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氏集团2郑芝龙经营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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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氏集团2
——清史札记之十一
我楚狂人
一、亦商亦盗的郑芝龙2
2.经营台湾
郑芝龙并非完全没有历史功绩,至少在经营台湾的问题上有一定贡献。
明王朝初年,朱元璋开始严厉的海禁,主动放弃海权。关于这个问题,我在《明史札记》之《禁海的恶果》中已经详说,这里不赘言。明成祖时代一度出现郑和下西洋的大航海时期,但是很快有主动放弃海权,进入了更严厉的海禁阶段。这样,孤悬海外的台湾,明王朝的实际控制并不严密。荷兰和西班牙屡次侵占台湾,就是钻了这个空子。
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八月,荷将韦麻郎率军舰两艘偷袭澎湖,伐木作舍,拟长久占领。明朝总兵施德政令都司沈有容率兵面责,荷方理屈,于十一月退出澎湖。
天启二年(1622)五月,荷兰舰队再次侵占澎湖。四年二月,巡抚南居益派总兵俞咨皋、守备王梦熊等收复澎湖,擒荷将高文律。荷兰殖民者强占澎湖的阴谋未能得逞,于同年八月转而侵占中国台湾岛西南部,先在大员建台湾城(荷人称热兰遮城),后又在赤嵌地区建赤嵌城(荷人称普罗文查城)等城堡,做为军事侵略统治据点,并使用武力镇压高山族,烧毁村社。
崇祯十五年(1642),荷军又打败于天启六年侵占台湾北部鸡笼(基隆)淡水的西班牙殖民者,夺占了台湾的西南部和北部。荷兰在台湾对汉族、高山等族人民施行残酷的殖民统治和剥削。在政治上通过任命汉族和高山族"长老"进行统治;在经济上将台湾土地全部占为己有,向台湾人民强收高额地租,每甲田(约合十一亩)年收租为上田十八石,中田十五石六斗,下田十二石二斗,还征收各种苛捐杂税;在文化教育上派遣基督教传教士向台湾人民灌输宗教思想,创办学校,推行奴化教育。
郑芝龙是从作为荷兰侵略者的帮凶开始经营台湾的。
天启四年(1624年)1月底,郑一官离开田川氏和还没有出生的儿子,被义父李旦派到澎湖,担任荷兰人的通事(翻译)。荷兰人给于这个“来自日本”的通事优厚的待遇,但荷兰人这时正与明军进行军事对峙,双方没有交往,中国商人也不可能与荷兰人交易,开始并没有用郑一官,荷兰占领澎湖舰队司令雷约兹在1624年2月20日发给东印度公司总督德卡本特的信说:“等候好多时的帆船‘好望号’于1月21日由日本出航,月底到达此地。……我们接纳了来自日本的一名通事,虽然给予优厚待遇,但目前对我们没有什么用处。”不过,荷兰人为了垄断对日贸易,指使一些中国船只在中国沿海掠夺,郑一官也是和荷兰人合作的海贼之一,为荷兰人执行在台湾海峡上截击前去马尼拉的中国帆船的海盗任务。后来担任荷兰第二任台湾长官的德韦特,这时正在澎湖服务,他在一封信中写到:“经过雷约兹司令的批准,我们每天都期望能够在这里集中二、三十艘中国帆船,通事一官被派往北方去截击于俘获一些船只。”
后来荷兰人利用郑一官来执行在台湾海峡截击往马尼拉与西班牙人(当时荷兰人的主要竞争对手)通商的中式帆船的海盗任务。他们的军事和商业复合体“东印度公司”到处拦截葡萄牙、西班牙商船,攻占伊比利亚人的海外要塞、商馆,在日本平户建立商馆,在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建立大本营。根据荷兰长官韦特信件中,记录了派“通事一官”率领约二十至三十艘中式帆船去进行“截击与俘获”的业务。
1624年中秋后,郑一官将事业重心自日本九州岛迁到台湾,归附“日本甲螺”的倭寇首领颜思齐。此后不久,荷兰东印度公司登岛,驱逐了以台湾为基地的其他势力,郑芝龙遂携妻子定居于中国大陆。同年夏秋之交,荷兰人在明军的压力下撤出澎湖,转移到台湾大员(今台南安平),在台湾建筑“热兰遮”和“赤嵌城”两个要塞,侵占了台湾南部地区。同年荷兰、西班牙两个殖民主义国家为了争夺台湾的统治权,发生战争,荷兰得胜,独占了整个台湾,这是历史上台湾第一次为外国人占领。
在随荷兰人在大员(今台南安平)立定足跟以后不久,郑一官就奉荷兰人之命率领几艘中国帆船袭击前去马尼拉与西班牙人通商的中国船只,直到第二年(1625年)的3月20日才回到大员。
天启五年(1625年)四、五月间,也许是在荷兰人手下没有太多的发展,或因奉义父李旦之命,郑一官离开荷兰人,开始亦商亦盗的海上生涯。1625年4月底,他已经带着手下活跃在台湾海峡了。一名荷兰船长曾经给第一任台湾长官宋克写信说:“(4月)27日,星期天,……突然首领一官,作为代表,后面跟着手执刀剑的铳手七、八名,向我们寒暄。”
两个月后,身为日本长崎、平户侨领的李旦向宋克长官请领了出航许可证,在7月从大员启程回到平户,但一个多月后,就在平户去世了。李旦死后,他在台湾的产业和事业都归郑一官所有,为郑一官合并当时台湾既有的其他汉人武装势力(主要在今云林北港地区),及从大陆招收新的势力到台,创造了条件。
天启四年(1624年),旅日侨领颜思齐等因不满日本德川幕府的统治,密谋起事造反,参与日本人民的反抗斗争。农历六月十五日,颜思齐与杨天生、陈衷纪、郑芝龙等二十八人拜盟为兄弟,众推颜思齐为盟主。不幸事泄,颜思齐率众仓惶分乘十三艘船出逃。驶至九洲西海岸的外岛洲仔尾,陈衷纪建言:“吾闻琉球(台湾旧称)为海上荒岛,势控东南,地肥饶可霸,今当先取其地,然后侵略四方,则扶余之业可成也。”
农历八月二十三日,颜思齐率船队抵台湾,在笨港(今北港)靠岸,乃率众伐木辟土,构筑寮寨。与此同时,派杨天生率船队赴漳、泉故里招募移民,前后计三千余众。颜思齐将垦民分成十寨,发给银两和耕牛、农具等,开始了台湾最早的大规模拓垦活动。同时组织海上捕鱼和岛上捕猎,发展山海经济,以解决移民生产和生活的物质需要。
天启五年(1625年)九月,颜思齐和部众到诸罗山捕猎,豪饮暴食,不幸染伤寒病。数日后竟一病不起,英年早逝,年仅三十七岁。颜思齐故后, 十二月,众推郑一官为盟主,继统其业,树旗招兵,下设参谋、总监军、督运监守、左右谋士等,代统一寨众目,建立了初具规模的郑氏地方统治政权。同年8月2日,李旦正办好厦门、长崎、及台湾贸易,从台湾回平户途中去世,其台湾的产业和士卒转归郑芝龙控制,而于厦门的则落入许心素的手里。
郑一官自立门户后,从福建招徕了郑兴、郑明、杨耿、陈晖、郑彩等部将。他将部下分为十八先锋,结为“十八芝”, 并从此改名为“芝龙”,而不再称“一官”。
1626至1628年,郑芝龙以台湾魍港为基地,劫掠福建及广东数地,使明朝官兵疲于奔命,虽其间有朝廷招安动作,郑拒绝并在台海纵横两年六个月,直到1628年年底,福建巡抚熊文灿再度招安郑芝龙,成为“海防游击”。
郑芝龙势力至1627年已有船700艘;许心素建议荷兰东印度公司联手打击郑芝龙,但东印度公司未允,郑芝龙打败副总兵俞咨皋,杀对手许心素。当时福建泉州府同安知县写给福建巡抚的文书中说郑芝龙虽事劫掠,但对泉州百姓却是异常仁慈,不但不杀人,甚至救济贫苦,威望比官家还高。“所到地方但令报水(即通报官府踪迹),而未尝杀人。有彻贫者,且以钱米与之。”
至此,郑芝龙已经成为台湾的实际控制者。至于完全驱逐荷兰侵略者,则是后来郑成功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