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外交手段争取边境和平
(2012-06-27 12:00:05)
标签:
中国边界问题麦克马洪线中缅边界条约邻国军事 |
分类: 文化*我看历史 |
(四)以外交手段争取边境和平。
新中国成立之际,我国与陆上邻国的12条边界有的没有划定,有的虽划定但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原因而形成一些争议。上世纪50年代,印度要求以中国历届政府都没有承认的“麦克马洪线”为中印边界,这才使得边界问题被提上了中国外交的议事日程。1960年,中国与缅甸签署《中缅边界条约》,这是新中国与邻国缔结的第一个边界条约。以此为开端,中国在上世纪60年代,与尼泊尔、巴基斯坦、蒙古、阿富汗、朝鲜等国相继签署了边界条约。就在中国与多国签署边界条约的同时,受中苏关系等国际大格局的影响,边界争端变得异常激烈和突出,中国与周边几个较大邻国发生了边界战争。划界谈判一拖就是二三十年。
我国的边界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情况错综复杂。同时,边界问题关系到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也关系着我国能否与邻国和平相处、能否有一个稳定的周边环境,非常敏感。为使边界问题获得圆满解决,我国政府从国家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实践中提出并遵循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原则和方法,包括:(1)坚定地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2)在平等的基础上友好协商,通过互谅互让求得公平合理的解决,问题解决之前维持现状不变;(3)历史与现实相结合,既照顾历史背景,又照顾已经形成的现实情况;(4)按照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对待历史上的旧界约,遵循国际惯例划界和勘界。
建国五十多年来,我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及睦邻友好外交方针的指引下,经过不懈努力,逐步、稳妥地解决了与大多数邻国间历史遗留下来的边界问题。截至2004年底,我国已与12个邻国签订了边界条约或协定,划定的边界约占中国陆地边界线总长度的90%。
我国边界问题的解决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期,一是上世纪60年代,我们先后与缅甸、尼泊尔、蒙古、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国签订了边界条约或协定;另一是上世纪90年代至今,我们与俄罗斯、老挝和越南以及新独立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解决了边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