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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篇:18、人类意识结构中的概念逻辑

(2023-03-23 10:24:50)

意识篇:18、人类意识结构中的概念逻辑。

谈到逻辑,学者会溯源到古希腊的“逻各斯”。美国学者弗兰克· 梯利(18651934)所著的《西方哲学史》对古希腊的“逻各斯”有这样的一段论述:“赫拉克利特有时候把事物的秩序说成是命运或者正义的作为,因此将必然性的观念引入他的变化哲学中。在所有的变化和冲突中,一直能够持续保持变化对立都以它为基础;它存在于事物中的理性,是逻各斯。因此始基是理性的基质;它是有生命的,并被赋予理性。只有这一原始基质才是有智慧的,它能够理解那贯穿于一切事物之中并指导万物的理智”。梯利的这段论述中,我们可以注重二点,一是,逻各斯是存在事物中的理性;二是,这一理性的基质,是有生命的、有智慧的,是贯穿于一切事物之中并指导万物的理智。尽管在古希腊,逻各斯的观念是很粗略的,猜测的,但却是有着某种深切的思考,即对逻辑与生命、意识,理性、智慧、理智重要关系的思考。这样的思考大概率是西方的理性思想承续古希腊逻各斯精神的缘由。特别是在黑格尔逻辑学中,更是发展出了以概念为根据的既是辩证法又是形而上学的逻辑创世说。

当我们的视角转向人类意识结构和人类意识结构运动,那么,无疑人类意识结构中的概念逻辑就是一种有生命,有理性、有智慧,有理智,贯穿于人类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构中的逻辑必然

人类意识结构的运动,在人脑中形成了符号指称抽象构造的概念信息,以及处理种种符号指称抽象构造的概念信息的逻辑机制。这种处理概念信息的逻辑机制,在人脑神经中枢塑造了运行概念逻辑机制的生理结构载体。对概念逻辑机制是如何塑造大脑神经中枢生理结构载体的涉及到的一系列深层次的生理构造,是现代科学在今天远远未能搞清。但有一点是,我们可以通过哲学的反思从人类意识结构的运动中,揭示人类意识结构中处理概念信息的逻辑机制的

按照黑格尔逻辑学思想,逻辑学并不能满足于形式逻辑经验整列的规则,而应以逻辑是以概念为根据的自身能动序展开的思路来考察。黑格尔的逻辑学把逻辑放置于概念为根据的自身能动有序展开来加以考察和阐明,开启了一种不同于形式逻辑的全新的视角和阐述,是非常值得我们领悟和汲取的。

黑格尔逻辑学存在的问题是:黑格尔完全没有察觉到概念的真切所在,即概念是符号系统在人类意识结构中介入的符号和对象联结的指称抽象构造,概念的自身能动有序展开是以人类意识结构和人类意识结构的运动为界限的。黑格尔哲学体系把概念无限升格为创造精神和自然全体世界的“绝对理念”,导致了黑格尔的逻辑学完全脱离了人类意识结构运动的界限,同人类意识结构运动中的概念逻辑擦肩而过了。

探究人类意识结构运动中的概念逻辑。概念逻辑是一个“概念生成、概念建构、概念智能”的逻辑机制,其基本环节和规则是:

一、符号系统介入的环节和规则:

1、语词符号和制图符号制作、使用和识别的规则;

2、符号指称和感知对象联结的规则;

3、指称抽象构造的规则,即名称指称和定义指称组成概念抽象构造的规则。

二、概念生成的环节和规则。

1直观到抽象的一阶概念生成规则;

2、以概念为材料的抽象之抽象的二阶概念生成规则。

人类意识结构中的概念生成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以知觉对象为材料的直观到抽象的一阶概念类型这种直观到抽象的一阶概念类型,生成了人类的概念方式的事物认识和自我意识;另一种是以一阶概念为材料的抽象之抽象的二阶概念类型这种抽象之抽象的二阶概念类型生成了人类概念方式的思想活动和精神现象

三、抽象之抽象的环节和规则。

1、抽象之抽象的概念统摄共性或共相规则。

哲学家伯特兰·罗素(18721970)所著的《哲学问题》在关于共相的世界中认为,“所有真理都涉及共相,而所有有关真理的知识也都涉及对于共相的认识”,“字典中的词几乎都是代表共相的”。罗素的见解是,任何一个概念都具有抽象统摄的功能,以概念的抽象统摄生成事物的共性或共相。

2、抽象之抽象的概念虚构的思想对象规则。

人类的头脑通过诸多概念的组合虚构形成思想对象,如把“金子”的概念和“山”的概念组合成虚构“金山”的思想对象;把“马”的概念和“翅膀”的概念组合成虚构的“飞马”思想对象,等等。

3、抽象之抽象的计算规则。

从古至今,抽象之抽象的计算规则以数学的语言描述为工具,建构事物的数学原理,对人类的事物认识和事物建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中,一切信息和信息处理都可以进行二进制的数字化计算,一切物质粒子、有机体、生命体都是函数概率,以及进化计算、基因计算、软件复制计算、学习深化计算等等的建模,越来越显现了计算规则内蕴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4、抽象之抽象的集合进阶规则。

在黑格尔逻辑学中,概念有普遍性、特殊性、个别性三个基本环节。这三个基本环节不是并列的,而是概念抽象之抽象的集合进阶导致特殊性是个体性的集合进阶导致,各种单细胞生物、细菌等个体事物概念,在概念的集合进阶中进阶为“微生物”的特殊事物概念;微生物、植物、动物等特殊事物概念在集合进阶中进阶为“生命体”的普遍事物概念,等等。人类概念思维中的事物概念,充满着个体事物概念、特殊事物概念、普遍事物概念的聚。

5、抽象之抽象的反思规则。

抽象之抽象的反思规则是人类思想的重要察觉方式,如,对意识外自在之物存在,就是通过反思察觉的;在日常中有更多察觉是通过反思的逻辑规则获得的。

6、抽象之抽象的辩证规则。

通过以概念自身矛盾性质的对立统一进程,即概念以自身为对象,否定自身、返回自身,不断变易、过渡、从低级形态上升到高级形态的事物辩证法规则。

7、抽象之抽象的归纳规则。

通过对在空间和时间中一个事件紧接着一个事件相近出现的经验恒常的概念抽象构造,形成抽象之抽象的分类归纳规则、因果归纳规则等等。

8、抽象之抽象的判断规则。

即通过抽象之抽象的范畴方式,形成质的判断、量的判断、关系的判断、模态的判断规则,以及单称判断规则、特称判断规则,全称判断规则

9、抽象之抽象的推论规则。

即通过个别性、特殊性、普遍性的相互关系,形成的各种单称的、特称的、全称的三段论格式的抽象必然的推规则。

10、抽象之抽象的自我统觉规则,

通过自我意识接替自主意识,形成我为核心的自我统觉,把我的主体能动形成的表象和概念,作为我的统觉。

等等。

四、概念智能的逻辑环节和规则。

人类的概念思维,以其精神能动把概念虚构的思想对象,反馈于经验实证的制作和求取,以思想和经验的统一,由自然之物的利用上升到概念之物的创造形成了一种概念方式的智能。这种概念方式的智能环节和规则包括:

1、虚构思想对象反馈于经验实证制作和求取的规则,

2、思想和经验统一的规则,

3、自然之物利用到概念之物创造的规则,

4、返回概念之物直观表象进入更高的概念之物创造形成无限循环提升的规则

五、自我意识统觉的环节和规则。

自我意识在概念思维中的生成,对于人脑来说发生一个重大变故是:原有的感官知觉的自主意识概念思维的自我意识切入所改变人类的意识活动受到了自我统觉的意识统领

由此,在概念逻辑机制中:一阶概念生成人类概念方式的事物认识和自我意识;二阶概念生成概念建构的思想对象和精神现象;三阶概念生成从自然之物利用到概念之物创造的概念智能,这是我们把握概念逻辑机制的核心和精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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