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大放小与抓小放大
-- 也谈执行力
惑
2012.3.4
世事有大小巨细、轻重缓急之分。虽说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却不是人人都能实际把握好、运用好的。这取决于我们常谈到的一个老话题:执行力。对于处于集团化管控转型、初行三总部办公模式的我们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单位来说,要提高执行力、落实集团“大考之年”各项任务,应该重视从“抓大放小”和“抓小放大”做起。
所谓“抓大放小”,就是强调一种管理理念和方式,意在时刻牢牢抓住事物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进行宏观控制,对次要矛盾和具体无关大局的细小事务进行微观调节,提高各单位、各级管理者的执行力。
“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这一俗语,形象生动地通过“因小失大“的结果,反证了“抓大放小“的事物哲理。前不久看到中国纪检监察报上一则消息,哈尔滨延寿县试行党政一把手不分管具体财物事务,改由分管副职领导负责的制度,收到很好的实效。这个抓大放小的最新、也最有权威的例证,更清楚及时地提醒我们集团机关职能部门、各单位领导者平时工作中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要将自己陷入琐碎事务之中,而是要将主要精力放在抓大事要事,谋划影响全局和长远发展战略之事。
当然,抓大不等于说揽权、放小更不能说撒手不管,而是意在有所为有所不为。该抓的一定要牢牢抓住,该放的一定要舍得放开。以反腐倡廉工作为例,由于考虑到在三峡工程建设期间以及后来的金沙江电站建设初期,决策领导层和职能管理部门主要集中于三峡一域,下属单位、公司的监察机构人员配备也极为有限,因此集团内的查办案件无论大小基本上是由集团监察部直接受理的。如今集团的业务单位、相关公司已遍及东西南北,集团机关的职能部门也随公司决策机构迁往北京办公,三峡地区和成都地区分别设立了电力生产和工程建设总部。在此变化之后,除机关和大案要案外,一般案件的查办应该按职责划分和管理权限进行,尽可能发挥区域组织和各级单位自身的职能作用。改变包办代替、大小全揽的传统做法,使集团监察部门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系统全面地谋划和安排整个集团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舍得,舍得,有舍才能有得”,恰好符合这个本质特性。如果事无巨细,不分轻重缓急,什么事都管,什么都捏的死死的,往往就绕不过“捡芝麻丢西瓜”的结局。
“抓小放大”,是指集团机关职能部门、各级单位领导要通过抓住细小点滴的事物表象,来分析“放大”,找出本质性、规律性的东西,达到事半功倍提高办事质量与成效的目的。这也是检验和促进我们集团各级执行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董事长在集团反腐倡廉工作年会上作重要讲话中,从当前集团内部个别干部办公纪律松懈、生活情趣不良等现象,引经据典地强调了必须重视解决“庸、懒、散”问题,切实提高干部作风转变与能力建设。集团总经理在上周给机关干部和在京地区单位人员进行执行力专题辅导报告时,结合个人经验体会从大家平时司空见惯的完成任务质量评价标准,给全体人员提出了如何解决“效率衰减”、提高干部执行力这个发人深省的命题;通过分析“个人小圈子、工作讲假话空话、不作为”等“庸懒散”不良现象,提高到干部的“廉洁价值原点、理想信念、党的纯洁性”等大事大非层面,来认识和解决干部执行力建设问题。集团领导的这些结合实际、形散神聚、小中见大的讲话,给我们揭示出:庸懒散的作风这样一个看视普通的话题现象与贪污腐败一样,都会对党的事业、集团的利益造成危害。尽管前者没有贪污腐败那么刺目,却范围更广,影响面更大。
在其位不司其职,结果是无人履责;不求功但求无过,得到的是错失良机;该作为而不作为,失去的是员工信任;令不行而禁不止,瓦解的是管理根基。执行力这个既大又小、既直观又复杂的话题如果要得以真正体现非简单小可之事、也非一日之功。而要提高执行力,不先领会和把握好“抓大放小”与“抓小放大”这个基本功力同样非同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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