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同一银行的主卡两张,用了已经好多年了,好像还是刚开始刷卡消费购物就有了。一直以来我都是按规矩及时、按期、足额、对应卡还款的。中间无意思的曾经有两次其中一张卡欠了几十元,而另一张卡多出百十元,银行并没有对没有足额还款的卡收取欠费利息。结果我被误导以为两张卡是联动的,只要一张还足,另一张欠点也无所谓。
看官小心,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这可有点欲擒故纵的意思。前段时间因为需要,刷卡消费近十万,到了还款期限我如往常一样将一张卡超出金额还款,另一张卡还了几乎全部,只差了36元没有换上,以为另一张卡已经超出2000多就ok了,结果对帐单一出,我被扣掉利息1860多元。我致电银行咨询,结果被告知,‘虽然我拥有两张他们的卡,但是我必须按每张卡消费的数额还款,不能两张合计,消费的金额大部分虽然已经按期还上,但是利息的收取是按全部消费额计算的,而不是按未还款额,这是国家的统一规定’。
对于为什么以前小额消费还款中一张卡没有足额还款,出现的没有收取利息情况,偏偏这次大额消费就收取超出未还款额50多倍的利息则没有任何说辞!
每次电话银行都会有录音女生讲“徐先生,你是我行优质客户......”我晕菜,我就是这样被优质的,稀里糊涂的就被卡走1800多,你说这叫啥事?!!请各位卡使用者注意,别再掉进类似的井里!!
记得一位朋友说过持有的某行卡消费后,对账单的还款日是6号,结果银行的业务员电话建议他可以分期付款,本来已经到了还款日,结果两位业务员都信誓旦旦的说“没关系,你可以晚两天在8号再还款”,他听了他们的建议,结果对账单一出他被扣了没有还款期间的利息。
都说要建立诚信,可是许多事弄的你不将事件全部落实到文字上就没处讲理了,还会有诚信可言!恐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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