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员工作考核细则
(2010-01-08 21:05:46)
教务员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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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权重 |
得分 |
1.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在教务主任的具体领导下,以高度责任感完成各项任务。不服从教务主任的领导此项不得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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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按学校研究决定的方案认真编班;填写各种表册;管理好学生学籍卡和异动手续。缺1项扣2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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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部颁计划,及时认真的编排课程表,做到科学合理;按要求及时做好,必要的调课工作,并做好详细记载。缺1项扣2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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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各科教学资料的征订、分发和回收;做好记载,物表相符。缺1项扣2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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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务处开展的各项教学活动和教学检查;如实统计教师“四优”、学生竞赛获奖情况,做到数据准确,项目完整。缺1项扣2分,数据不准确1次扣2分(教师本人不据实上报除外)。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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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做好期中、期末及中会考务工作;搞好各种成绩统计;做好油印试卷和登记工作。考务工作失误1次扣5分,成绩统计不按时、不准确1次扣2分。无特殊情况拒不油印试卷的1次扣2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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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收集整理教学管理的各种资料。各种资料收集不齐扣5分,没有按时整理好教学管理档案资料的一次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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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及时做好教育信息网、教研网上与教学相关的文件、通知的上传下达工作。没有及时完成的1次扣0.5分,影响学校工作的1次扣2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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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没按时完成的1次扣1分,不完成的1次扣5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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