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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论阅读教学的“创新”

(2021-07-08 07:31:51)
标签:

教育

语文教学

阅读教学

创新

分类: 学术争鸣

也论阅读教学的“创新”

苏州大学文学院 王家伦  苏州市第五中学 张长霖

(本文发表于《语文教学通讯》2021.6B

【内容提要】无论从哪个维度来说,阅读教学必须创新,但是,由于“同课异构”等的负面影响,阅读教学的创新走上了脱离一般教师与学生的过分求异的歧途,其必然结果就是学生语言建构与运用的能力降低。阅读教学的求新,必须从课程标准、教材体系与学生实际出发,否则只是教师的一厢情愿;同时,阅读教学也可以从过程与方法的维度入手。总之,求得学生语言的建构与运用能力的提升是关键。

 

【关键词】阅读教学;创新的度与依据;过程与方法

 

前些日子,一位多年前毕业的学生找到笔者,说是将要在一个重大的公开教学活动中执教《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问该怎样设计为妥。笔者答曰,如果是一个课时,可从童真童趣的表达、标题头尾与关键句的含义、插叙的作用、语言动作人物描写等维度作选择。他答曰,这些自己都已想到,但都被组织者否定了,被认为没有“新意”。对此,笔者实在哭笑不得。

一、“新意”的来龙去脉

今天的中学语文阅读教学,往往为“创新”而求异,很是刻意。这种倾向值得注意。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新意”的来龙去脉吧。“新意”一词,出自[]杜预 《序》:“然亦有史不书,即以为义者,此盖《春秋》新意。”显然,新意指的是别人未尝说过的话。不可否认,在自己的作品中拾人牙慧,果然将令人生厌,于是,就有了“别出心裁”的要求,即通过“异”而“求新”。这种要求,是必然,是需要,作品,尤其是文学创作理应如此。

(一)“同课异构”的必然:求“创新”

然而,“新意”到了阅读教学中又怎样了呢?这不得不从“同课异构”说起。

据笔者所知,“同课异构”是2005年被最先提出的,已经在语文教学中发展了十五六年。对“同课异构”比较统一的认知是:采用同一个教学文本,由不同的教师根据自己的理解,从不同的维度解读文本,用不同方法进行教学活动。这些,往往在公开教学活动与名师示范课中进行。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在实际操作中,从不同维度解读文本的比重占多数,也就是说,“异”的指向逐步集中于文本解读,将过程与方法置于一端。一时间百花齐放,甚是繁荣。

当然,也有与“同课异构”无关者,施教者为了体现自己的与众不同,而对文本作“新”的解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又有一个问题出现了,这种“新”的解读,往往避开文本的语言形式,单纯着眼于文本所负载的内容。显然,执教者认为如果从语言的建构与运用出发,是老生常谈,难以出“新”。我们知道,“教师解读可以‘求异’,但需在夯实基础之后再‘求异’”,从语文教学的维度来看,如果轻视语言的建构与运用,那这种“求异”“求新”就是空中楼阁。

(二)为赋新诗强说愁

时间一长,一些教师为不同而“不同”,为求新而“求新”,走向了极端。主要的就是怀疑传统解读,不屑教参提示,一门心思地寻找“作者的本意”。当然,在解读文本的时候,我们不得不考虑作者的本意,但是,作者的本意并不是语文解读的唯一。

首先,作者的写作“本意”也在不断改变,就如鲁迅写《阿Q正传》,原来是为了搞些“开心话”,但越写越不“开心”,最终呈现的是一个愚昧者的悲剧——何来“开心”;再如曹禺写《雷雨》,几十年间数易其稿,主题变化极大。如此看来,这个“本意”究竟该怎样定位呢?

其次,作者的本意难道一定适合作为教学的内容吗?就如春秋战国时期,儒家的“入世”与道家的“出世”不相容是公开的秘密,中学语文教材中的一些道家作品,如《两小儿辩日》《愚公移山》《庖丁解牛》《秋水》等,基本都有讽刺儒家积极“入世”的一面。但我们根据学生对象作解读时,不得不离开“本意”,在解读《两》文时,不得不说“这里丝毫没有讽刺孔子的意思,孔子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在解读《愚》文时,不得不说“只要我们下定决心,就能排除万难,就能感动‘上帝’,这个‘上帝’就是人民群众”;在解读《庖》文与《秋》文时,必须指向“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更何况,有些任教者对文本“新意”的追求牵强附会,颇有“走火入魔”之嫌。就如将散文《背影》解读为“四代人性的传承”,将小说《故乡》解读为追求“团圆”,将说明文《核舟记》解读为“提倡工匠精神”……

另一方面,一些教学竞赛的组织者,也将文本解读是否有“创新”作为评判的重要标准。

于是,在“求新”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也就是必然的了。

然而,如此一味“求新”,对正常的语文教学究竟起到怎样的作用呢?说到底,“求新”始终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我们中学语文阅读教学的目的始终是课程标准上要求的那些,“求新”只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这样的目的。如果一味“求新”,刻意“求新”,就是本末倒置了,也就是古人所说的“买椟还珠”。

二、过分追求“创新”的必然结果

我们暂将误读放到一边。就上文所说的那种专注于文本内容的“求新”而言,已偏离了真正意义上的“语文”。实际上,何止是“偏离”,还不得不考虑它的负面影响。

(一)“走火入魔”,误入歧途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祖国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这是2011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与2017版《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的共同认知。也就是说,我们文本解读的指向,应该尽量考虑到语言的建构与运用维度。

指得注意的是,上面所说的那种刻意求“新”的现象大多出现于公开教学活动中。谁也不能否认,公开教学活动中的“示范课”“观摩课”等,为教师尤其是新手教师提供了学习的范例,其导向与传播作用不容忽视。

我们的阅读教学公开课、示范课、评优课,如果在文本内容上投入过多,在文本形式上投入过少,就会使新教师误以为“语文”就是如此。于是,这些新教师东施效颦、削足适履;于是,语文阅读教学课就成了文学鉴赏课、思想品德课或者政治课。实际上,这种“泛语文”“非语文”的后果早已出现,当今学生谋篇布局、遣词造句之差是无法回避的现实。笔者也曾承担一些高校新生的“大学语文”课程,对这种现象有着深刻的认知:分不清三个结构助词“得”“地”“的”者比比皆是,搞不清插叙与倒叙者不在少数,更不必说书写一塌糊涂。即使是一些最近比较活跃的语文“名师”,搞不清基数词“两”与序数词“二”者也常可见到。

(二)脱离“平民”教师与学生的认知水平

也有人认为“深挖”能出“新意”,甚至提出“文本解读有多深,阅读教学就能走多远”。

笔者在这里提出一个问题:我们中学语文教学的主体对象究竟是什么人?是占极小比例的“精英”,还是占极大比例的“平民”?这个问题不难解答,即使是一些以培养“精英”为目标的高“星”高级中学,如今在有关领导“满足大多数学生读重点中学愿望”的指示下,成倍成倍地扩招,早已成了大量搀水的“茅台”。既然如此,阅读教学中如果对文本一味地深挖,学生接受得了吗?长时期在云里雾里徜徉,慢慢地,大部分的学生就会对语文丧失信心,继而干脆不学。针对这种现象,笔者曾提出在一定的情况下应该“深文浅教”,却被某名师称之为“亵渎经典”“暴殄天物”,实在是令人哭笑不得。

从另一个维度来说,我们的施教者中,能达到“特级”“教授级”的语文教师究竟占多少比例?据笔者所知,绝大部分就是如笔者这般的“平民”。向“特级”“教授级”学习是必然,但是,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影响,绝大部分的“平民”教师无法达到那种高度。既然“跳一跳”也“够不着”,那么,干脆就不“跳”。大部分的“平民”教师如此,那么,大部分的“平民”学生又将如何呢?

2011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认为“在理解课文的基础上,提倡多角度、有创意的阅读,……但要防止逐字逐句的过深分析和远离文本的过度发挥”,可见,过分求“创新”,必将导致语文教学越来越不可捉摸,而绝大部分的学生的语文水平越来越低就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

三、确定“创新”的依据

既然这样,难道阅读教学应一味守旧,不该向“新”发展吗?答案是否定的,“求新”是教育改革的必然。“课文解读意味着从语文教育教学视角进行的文本解读,这一视角的文本解读不但要关注文本自身,还要关注文本的教育教学价值,因此,课文解读比一般文本解读具有更多的规定性。”可见,“求新”必须要有依据,必须要有“度”,切忌自以为是,率性而为。还是那句话,“求新”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一)“求新”要从课程标准出发

在此,还得谈到语文的基本属性,“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祖国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新课程标准说得很明白,实际上,以往的历份教学大纲、课程标准都有如是的表述。由此可见,我们语文的本质属性就是我们祖国的母语教育。也就是说,语文教学就是为了我们母语的传承,为了母语的纯正而开设的最重要的基础课程。参考世界上主要语种国家的母语教学,几乎都首先是语言学科,然后才是文学教学。其教学体系几乎都是以单词的积累,语法的循序渐进为基本架构的。这就是母语教学的基本面貌。我们的那些刻意求新者开口皮亚杰,闭口罗杰斯,为什么偏偏对这一客观事实视而不见呢?

所以,我们解读文本,必须要考虑到这一点。就文本解读而言,必须向语言的建构与运用靠拢,即决不能为了内容的“深挖”而轻视文本的语言形式。我们在阅读教学中解读文本,“新”课程标准就是指南,按“新”课程标准解读文本,就是“出新”。

忽然想到邯郸学步的故事。走路本来是很平常的事情,一旦刻意“求新”,就连正常走路也不会了。我们的阅读教学本来就是要通过范文的学习,学会自己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的能力。结果为了“求新”,连正常的“人话”也不会说了,这不是很可怕?

我们如果不重视范文的谋篇布局,不重视遣词用语的准确,而一味云里雾里地揣摩“微言大理”,一厢情愿地“求新”“深挖”,与课程标准的要求就渐行渐远了。

(二)“求新”应从新教材体系出发

不管怎样,课程标准的规范毕竟比较抽象,所以,我们具体操作时,要寻找一个比较具体的规范。于是,我们将目标聚焦于教材体系。从理论上讲,语文教材应该是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的,通过四大系统,对学生语文能力进行循序渐进培养的载体。

课改以来,由于受“限制科学主义,提倡人文精神”的影响,我们的语文教材一度无限制地突出“人文精神”,几乎成了政治教材或思想品德教材。经过一个阶段各成体系的折腾,如今终于归向统一。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总的来说,如今的“部编版”初中、高中教材相比课改以来的各套教材,其进步是明显的,可以这么说,这两套教材是到目前为止,体现课程标准最为准确的教材。所以,我们解读文本,应该领会“新”教材的体系,在教材体系视域下“出新”,也就是说,不能也不必要脱离教材体系“出新”。

语文教材的主体是范文系统。所谓范文,就是榜样之文。学习了范文,学生就能举一反三,自己阅读基本同类的文本;学习了范文,学生就能达到能力迁移的目标,写作自己的作文。所以说,我们解读文本,应该从这两个维度出发,而不是一味地“深挖”出“新意”。就“系统”而言,范文一方面要体现循序渐进培养学生语文素养的目的;而另一方面要便于学生“举一反三”,所以范文分为“教读”课文与“自读”课文两种,前者起“举一”作用,后者起“反三”作用,两者施教时的立足点不该相同。就如“部编版”高中(必修上)第七单元中,一向作为“教读课文”的经典《荷塘月色》,竟然“降格”成了“自读课文”,这样的设置就决定了对这个文本的解读也应该“降格”。这个单元的教读课文是《故都的秋》,如果将《故都的秋》的教学目标定位于“通过不同的感官表现景物”,那么,解读《荷塘月色》也应向着这上面靠拢,而不必要去“深挖”与单元提示无关的其他内容,更不必将朱自清“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的原因归向“四一二”大屠杀、“七一五”大屠杀,或者家庭矛盾。

解读文本时,教材的导读系统必须重视。就如教学“部编版”七下第三单元《老王》,首先得考虑单元提示中的“小人物”和课文预习提示中的“在作者眼中,老王是个怎样的人”,以“理解小人物身上的闪光点”为教学目标,这也是挖掘的入手处,而不是去“深挖”老王的悲剧命运。

解读文本时,教材的训练系统也不容忽视。就如解读《老王》,对“思考探究”第三题“细读‘老王来送香油鸡蛋’”就应该重视,也就是说,为了配合“理解小人物身上的闪光点”的教学目标,将“文”的目标定为“深刻理解重点段落对突出主题的重要作用”,进而理解详略分明的重要意义。

本文开头笔者对弟子执教《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指点,就是从“部编版”初中教材的范文系统、助读系统和训练系统出发,但被盲目“求新”者否定,甚是痛惜。总之,对新教材这“整本书(整套书)”的体系有了深入的理解,并能按照它的体系解读文本、设计教学活动,就是“出新”。

(三)“求新”应从学生实际出发

“教师的文本解读无论多么深刻都是允许的,“居高”才能“临下”。但教师的深刻不等于学生的深刻,我们应当准确把握学生的实际,以适合学生的方式传递适合学生的思想。”我们的语文教材,基本上是循序渐进的,按教材的要求循序渐进地解读文本进行阅读教学,就是从学生实际出发。但是,这仅仅是纵向的。具体来说,还应从横向的维度考虑,即考虑不同学生的不同要求,尤其是“平民”学生的具体要求。

四、在过程与方法上“出新”

上文说过,所谓的“出新”,并不仅仅是对文本内容的别样解读,而是对“新”课程标准与“新”教材体系的“新”的深入理解。2011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认为“应加强对阅读方法的指导,让学生逐步学会精读、略读和浏览”,可见,这个“出新”,也可以体现在过程与方法中。具体来说,就如用新的方法教会学生记忆,用新的方法教会学生理解,用新的方法教会学生迁移。

我们的语文教学,除了叙述性文本,还有不少的议论性文本、说明性文本与非连续性文本。我们认为,在教学非记叙性文本时,更应该有过程与方法维度的“出新”。就如教学“部编版”八上第五单元(说明文单元)时,就可以在过程与方法维度“出新”。

这个单元共有四篇课文,根据导读系统和训练系统,我们可以作如下诗歌环节的“新”设计:

第一环节(23课时),主目标为掌握抓住事物特征进行说明的方法;教读课文为《中国石拱桥》,自读课文为《苏州园林》《蝉》《梦回繁华》。

第二环节(23课时),主目标为掌握几种典型的说明方法;教读课文为《中国石拱桥》,自读课文为《苏州园林》《蝉》《梦回繁华》。

第三环节(23课时),主目标为理解说明文语言的准确性;教读课文为《蝉》,自读课文为《中国石拱桥》《梦回繁华》《苏州园林》。

第四环节(23课时),主目标为学习几种典型的说明顺序;教读课文为《梦回繁华》,自读课文为《中国石拱桥》《蝉》《苏州园林》。

【按】由于说明文的文本内容一般学生理解难度不大,故可以将文本解读的定位向“语言的建构与运用”倾斜。该单元关于此的导读文字有四层意思,其一,“要把握说明对象的特征”,由第一环节解决;其二,“了解文章是如何使用恰当的方法来说明事物的”,由第二环节解决,其三,“体会说明文语言严谨、准确的特点”,有第三环节解决;第四,“增强思维的条理性与严密性”,由第四环节解决。这样的每个环节解决一个问题,就是“一课一得”的拓展运用。在这里,课本标有“*”号的两篇自读课文临时充当了“老大”,是因为单元目标的需要,以避免学生的厌倦,不属于“管闲事”。如此,每篇课文都在不同的情况下既担任“举一”的任务,又担任“反三”的任务,大家轮流“执政”,既巩固了新学,又复习了旧课,不亦乐乎!这难道不是“创新”吗?我们提倡用新的方法、新的手段,更好地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任务,真正的“出新”应该是这样的。

 

综上,可知语文教学的“创新”不是教师个人解读的文本率性行为,而必须以课程标准与教材体系为指南。从另一个维度来说,我们在“喜新”的前提下,决不能盲目“厌旧”,新课程提倡“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传统教育何尝反对?一些传统的解读与传统的方法,至今仍有生命力。切记之!

 

【注释】

莫郁然,黄伟.试论语文教师的文本解读——基于教师解读与专家解读的比较[J].初中语文教与学(人大复印资料),2018(10)

余虹.语文文本解读之边界探寻[J].初中语文教与学(人大复印资料),2017(01)

张丽峰,王家伦.“整本书”阅读必须警惕的几个倾向[J].语文教学通讯(B),2020(10).

何铮.文本解读之“度”与语文课堂之“味”[J].初中语文教与学(人大复印资料),2018(05)

周嘉怡,王家伦.同课异构之“同”与“异”[J].语文教学通讯(B),2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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