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6月下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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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财产标的最大的离婚案拉开序幕,2008年胡润中国富豪榜榜眼杜双华被结发妻子宋雅红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
杜双华的情变并非孤例,财经大佬们似乎越来越钟情婚变大戏。鼎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人和创始人之一王功权成为闻名的“私奔帝”,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孙陶然因离婚被前妻胡凌华分割了1.67亿元股份,土豆网创始人兼CEO王微的离婚纠纷阻碍了公司上市进程因而催生了“土豆条款”这一新名词……
富豪婚变在引发感情震荡的同时,也引发了财经界的动荡。面对这一特殊情景,台湾律师张佩琦试图用台湾的前车之鉴来避免内地大陆富豪重蹈覆辙。
她是民营钢铁巨头杜双华的结发妻子,只是,在丈夫角色“缺失”的婚姻生活中,她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离婚”长达10年之久。
背景
荣登2008年胡润中国富豪榜榜眼的杜双华,当年的总资产高达350亿元。2010年9月,他卷入了一场婚姻官司,结发妻子宋雅红将他告上北京海淀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双方共同财产。此案因涉及高达数百亿的财产分割,成为国内财产标的最高的离婚案。开庭过程中,杜双华的律师提交了一份2001年由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书,声称双方早已离婚。
2010年11月6日,宋雅红收到河北衡水中院的裁定,得知该院2001年作出的(2001)衡民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确有错误,裁定该案再审。
此后,北京海淀法院驳回了宋雅红的起诉。宋雅红不服,提出上诉,认为河北衡水法院的判决书不具法律效力。2011年5月18日,二审法院——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目前,北京的案件和衡水的案件均尚未有结论。
2011年5月25日晚上8点半,在位于海淀区农科院外的一家上岛咖啡店内,记者见到了一身运动装扮的宋雅红。尽管今年她已有47岁,但皮肤姣好的她依旧风韵犹存。
此时,宋雅红还没有吃晚饭,点了一个套餐后她轻柔地说着:“你说人赚多了钱有什么用?一日三餐不也就吃这些吗?”叹了口气后,她打量了一下记者,感慨道:“我现在特别羡慕你们的生活。当我经历过诸多风雨后,才懂得:平平淡淡才是真!”然而,一家高达几百亿元的显赫财产、离奇的家庭过往,这些注定了她与丈夫之间的“离婚”大战波澜壮阔。
同甘共苦的创业路
谈及杜双华,宋雅红坦言:“我非常佩服他,国内能将资本运作得游刃有余的人不多,而他就是其中成功者之一。从他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做生意的本领。”
杜双华与宋雅红的人生有很多相似的标签:同为首钢子弟,家中排行老小,同在首钢上班。当这些相似点汇集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首钢厂内,书写了一段属于他们的姻缘。1988年1月,开叉车的宋雅红与小她一岁、跑销售的杜双华喜结良缘,领了结婚证。至今,宋雅红还隐约记得当时他们婚礼的阔绰。
“那时,杜双华就显现了经商的潜质。”借着咖啡馆内舒缓的音乐,宋雅红回忆着,“我们那时倒腾鱼食,一个晚上就能赚个十几块钱。下馆子搓一顿,是那时最幸福的一件事。”而这也令当时的宋雅红深切地感受到:选择杜双华成为伴侣,决定有多么英明!
当年8月,他们的大儿子杜秋龙出生了,孩子的降临给家庭平添了几许温暖与和睦。
三年后的1991年,经过一番权衡,杜双华和宋雅红决定离职下海经商。
那个年代,可谓是遍地黄金的时代,尤其是涉及钢材这种紧俏货,“根本不愁销路”。同时,无法回避的是,他们仰仗了杜双华父亲的力量,“一套几十万元的设备都是他给弄的”。很多厂家在他们暂不付款的情况下直接给他们供货,甚至“每天店门一开,门外排着很长的队伍等着要货”,钢管还没有生产出来,买家就早早排队等着了。
那段艰苦创业的日子,是夫妻俩同甘共苦的岁月,也是宋雅红记忆中堪称美好的一段记载:每天,宋雅红骑着自行车去公司上班,丈夫杜双华负责公司绝大部分的工作,甚至经常在厂里过夜。而他们的儿子,也交由杜双华的父母帮忙带着。
学财会出身的宋雅红理所当然地当了公司的会计。那时,她一心为家,由她经手的钱上百万甚至更多,她却“没有私藏一分钱、一厘钱”。直到多年后,她历经“子散之苦”后才叹息自己当初的稚嫩:“如果当时自己稍有私心,存下一些私房钱,杜双华根本不会觉察到。而且,自己的发展也绝不会比他差。”然而,人生就是如此,没有如果。当初的种种甜蜜与幸福,都留在了他们各自的回忆长河中。
感情的裂痕
如果说,当初的相亲相爱与携手共进让夫妻二人在艰苦的创业之路上披荆斩棘的话,那么,事业做大后的感情裂痕,却让宋雅红体味着“金钱的另外一面”——魔鬼的化身。
当北京的那家小厂房无法负载强大的市场需求时,杜双华选择了转移阵地的做法——回老家河北衡水创办京华制管厂。而这也成了他日后开创钢铁帝国的一块厚重而稳固的基石。
200多公里的地理距离,无法让宋雅红割舍对孩子以及老人的牵挂。最终,她决定留在北京照顾年幼的长子以及公公婆婆。但是,她权衡很久的所谓两权之举,却为他们夫妻二人日后的感情骤变埋下了伏笔。
“刚开始,他(杜双华)还半个月、一个月回来一次。后来忙,就回来得少了。那时候,他在衡水的制管厂,流水(销售额)就有好几亿了吧。”宋雅红告诉记者,随着距离的拉大,二人的感情也开始拉大。
在2001年衡水法院的案卷材料中,记者见到杜双华在起诉状中表述过夫妻间的婚姻状况:“我常年在外做生意,尤其从1994年到衡水市京华焊管总厂工作后,因工作繁忙,很少回家,对家照顾较少,夫妻之间难免生成误会。感情开始淡薄,以致后来被告怀疑我感情不专”;“1996年次子降生前,(宋雅红)曾两次到我所在厂里无理取闹,搞得我无法正常工作。1997年9月被告将我的工作用车骗至北京不归还,被告的种种过激行为已严重地伤害了我的声誉……”
那么,宋雅红又有什么感慨呢?
次子降生前后发生的事情在宋雅红心中刻下了一道难以愈合的伤疤。当时,距离次子预产期还有一个多星期,宋雅红的体重已增加至150斤;而怀孕前,她的体重才90多斤。在家安心待产的她,甚至不敢外出溜达,只是每日在家来回地走走。
一日,家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对方自称是杜双华的副手。宋雅红回忆道:“我很礼貌地将她请进屋子里,以为厂子有什么事情。结果,她一进来就说,让我和杜双华离婚。”挺着大肚子的宋雅红“心脏不好,又怕影响孩子”,所以,“没有生气”,只是平静地听对方说。结果,双方还是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争执中她摔倒在门槛上,下身大出血,随即便失去了知觉。等她醒来,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生产时,她死命地拽着医生的手臂,硬生生地将8斤多重的儿子生了下来。可杜双华却在外面看,不敢进屋,但也不走远。他这种表现,宋雅红认为是其心中有愧。
在生完孩子后,宋杜二人的婚姻几乎名存实亡,“一年见不了几次面”。
失去次子10年
在次子出生后半年,为了生计,宋雅红不得不出去谋生。割舍下对刚满半岁儿子的无限牵挂,她步入了职场,将儿子交到了保姆手中。“那时(1996年以前),他(杜双华)一分钱都没有给我,我要养活两个儿子。你说,我不出去工作,能怎么办?”回忆起那段日子的不易时,宋雅红泪流满面:“为了儿子,我只能如此。”
宋雅红从小公司的销售员干起。那时,她拥有一辆汽车。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每天,她都将车子开到距离公司1000多米远的地方停下,然后徒步走到公司上班。“只为不让同事和领导看到”她拥有一辆价值不菲的轿车。
宋雅红与两个儿子共处的幸福在次子周岁时戛然而止。
1997年8月的一天,宋雅红接到保姆打来的电话:“你赶快过来吧,你老公将孩子抱走了,还将我打伤了。”闻听此讯,宋雅红愣了,她没想到“杜双华会上演这出夺子大戏”。她迅速赶到保姆家,一切得到证实后,她选择了报警。
失去次子的心痛还未来得及缓解,那一年母亲的去世,彻底将宋雅红击垮了。母亲是因心脏病去世的,宋雅红心中泛着深深的愧疚,至今她都觉得母亲的去世跟她“有很大的关系”,母亲为了她操的心最多、最大!
在此后10年的光阴中,宋雅红陷入失去次子的痛苦沼泽中。“我疯了似的找孩子,他(杜双华)父母家、他河北的厂子、他的亲戚家……我找遍了,但都没有见到孩子的影子。”宋雅红诉说这段过往之事时,眼睛微微湿润,声音有些颤抖,“孩子是我的命呀!他凭什么用孩子作为筹码?这是父亲做的事情吗?”
每当回忆起次子胖嘟嘟的小模样,宋雅红禁不住泪如雨下。一次,在电视广告中,她瞥见一个小宝宝,样子酷似她的次子。她抓起电话联系厂商,经过一番周折,最终证实广告中的孩子不是她的次子。在路上,见到模样跟次子差不多的孩子,她总会跑过去将孩子抱起,“看看是不是我的孩子”。宋雅红的这一行为总是得到孩子家长的一顿数落与责骂,甚至认为“这人有毛病”。类似这样的场景,在她10年的生活中,几乎成为常态。
人们总说,感情的裂痕是导致婚姻破灭的元凶之一。但宋杜二人的婚姻却以一种令人不解的方式离奇般地维系着。宋雅红的答案是:全因次子——次子被杜双华“掳去”,“一直不让见”。
“被离婚”的判决书
沉浸在寻找次子状态下的宋雅红,并未因此一蹶不振,而是将自己的关注点转移到了工作中,“全部身心都投入在了工作”。为了拿下一笔笔的订单,她不惜将健康作为代价。“一杯满满的白酒放在你面前,喝了,单子就拿下;不喝,订单就飞了。你说,你喝还是不喝?”宋雅红诉说着她当时工作的艰辛。每次,她都“没得选”,一股脑将面前的白酒喝光,任凭酒精在胃中翻滚。而她现在的胃病“就是在那段日子中埋下”的。凭借着这份拼命劲儿,她的工作可谓蒸蒸日上,一个月十几万元的订单,牢牢地握在她手中。
攫取到第一桶金后,凭借着跟杜双华在一起时学到的一些经验,她也开始做生意,日子开始慢慢好转。
2008年7月,在经过一次心脏病发作、急送医院的抗争后,宋雅红见到了已经12岁的次子。而这时,次子告诉她:未曾谋面的这10年,他已经有了一个“妈妈”,还有一个妹妹。当然,12岁的孩子不知道,真正的妈妈为了见他,不知流了多少眼泪。
次子的归来,并没有让宋、杜二人的婚姻回归正常,这种常年分居的状态一晃又是两年。宋雅红的说法是,这期间,她和杜双华也谈过离婚,但“他(杜双华)就是不愿意,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宋雅红告诉记者,最开始谈离婚,杜双华建议双方互不补偿对方财产。经过谈判,最后杜同意买下一层高档写字楼送给宋,且杜双华承诺帮助宋讨回800万的外债。
这场颇为艰苦的谈判最终没有结果。2010年9月15日,跟杜双华“谈崩了”的宋雅红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令人惊讶的是,杜双华向法院表示:“不离婚,我们感情好得很!”在几天后的庭审中,杜双华的律师拿出2001年河北衡水中院的判决书,上面赫然写着“准许原告杜双华与被告宋雅红离婚。婚生男孩杜秋龙、杜泽龙均由原告杜双华抚养并负担费用……”
“我当时就蒙了,脑子一片空白。”宋雅红说。她不敢相信,离婚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她自己竟然不知道?“敢情你(杜双华)10年前就算计我?还在那谈离婚,协议都写了几张……”
而在这些纠葛的背后,或许财产才是核心。
如今,宋雅红只希望:“自己离婚可以不要一分钱,但夫妻财产中的一半必须留给她的两个儿子!”(编辑/李云虹)
迄今为止,中国微博史上最强憾的新闻是,投资大佬王功权在43万粉丝的关注下,公然宣称私奔。一件原本属于个人隐私且“不上台面”的事,因为王功权的高调,成就了他闻名遐迩的“私奔帝”称号。
王功权,鼎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人和创始人之一,个人资产80亿元,可动用资产至少1000亿元。作为商人的他,还是“半个文人”,不仅出版个人诗词专集,还出资成立中华诗词研究院,每遇重大事件,都喜欢吟诗作赋以表纪念。
2011年5月16日深夜,这名极具浪漫情怀的商人突然在自己的微博中写道:“各位亲友,各位同事,我放弃一切,和王琴私奔了。感谢大家多年的关怀和帮助,祝大家幸福!没法儿面对大家的期盼和信任,也没法儿向大家解释,也不好意思,故不告而别。叩请宽恕!功权鞠躬。”这条微博迅速成为随后几日内最火的一条,截止到5月19日早上,该微博已被转发7万多次,王功权因此被封为“私奔帝”;而“私奔”女主角也迅速被“人肉”,是江苏中孚投资有限公司创始人王琴。
王功权曾有两次婚姻,第一任妻子杨雪峰是他吉林工大的校友。1986年结婚后,杨于1987年生一女,1988年随行海南,1991年参与创办万通,1994年始赋闲相夫教子。“2005年因我犯生活作风错误严重,她开车把我拉到民政局离婚处,坚决地把我开除家籍”。第二任妻子,王功权自述:“她爱我多年,人也不错,深情、俭朴,教子有方……但在控制丈夫问题上她义无反顾、手段先进、不惜代价,做事出手又狠又快。我非常怕她。”
在家有妻子的情况下,王功权的私奔被大部分网友认为“不道德”,更有触犯法律的嫌疑。但在法律界人士眼里,私奔不能简单地认定为重婚。法律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如果已婚者短期私奔后又回来,就构不成重婚罪;如果私奔以后长期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居住,具备“长期性、稳定性、公开性、持续性”,那就另当别论。
尽管重婚罪作为“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一般都是由重婚罪的受害人自己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但北京律师李俊勇认为,鉴于当事人本次公开“直播”“私奔”的行为已经侵害触及社会普遍的道德基础,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司法机关也可以主动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功权是否犯罪还在讨论之列,但这个家庭的破裂似乎已是定局。相当一部分网友同情王的妻子,主张其应该获得财产补偿。王功权在微博中所说的“放弃一切”,更被一些人当做王自愿放弃财产的证据。律师谢友林认为,精神损害赔偿还要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手段和侵权后果等因素。假如已婚者不择手段、方式和场合高调宣布与第三者私奔,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有把配偶逼向绝路的意味,无论如何摆脱不了主观恶意的故意。并且,高调的侵权行为最后演变为社会公众事件,在心理上将带给配偶惨重伤害。因此,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会相应提高。也就是说,无论王功权涉嫌重婚还是仅仅与他人保持“情人”关系进行同居,他在离婚时不仅要分割夫妻财产,还需要额外给他的妻子一笔损害赔偿。
王功权“私奔”后,最闹心的是LP(有限合伙人)们。王功权还会留在鼎晖吗?王功权暂离会不会影响投资人的利益?关键人条款是否会触发?王功权与王琴的关系是否会引发对关联交易的审查?
大凡运作私募基金都有关键人条款要求:一旦基金合伙人离职,LP将有权利行使KEY
MEN款,或中断出资,或直接赎回已出资份额,以提高资金投资安全性。
另一私奔主角王琴是江苏中孚投资有限公司的创始人兼董事长。有知情人透露,中孚投资曾多次受雇于鼎晖,为其投资银行以及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收费达整个项目投资额的1%~5%。该知情人表示:“通常私募机构都会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为其尽职调查及投行,两人的特殊关系不免让人产生联想。”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孙陶然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营销高手,他5次创业屡创神奇;然而,维系多年的婚姻却在一声叹息中黯然收场。
孙陶然因此次离婚被前妻胡凌华分割了1.67亿元股份,被称为“最贵的离婚”。
2011年5月14日,国内“公关第一股”蓝色光标发公告称,董事孙陶然因离婚将其所拥有的蓝色光标4.59%的股权分割给前妻胡凌华,合计市值1.68亿元。本次权益变更后,孙陶然还剩余蓝色光标5.03%的股权。
孙陶然与赵文权等五人以合计47.02%的控股权作为蓝色光标的共同控制人,江湖人称“蓝标五君子”。出生于1969年的孙陶然,并不参与蓝色光标的日常管理,他的主要精力放在另外一个时髦业务上——拉卡拉电子支付。作为一种线下的便利支付方式,去年拉卡拉共发展便民支付点5万个,全年交易金额1500亿元。孙陶然预计今年的业务将会翻一倍。目前,拉卡拉的股权结构尚不清楚,不知道其股权是否会因为这场婚姻的解体被分割。
作为这场交易的条件,胡凌华承诺其所获股份遵守2013年2月26日前不得转让的IPO限售承诺,并成为孙陶然的一致行动人,其表决权委托给孙陶然行使。而孙陶然还拥有5.03%的股权,仍旧是蓝色光标的实际控制人,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小了蓝色光标的动荡。
土豆网首席CEO王微的离婚纠纷,催生了“土豆条款”这一新名词。
王微的土豆网经历五轮融资,终于等到的上市计划,却因他和前妻杨蕾的财产分割纠纷而暂时卡壳。
杨蕾和王微于2007年8月19日结婚,前者是上海电视台的女主播,后者是中国视频网站先锋之一,可谓天作之合。但这份婚姻存续时间之短出人意料,王、杨两人婚后10个月即分居,王微支付给杨蕾10万元人民币。而就在2010年10月中下旬,已和王微于当年3月26日离婚的杨蕾,突然向上海徐汇区法院提起诉讼,称王微离婚时故意隐瞒资产,要求重新进行财产分割;并申请了财产保全,要求分割王微名下三家公司的财产,其中包括土豆网的“大脑”──上海全土豆公司。
这个时候,王微团队正紧锣密鼓地筹备向美国SEC提交IPO(首次公开募股)申请事宜。
11月10日,上海徐汇区法院冻结了王微所持三家公司的股份,其中包括全土豆公司95%的股份。对于股份保全期限,法庭暂未宣布。根据我国法律,保全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这使得土豆网上市被搁置。
“就算没有进行解冻,”投资业内人士称,“也未必会导致其上市失败,但有可能会延缓其上市进程。”
此事让土豆网的投资人焦虑万分,他们因此要求创始人在投资协议中增加“家庭状况变化也需报请董事会”的相关条款。
这一现象给“风投”们敲响了警钟,他们呼吁,是否应该在股东协议中增加所投公司的“CEO结婚或者离婚必须经过董事会”这样的条款。
真功夫前董事长蔡达标是为婚变付出最大代价的一位富豪。这名曾登陆福布斯富豪榜的民营企业家,目前深陷囹圄。其女儿蔡慧亭透露,父亲被抓的根本原因是“爸爸与妈妈离婚引发的一系列事情”,矛头直指其舅舅潘宇海,“为什么舅舅拿了爸爸4个亿还不肯放手?真的要把真功夫给毁了吗?”
蔡达标和大股东潘宇海(蔡达标前妻潘敏峰的弟弟)是真功夫的创始人,两人股权均为47%。
2006年9月,蔡达标与妻子潘敏峰离婚。当时,潘敏峰放弃了属于自己的25%的真功夫股权。然而,2009年3月,蔡达标传出“二奶门”事件,一名女子在广州街头召开新闻发布会,自称其与蔡达标相处11年并产下一子。潘敏峰据此状告蔡达标重婚,欲索协议离婚时给予蔡达标的25%股权。
潘敏峰要求蔡达标将其名下持有的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41.74%股权中的一半、东莞市双种子饮食有限公司50%股权中的一半转给原告,或折价补偿潘敏峰共4.7亿元人民币。目前,真功夫实际股权分布为:蔡达标占50%,潘宇海占47%,今日资本占3%。而潘敏峰此次诉讼如果成功分割蔡达标的一半股权,那么,潘氏家庭将成为真功夫实际大股东。
同时,潘宇海要求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真功夫账目进行审计。但潘宇海的要求被真功夫方面拒绝。随后,潘宇海将真功夫告上法庭,要求履行股东知情权。2010年2月,潘宇海提出的查账请求获得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批准,判决真功夫将相关财务报告、账册、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等提供给潘宇海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账目审计,并提供不少于1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
2011年4月22日,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因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两项罪名,蔡达标等4名嫌疑人被逮捕。
2011年5月11日,真功夫针对此事发布了首份官方声明。声明中确认由潘宇海履行董事长职务。因为一场离婚纠纷导致的家族恩怨终于尘埃落定。
链接
富豪婚变导致的资产后果
2009年,在真功夫上市冲刺之际,蔡达标婚外情曝光,上市受阻。
2010年,赶集网创始人杨浩然与前妻王宏艳爆出婚姻财产纠纷案,赶集网上市受阻。
2010年,因创始人王微与前妻财产纠纷案,土豆网上市受阻。
2011年,蓝色光标董事孙陶然因离婚,把4.59%的蓝色光标股权分割给前妻胡凌华。
法律引导
引导人:张佩琦(台湾广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
也许因为都是中国人,都是从几千年三妻四妾的传统习俗中走过来的缘故,台湾地区若干年前的“富豪婚变”现象跟如今的内地何其相似。不同的是,在经历磕磕绊绊之后,台湾地区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已渐趋完善,能把这个效应减少到最小程度。作为“过来人”,我特意把有关“法律”拿出来,希望针对目前大陆对这个特别人群和现象的法律制定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于夫妻间财产如何共有、离婚时如何分配,台湾地区“法律”将此规定在民法亲属编。大体而言,夫妻财产制可分成法定财产制、共同财产制与分别财产制三种。夫妻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制,并向法院办理登记;如未约定,以法定财产制为夫妻财产制。法定财产制将夫妻财产分成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婚前财产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证明为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者,推定为婚后财产;不能证明为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推定为共有。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中产生的收益,视为婚后财产。此部分跟大陆《婚姻法》规定大抵类似,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分配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依据《婚姻法》第17条及第18条规定。
至于离婚,台湾地区“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协议分配财产;无法达成协议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而言,法院会先计算夫妻的婚后财产,如果扣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后仍有剩余,再对照双方名下的财产,就差额进行平均分配,即名下财产总额较多的一方,要支付剩余财产差额的1/2给财产总金额较少的一方。婚后财产,包括合伙出资、有限公司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等,基本上以离婚日作为鉴价基准日,如果涉及人合因素无法将非合伙人或股东列为合伙人或有限公司股东,法院则可能判决将出资或出资额进行拍卖变价,变价后价格平分;不过,因为变价程序往往与市价差距过大,双方多半在诉讼程序中会协商由某一方取得,以金钱给付他方。
如果婚后财产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因为股份有限公司重视资合,如无特别因素,多半会双方各取得一半股份。如夫妻一方为公司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则可能接续引发公司经营问题。因为公司日后是否能永续经营获取利润,并非根据公司过去财务报表,跟公司负责人息息相关。如果负责人因为股权释出1/2,而可能被解职、离开负责人经营地位,甚至离开公司等,将严重影响公司未来的营运。但离婚与否,属于个人隐私,也不能因为身为公司董事等重要职位,而剥夺其个人权利。
根据台湾地区“法律”的实践经验,发生离婚情形,如已进入诉讼,属于上市上柜审查中,必须要揭露的事项,需由律师出具报告评估其影响。如果影响重大,可能影响公司上市上柜申请,《上市上柜公司诚信经营守则》、《上市上柜公司订定道德行为准则参考范例》可资参酌。如尚未进入诉讼,但已遭媒体揭露报道,台湾地区证券有关机构多要求该公司作重大信息说明,公诸大众投资人。一般而言,如果影响巨大,将导致公司股价重挫。例如:台湾某商界名人,在其前妻过世后,多次被媒体报导与女星等人的绯闻。此期间,该公司股价下挫,至其再娶不再有绯闻传出,公司股价才回升。正因影响如此巨大深远,许多企业家夫妻感情不睦时,为了金钱等考虑,往往维持表面婚姻,继续支持原本担任负责人一方,这样自己也可持续获得公司股利等实质利益。如果仍欲离婚,则多半以非诉讼方式协议,尽可能稳定公司经营,缩短该事件对于公司的影响。(编辑/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