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福桑梓都是爱7范仲淹创办义庄
(2024-01-31 08: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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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苏州廉吏补遗范仲淹创办义庄 |
分类: 苏州夜话 |
造福桑梓都是爱7
——范仲淹在苏州苏州廉吏补遗之三
我楚狂人
三、范仲淹创办义庄
皇佑元年(1049年),范调任杭州知州,是年范仲淹六十一岁,已经进入生命的最后阶段,是年范仲淹在苏州首创义庄。这是范仲淹首创的家族互助组织,这一家族互助模式影响了此后的一千多年。
从此范氏义庄延续了八九百年,世所罕见。当时范仲淹出资购买良田千亩,让其弟找贤人经营,收入自己分文不取,用以成立基金会,对范氏子孙资助。这是范仲淹有感于自己自小艰难的生活经历,知道贫困子弟成才不易而成立的家族式救济机构。范氏义庄的经济管理方式在当时无疑是十分先进的。
范氏义庄的救济内容有:(注:此项资料转引自网上)
(1)领口粮:
凡是族人,每天可以领1升白米的口粮,粮是一月一领,即每次领3斗。米要保证是白米,如果是糙米,加领二成(有利贫困之家)。每一房还可以领一个奴婢的口粮。
仆人有儿女,在范家服役15年,年龄已到50岁的,也按口领米。
范家子弟有外出做官的,不能领口粮,但如丁忧、候选在家,或者在边疆做官而将家属留在乡里的,照常支领口粮。
(2)领衣料:
每年冬天,一人领绢1匹,5~10岁的儿童领半匹。
(3)领婚姻费:
凡嫁女的领钱30贯,这个女子若第二次出嫁,再领20贯。
凡娶媳妇的领钱20贯,若第二次娶亲就不能再领了。
(4)领丧葬费:
族人死了,按其辈分领取安葬费,尊长丧支领25贯,次长丧15贯,19岁以下卑幼丧7贯,15岁以下3贯、11岁以下2贯,7岁以下及奴婢均不能领取。
(5)领科举费:
族人取得大比资格的,可领路费10贯,第二次大比,再领5贯,若无故不赴试,已领之钱交还义庄。后因物价上涨,增加给钱数目,以使“子弟知读书”之美。另外,义庄设有义学,请本族有功名的人教育本族子弟,并给教授者束修。
(6)借住义庄房屋:
义庄设有义宅,供族人借居,若 房舍需要修理则自行设法,如果本人确实贫乏无力修缮,从义庄领钱修葺。本人有余力,在义宅地内建造房屋,听其自便。
(7)借贷:
族人一时急用,可向义庄告贷,但不得经常借,且要到时偿还。若不能归还,也不扣他的月米,以保证他的基本生活。
按照这些规定,范氏义庄中人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范家人由于义庄的供给,不会为柴米油盐发愁。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凡是范家的族人,只要住在本乡,就有权利向义庄领取上述物资。这范庄子孙是不分贫富的,一视同仁。
范公创下的基业,由于经营得法,后世形成了相当的经济实力,为范氏子孙的成才提供了基本保证,所以至今海内外的范氏子孙还把范文正公当做圣贤供奉。
范仲淹创办义庄开了义庄先河,后世也有不少义庄出现,知名的如创办于义庄建于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的台湾林氏义庄,延续了116年。直到1937年抗战爆发,祖国大陆与台湾交通阻隔,才停止慈善工作。留存的《林氏义庄碑记》,对义庄制度有非常详细的规定。据资料记载,继范公后,金坛县张氏、新淦郭氏、莆田陈氏都相继设义庄。元代设立义庄者不多。明代义庄增加,安徽、广东、广西、陕西、直隶都有设立义庄记载。至清代,设义庄者激剧增多。民间时期,义庄建置仍在扩大。义庄善举,遂蔚然成风。
而后世其他家族的义庄,只给贫穷的族人以经济资助,而不像宋代的范氏义庄发给每一个族人。
今天在苏州还保存了许多范氏义庄的遗迹,苏州著名的初中景范中学就办在范氏义庄的原址上,有范氏宗祠等旧物保存。景范中学门前的小巷就叫“范庄前”(就在苏州最繁华的商业街观前街附近),就是因范氏义庄得名。
范公让宝地办府学,建义庄荫宗亲,遗爱至今啊。
民间有传言,说他的家族后续出了八十多个状元、四百多个进士。这个传言没有依据,查考历史,宋仁宗之后中国科考中没有出现一个范姓状元。但是范家人才辈出,这是事实。
垂暮之年的范仲淹创办义庄,为范氏宗族做了最后一件大事。他是不是再一次为了母亲归葬做努力?不知道,因为没有佐证。但是,范仲淹对范氏的影响已经是不可替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