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教发〔2011〕15号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别差异,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注重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注重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逐步提高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全市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充实提高队伍,加强交流研讨,创造条件保障,加大督促检查。在3年内,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行政管理与教研体系、教育教学与咨询辅导体系、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体系。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服务。有效降低师生心理疾病患病率,摆脱心理阴影,形成乐观、健康、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
三、主要任务
(一)理顺心理健康教育管理体制。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市教育局基教科,县区教育局教育股,学校政教处的管理体制,建立市教科所,县区教研室、学校教科室,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的指导体制。各县区教育局和局属中小学要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研组。各中小学校都要建立以校长或书记负总责,分管政教的副校长牵头,政教主任具体负责,政治教师、班主任和团队干部为主体,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及心理辅导教师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做到管理有制度,责任有分工,考核有标准,工作有奖惩。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县区教育局至少配备1—3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研员,各学区至少配备1名专职和3—5名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负责辖区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和教育教学工作。局属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和2—3名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班主任和德育干部培训规划。市教育局将从2011年开始举办班主任和德育干部心理健康教育骨干培训班,3年内完成300名骨干班主任和德育干部的心理与德育教育培训。各县区要通过举办经验交流或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班主任和德育干部的心理与德育教育轮训。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与辅导体系建设。各学校要按规定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或者举行团体辅导活动,并排入课表,高中、初中、小学每学期分别不少于8课时、6课时、6课时。2011年6月30前,各县区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的中小学要达到50%以上,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白银市五星级学校开课率要达到95%以上。在2013年前,全市中小学4年级以上全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或者举行团体辅导活动。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建设。各中小学要按照《甘肃省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建立规范的心理咨询中心或者心理辅导室。2011年6月30日前,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局属学校和城区中小学要达到《标准》中的规范配置要求;各县其它城镇中小学的心理咨询中心(室)要求至少达到《标准》中的最低配置要求。并按照《标准》的要求,由受过心理咨询专业训练的教师对学生开展心理诊断、咨询及矫治工作。市县教研机构要组织督导人员指导学校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心理咨询效果,规范心理咨询中心建设。
(五)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积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和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开展以感恩教育、爱的教育、理想教育、成功心态与成功行为为主题的健康向上的主题班、队会活动。学校要配备一定的心理类图书资料,开设心理信箱、咨询热线或校园心理网等,利用板报、橱窗、宣传栏等,进行定期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注重对家庭教育的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和引导家长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掌握一般的心理健康教育方法,注重自身的良好心理素质养成,以正确理想、健康心态和良好品格、行为影响孩子。
(六)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预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班级、学校、家庭三级预警干预机制,在全市各学校全面推行“德育导师制”。一级预警,以学校教学班为单位的预警,由班级心理委员、班主任和学生家长组成,建立特殊学生心理档案,对患有抑郁等倾向的学生作重点预警,进行力所能及的保护和干预,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管理层汇报情况。二级预警,以学校为单位的预警,由学校心理咨询室教师、政教(德育)处主任、校长组成,对班级上报的患有抑郁等倾向的学生进行鉴别,并对有重度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转介到专业医疗机构。三级预警,通过学校辐射至校外,由家庭、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街道社区组成,经常进行信息通报和反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患有抑郁等倾向的学生。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人的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秀人才各种素质中的必备品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教育活动,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管理与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结合实际,积极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做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划、研究和具体管理工作,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时间和效果。
(三)要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县区教育局要增列心理健康教育经费项目并列入预算,用于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管理、教研、师资培训以及专项业务或课题等。各中小学要单列心理健康教育日常工作经费,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和辅导活动正常开展,保证学校按照《甘肃省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标准》进行心理咨询中心或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和维护。
(四)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各学校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强调实行集体备课,通过教研活动,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难点,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都要结合各自实际,确立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优秀成果奖励制度。市县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指导和优秀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五)要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力度和评估面。市教育局将按照《白银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见附件)对局属学校和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各县区教育局要组织人员按照《细则》对本辖区的各级各类学校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
(六)要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激励机制。各县区教育局要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交流和评优选先活动,及时掌握心理健康教育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市教育局将联合市文明办等相关部门,从2011年起,开展白银市心理健康示范校和优秀心理咨询中心或心理咨询室的评选活动,并给以表彰奖励。
附件:白银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查细则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白银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8日印发
附件:
白银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查细则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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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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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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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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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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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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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育目标中制定有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内容,纳入学校行政规则,并有专项计划(2分)。(查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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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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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成立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分管校长领导,有部门具体负责(原则上由德育处负责)(2分)。(查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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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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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领导班子每学期行政会议研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至少2次,对该工作有指导、有协调、有检查、有评估(3分)。(查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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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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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项经费(5分)。(查看财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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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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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制定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有定期的例会制度及学习交流活动(3分)。(查看资料及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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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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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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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间个别咨询室(2分)(可兼办公室),一间以上功能室(2分)(如团体辅导活动室、宣泄室等),位置合理,面积适宜,设在学生进出方便、感觉安全的地方;咨询室命名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校特色,有亲和力和归属感。(现场考察)(1分)(现场考察)(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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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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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咨询室内部环境温馨、宁静、舒适、安全;内部张贴心理咨询职业守则、规章制度、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挂图等(1分);门口张贴咨询开放时间、咨询人员介绍,悬挂咨询信箱(1分)。团体辅导室和宣泄室要根据功能和安全要求进行装修。(考察)(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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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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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办公桌椅、档案柜、书架、多媒体电脑(1分)、音响、电话(1分)。饮水机、两侧带扶手的单人沙发配茶机一套(2分)。热线电话、打印机、空调、录音录像设备。(2分)(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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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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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学生登记卡、预约卡、咨询记录卡等资料(1分);心理档案管理软件、心理测评软件一套(2分);心理类期刊杂志(1分);其他教育资源及专业仪器,如沙盘(箱庭)器具,团体辅导活动室要有团体活动器材,宣泄室要配备宣泄道具等。(现场考察)(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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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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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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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校按比例(师生比1:1500)配备专兼职教师,其中专职教师至少1人,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解决(5分)。(现场调查、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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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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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专职教师应接受市级及以上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取得高等教育心理学专业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3分)。(查看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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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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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学校制定有系统的心理教师培训计划(1分);专职教师及班主任每年接受系统的理论培养或继续教育(1分);其余教师可通过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培训,每学期1~2次(1分)。(查看记录及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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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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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保证专职教师的满工作量(2分),兼职教师从事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考核并计算工作量(2分)。(查看记录及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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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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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专兼职心理教育积极参与有关心理健康的教研、科研工作,并职得一定成绩(3分)。(查看资料及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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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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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学校努力营造促进教师心理健康的良好工作环境,有维护和调适教师心理的有关措施(2分)。(查看资料、记录及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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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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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按规定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中学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小学每学期不少于9课时。课时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安排,排入课表(5分)。(查看资料、记录及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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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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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校园内有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的板报、橱窗、宣传栏等,并进行定期的宣传活动(2分)。(查看资料及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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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学校开设有心理信箱、咨询热线及校园心理网等(1分),有专门的心理类的图书资料及学生社团等(1分)(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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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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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有健康向上的、围绕心理健康教育开展的各类活动,其中,每班每学期有1~2
次相关主题班、队会活动(2分)。(查看记录、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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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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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各学科教学能够充分利用教材及教育契机,积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2分)。(现场考察及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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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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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学校注重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每学期组织1~2次专题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或宣传活动,普及基本常识。(2分)(查看资料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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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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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定期开展师生团体心理辅导和个别咨询(2分);咨询教师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证辅导质量,保护学生隐私(1分);认真填写咨询记录卡、个案追踪卡等(2分)。(查看资料、访问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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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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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有师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报告制度(2分);对确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建立有心理档案(2分);有心理危机预案(2分);建立有从班级到学校、从学校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心理危机干预与转介的快速通道(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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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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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心理咨询室每周开放接待时间不少于5小时(1分);并有张贴于校园醒目处的开放时间表(1分);学生知晓率10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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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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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心理健康教育有学校特色,近三年来在县级及及以上会议做过经验介绍或获奖。(提供资料及汇报)(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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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近三年来有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的相关论文、个案或出版的书籍。(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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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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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近三年来有在市级及以上立项的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及成果。(提供资料)(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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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师生呈现良好的精神面貌,无严重的心理事件发生(因心理疾病出现的伤人及自杀行为等)(2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2分)。(座谈、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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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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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示范性高中、五星级学校、局属学校、城区学校(包括县城学校)8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有专兼职心理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班主任、德育干部有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结业证书、有心理咨询室为合格的必要条件;其他学校65分及以上合格,其中兼职心理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班主任、德育干部有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结业证书为合格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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