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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把一颗真心捧给读者

(2009-03-11 10:31:09)
标签:

杂谈

把一颗真心捧给读者

2009年2月12日,又一个普通而忙碌的日子。

正在采集本期稿件的编辑记者们,陆续将约稿或采访成功的好消息向我传来。心中那份畅快,笔墨难绘。

欣慰之余,我也在思考着一个重大命题:如何让刊物更好看。

自今年的第一期起,排在刊物最前面的几个栏目改版。我们的努力,获得了读者朋友的广泛认可。受到鼓励,我便想让刊物中间部分的大块文章也更加好看。

一位和我同一年做记者,且从做记者那天起彼此间就结下深厚友谊的朋友“吹捧”刊物之余,在电子邮件中写道:“它就像是你另一个孩子。”

朋友的相知,令我的心海泛起阵阵感动的涟漪。

受精力所限,我常顾此失彼。在我以每天至少12个小时“顾及”《法律与生活》这个孩子时,我深爱着的儿子自然成了“受害者”。随着他托付我的事情一忘再忘,我在他心中的“诚信度”一降再降。

但是,懂事的儿子深知《法律与生活》在我心中有多重,他已从“不打搅妈妈写稿子”,变得开始为我出谋划策了。走笔至此,我的眼眶渐渐湿润起来……

儿子的支持,让我为“另一个孩子”付出的一切无怨无悔。而“把《法律与生活》办成最好的法制新闻刊物”的万丈豪情,则源于读者朋友的殷殷期望。

话题回到2月12日这个日子。

这天的中午时分,重庆读者白先生把长途电话打到杂志社。这位正准备转行做律师的教师朋友说:书刊就像老师,老师“授课”一定要多对学生进行“点拨”。具体到《法律与生活》,不能只是一个接一个地去讲故事,在讲故事之余要在情理法理方面给读者一些点拨和启迪。而这正是一个文化传播者“应该做的事情”。

白先生的话,令我深受启迪。放下电话,我立即通过MSN给所有编辑记者群发了下面这段文字:“无论编辑还是采写稿件,一定力争把文字做到最精练,编辑稿件后面要加‘编后语’,采写稿子加‘记者手记’或‘专家点评’。”

拿到这一期稿件时,欣慰之情再度泛滥于我的心间。那一个个“编后语”和“记者手记”虽然还称不上全都精当,但看得出所有采编都把一颗真心捧给了读者。

《官员集资魅影》是本期封面故事,它出自“80后”记者沈雁冰之手。在浙江丽水实地调查集资背后的实况后,他用心血写出了这组深刻的文字,其中就包括“记者手记”。

另一则拨动我心弦的“记者手记”,在《“炒房区长”家有“地主婆”》一文的结尾处。那些深刻的文字,让我深受启迪。

《酒桌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篇短文。在文章中,专家用区区100余字,阐明了在喝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原则上责任自负”和“酒友承担责任的四种情形”。

在编写《刘洋:将追索“兽首”进行到底》、《冯小刚,代言楼盘吃官司》、《屠宰所所长杀妻抛尸之后》、《高虎和他的过失致人死亡案》等稿件时,我们努力去做了法律思考;就连在编辑《走近美国三位女国务卿》等似与法律有距离的文章时,我们也谨记读者的期许。

从这个良好的开端,我看到了美丽的前景。

在这个意义上,2009年2月12日这个日子,因读者朋友给予我启迪而不再普通。

——李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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