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州崛起之谜6二、努尔哈赤其人其事5
(2015-08-07 06: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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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清史札记努尔哈赤七大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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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州崛起之谜6
——清史札记之一
我楚狂人
二、努尔哈赤其人其事5
3.七大恨告天与决定命运的萨尔浒大决战1
努尔哈赤的势力在逐渐扩大,随之努尔哈赤的名号亦逐步从“聪睿贝勒”发展至“女直国建州卫管束夷人之主”、再称“建州等处地方国王”、再到喀尔喀蒙古上尊号“昆都伦汗”。努尔哈赤羽翼已成。但是,明朝对努尔哈赤的野心浑然不察,甚至在1615年,也就是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国的前一年,蓟辽总督还向朝廷奏称其“唯命是从”。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称“覆育列国英明汗”,国号“大金”(史称后金),成为后金大汗,年号天命。此时的努尔哈赤已经距离统一女真各部落不远了。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已经将近六十岁了,从“十三副铠甲起兵”到此时已经过去了三十三年,昔日的追风少年已经成为野心勃勃的一代枭雄。是时候向明朝宣战了,而国号“大金”就有着明显的挑衅意味。因为这是女真人曾经俘获汉族皇帝并侮辱之的那个朝代的国号。这就是明摆着的敌对立场。
(1)七大恨告天对明宣战
据《清太祖高皇帝实录》记载,1618年。即明万历四十六年,后金天命三年四月十三日,后金汗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其文曰:
我之祖、父,未尝损明边一草寸也,明无端起衅边陲,害我祖、父,恨一也。
明虽起衅,我尚欲修好,设碑勒誓:“凡满、汉人等,毋越疆圉,敢有越者,见即诛之,见而故纵,殃及纵者。”讵明复渝誓言,逞兵越界,卫助叶赫,恨二也。
明人于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岁窃窬疆场,肆其攘村,我遵誓行诛;明负前盟,责我擅杀,拘我广宁使臣纲古里、方吉纳,挟取十人,杀之边境,恨三也。
明越境以兵助叶赫,俾我已聘之女,改适蒙古,恨四也。
柴河、三岔、抚安三路,我累世分守疆土之众,耕田艺谷,明不容刈获,遣兵驱逐,恨五也。
边外叶赫,获罪于天,明乃偏信其言,特遣使臣,遗书诟詈,肆行陵侮,恨六也。
昔哈达助叶赫,二次来侵,我自报之,天既授我哈达之人矣,明又党之,挟我以还其国。已而哈达之人,数被叶赫侵掠。夫列国这相征伐也,顺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何能使死于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还乎?天建大国之君即为天下共主,何独构怨于我国也。初扈伦诸国,合兵侵我,故天厌扈伦启衅,惟我是眷。今明助天谴之叶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为剖断,恨七也。
上面就是“七大恨告天”的原文。其中牵涉到叶赫部的就有“四大恨”,占了一半还多。也就是说,明王朝扶助叶赫部牵制努尔哈赤,使得努尔哈赤不得不与明王朝扯破脸皮。“七大恨告天”可以看作是努尔哈赤对明作战的宣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