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竞赛及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讨论稿)
为提高我校教师的素质、促进我校学生素质的发展,鼓励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提高我校的知名度和办学品位,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各级各类竞赛。
二、奖励办法
(一)教育教学竞赛奖:
由学校推荐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竞赛,获得个人奖励者,按获奖等级不同分别给予奖励。国家级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900元;三等奖奖励800元。省级一等奖奖励800元;二等奖奖励700元;三等奖奖励600元。市级一等奖奖励600元;二等奖奖励500元;三等奖奖励400元。区级一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
(二)指导学生竞赛奖:
课外组织辅导学生参加各科知识竞赛的教师(不计课时补贴),按学生获奖等级不同分别给予奖励。若某同学同时获得不同级别奖者,辅导教师按最高级别奖计奖;参加竞赛的学生有多人获奖者,辅导教师按每位学生获得的奖项类别累加计奖。每生国家级一等奖奖励200元;二等奖奖励180元;三等奖奖励160元。省级一等奖奖励160元;二等奖奖励140元;三等奖奖励120元。市级一等奖奖励12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三等奖奖励80元。区级一等奖奖励80元;二等奖奖励60元;三等奖奖励40元。
三、其他获奖项目:
1、组织学生参加各级文艺汇演、体育竞赛等活动中获奖的教师(不计课时补贴,不计辅导教师人数),每项(次)按下列标准计奖。
国家级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800元;三等奖奖励700元。省级一等奖奖励7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市级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奖励400元;三等奖奖励300元。区级一等奖奖励3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
2、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书画展览获奖者(学校不负担任何装裱等费用),按下列标准计奖。每次(件)国家级一等奖奖励300元;二等奖奖励280元;三等奖奖励260元。省级一等奖奖励260元;二等奖奖励240元;三等奖奖励220元。市级一等奖奖励22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三等奖奖励180元;区级一等奖奖励180元;二等奖奖励160元;三等奖奖励140元。
四、奖励的原则与前提:凡获得有关部门奖励的,学校不再重复奖励。
五、奖金的分发:
教师个人参赛或指导学生参赛的,应以书面形式于参赛前报教务处或办公室备案。竞赛揭晓后,由教务处或办公室根据教师提供的获奖证书查对有关文件确认并报校长审批。
六、非上文所规定的,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教务处或办公室审核,报行政会研究。
七、说明:
1、此奖励办法所设奖项每学年底统一核算发放。
2、各类获奖情况要及时拿证件到教务处或办公室办理登记。
3、同种荣誉按照最高荣誉奖励,不设重奖。
4、此办法从?年?月?日起执行。
公司二中办公室
200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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