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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清史札记永历朝丁魁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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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历始末2
——清史札记之十四
我楚狂人
二、乱臣丁魁楚
我前面已经说,桂王继承大统,在当时的南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朱由榔是当时仅存的明神宗裔孙,其父还是史可法认可的继承大统人选,本无可争议。但是就因为一个人,造成了致命的“唐桂之争”。这个人就是丁魁楚。丁魁楚自恃资历,藐视主动请求合作的苏观生,直接造成苏观生抢立绍武,致使南明势力自相残杀,仅存的抗清军力损失殆尽。
丁魁楚(?—1647年5月8日),字中翘,号光三,河南永城马牧乡丁老家人,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进士,官至户部侍郎。崇祯四年(1631年)升任保定巡抚,崇祯七年(1634年)任户部侍郎。崇祯九年(1636年)官至河北巡抚,善事权要。崇祯九年(1636年)五月,因清军入关侵扰抵抗不力获罪免职入狱,两年后释放家居。因平定总兵刘超叛乱事件。丁魁楚又被起复为总督河南湖广加兵部尚书衔。同时,因平刘超之乱与马士英的共事,为他南明时期的宦海生涯奠下了基础。
崇祯十七年(1644年)五月, 弘光政权任命丁魁楚总督河南、湖广,兼巡抚承天、德安、襄阳。还未上任,适逢两广总督沈犹龙入朝中任侍郎,丁魁楚便改任两广总督。不久,加兵部尚书衔。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弘光政权亡,唐王朱聿键又在福州建立隆武政权,丁魁楚仍以原官协理戎政。然而,丁魁楚却“怙安不修戎备”,日以享乐为事。他派水军到今天肇庆附近的羚羊峡,放干河水,在斧柯山下的老坑取砚石。行政用人方面,也是弊端丛生,“将吏以贿为进退”。
隆武二年(1646年)秋,唐王朱聿键在福建汀州被清军俘杀,在广西主持抗清事务的瞿式耜打算拥立桂王朱由榔,征求丁魁楚的意见。丁以唐王死无确信,态度迟疑,且以桂王“无兵无饷”相诘难。待到隆武旧臣相继到达广东,隆武帝的死讯已确凿无疑,丁魁楚又“以广城诸绅无至者”为由,不敢定议。由于丁魁楚总制两广,“带甲五岭”,拥有实力,所以是建立新的南明政权的不可缺少的支柱。瞿式耜以“同仇恢复”和“立贤立亲”为由提出拥立桂王朱由榔的建议,并对丁魁楚明确指出:拥立朱由榔,关键靠丁魁楚和瞿式耜本人。后来,隆武朝臣何吾驺自闽返粤致书丁魁楚,再次证实了隆武帝死难的消息。丁魁楚同意了瞿式耜的倡议,与吕大器、瞿式耜、李永茂等拥立桂王朱由榔。十月,桂王监国于肇庆,十一月十八日在此地称帝,以府署为行宫。
丁魁楚由于两广总督的地位和拥立之功,被永历政权任命为首辅。那时,宦官王坤从福建而来,因为知晓宫中事务得到朱由榔的器重。王坤专横跋扈,擅改朝政,私定黜陟。而丁魁楚则与王坤相结纳,不去改进行政,剔除弊端。在与同僚的关系上,也以自己的权力和利益为依归。大学士吕大器因与他争掌兵权不得,不辞而别。前大学士陈子壮得知朝中由丁魁楚秉政,也不接受永历帝对他的任命。臣僚之间因职位和偏见相互掣肘,离心离德。
关于唐桂之争,我在《绍武始末》中已经写过,这里不重复。但是韶关之战,拼光了丁魁楚的军事实力,此后丁魁楚除了逃,还是逃。
丁魁楚家财巨资,又裹挟了大量公款。原来他自从南雄回到肇庆后,就任命中军苏聘的岳父钟鸣远为岑溪令,日运财货到此作为退身之地。他一夜之间便派出侍女十七人,供为他出力的那些没有妻室的壮士享用。到了岑溪,又西上左江,舳舻相接。李成栋清军十八人追至,苏聘想杀死他们再走,丁魁楚却不允许,以此作为“偷生保货”的退路。他密派亲信携带金宝贿送李成栋,李成栋将计就计,许以两广总督的职位。丁魁楚大喜,于二月间由岑溪出降,李成栋表面上接受丁魁楚投降,却暗地设计诱杀丁魁楚,清副将杜永和把他押回广东半路上杀死。“籍其家口数百人,凡男子少长悉斩之。”丁魁楚曾哀求免杀其一子。李成栋讥讽道,“汝身且莫保,尚求活人耶!”全部予以杀死。丁魁楚40年的积蓄,全部为李成栋所据有。后来有人见到丁魁楚一个年幼孙子为李成栋部将罗成耀收养,问他姓什么,若回答姓丁,立即遭到一顿毒打。丁魁楚死时船中所存精金八十余万,珍珠金宝番货十倍以上,都是三年间在广东横取得来。有资料说有船三百余艘载黄金二十万两、白金二百四十余万两。
关于丁魁楚之死,也有传说其战死殉国的,如黄宗羲、顾炎武诸大家。这里根据《明史》。在《明史》中有明确的记载,说丁魁楚“善事权要”,在国难当头的时候,不思抵抗,在岑溪挖石制砚,大敌当前,为自保投降清将李成栋,后为李成栋所杀。清魏源 《圣武记.》亦有记载: “丁魁楚降於成栋 , 成栋杀之而有其孥贿”。此种说法是最常见的一种说法此说疑点有二:其一是《明史》是清代学者张廷玉主编,体现清代统治者思想,当然是对明朝遗臣丁魁楚存有偏见,极尽侮辱构陷之能事,与其他材料上记载丁魁楚勤政爱民,肃贪平冤相悖。其二是既然丁魁楚已经降清,为何还杀之,屠戮全家,于情不合。按:笔者认为,丁魁楚裹挟的巨款也许就是杀身之祸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