电视台表示真诚的道歉。”这封信的内容于15:10分在央视的新闻频道播发。这封道歉信传达出了两个非常重要的弦外之音,一是点明了肇事者的具体身份是“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虽然没有点名,但已经是责任到人;二是,这个事情乃是下属胡来,央视的大领导并不知情,有为领导推卸责任之嫌。当然,央视毕竟是吃媒体饭的,能够迅速利用自己的平台向公众道歉,倒也可能减少不少被动。按照重大事件公关的一般规律,责任方越是把身段放低,越是积极主动道歉,越能获得上级和公众的宽恕。至于央视道歉的效果究竟如何,则有待继续观察。

10日上午的发布会还是透露出了不少细节,比如对事故责任认定为何如此快速而准确并非没有原因。按照消防局的说法,现场有四台摄像机全方位、全程摄录了整个过程。这四台摄像机应是为了拍摄烟花中的央视新大楼之美姿所用,不成想却成了最关键的证据。按照常理,这四台摄像机所拍摄的录像,从事发那一刻起就应该掌握在了警方的手中,这也就不用怪央视不能给观众第一时间传回现场的画面了。这也是媒体成为新闻事件当事方的不便之处。

鉴于央视新址配楼失火事件重大, 10日晚间的新闻联播已经不容回避。在播报了20多分钟的其他新闻之后,央视新址火灾作为国内新闻的最后一条终于出现。虽然,此前已经有了央视的真诚道歉,但是,新闻联播在播发此事的时候,却对央视自身的责任只字不提,失火原因只说是因为违规燃放烟花所致。“业主单位”一词也直接省略掉了。或许,新闻联播是全国收视率最高的新闻节目,时间紧任务重,实在是无法再多说几个字。然而,央视却错过了这样一个向全国人民道歉的最好机会。如果,央视是出于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障新闻内容丰富与客观的公心,这么做的确是令我们值得敬佩的。然而,由于省略了几个关键字,而让央视看上去更像一个受害者。这实际上是退回到了10日凌晨的口径。在信息发达的今天,这种掩耳盗铃之举有些得不偿失。

央视新址火灾事件对于央视来说是一场灾难,对中国的媒体界来说是一个新的经验。央视在关于自身的负面新闻的报道中进退失矩,并不令人意外。然而,作为新闻媒体如何对待自己的负面新闻,却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的问题。习惯于监督别人的媒体如果让公众看到其原来是“宽于律己,而严于律人”,其公信力必将受到巨大的损害。央视没有迈过火灾门,根本原因在于其试图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媒体权力控制信息的传播,从而把自己的失分降到最低。说到底,还是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摆平作为公共事件当事方与报道方的矛盾与利益冲突。媒体做为社会之公器与第四种权力,不能因为自己是事件主体就放弃职业伦理。在网络时代,信息无法封锁,实际上媒体越是对自身负面事件的报道不护短、不倭过,就越能让公众看到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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