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历史上索偿金额最高的反盗版案
(2011-03-10 09: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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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侵权假货加拿大 |
分类: 加拿大见闻(妹妹篇) |
昨天,温哥华的多家英文报纸都在头版刊登了一则反盗版案:世界著名时装及手袋品牌Louis
这两家名牌公司雇用会讲广东话的神秘顾客和探员侦查这三家公司两年多以便获取证据,他们发现这三家公司有规模地销售和供应假货。
被起诉的Carnation Fashion Company和Singga Enterprises Inc.位于温哥华,Altec Productions公司位于多伦多。
代表Louis
曼森指出,被告透过设在中国的大型制造商,大量进口假货,意图在加拿大的实体店铺与互联网商店进行全国性的销售。 涉案店铺出售假手袋、眼镜、手表、耳环、珠宝及手饰等,货品在中国制造,然后被运至加拿大,存放于温哥华和多伦多的货库内。他又指出,多伦多的Altec 公然漠视法律,即使被起诉,仍继续经营和尝试要求延讯,而这也是原告要求高额赔偿的部分原因。
其实,假货充斥加拿大市场已经不是新鲜事。在温哥华,随处可见衣着普通的女士携带LV手袋或手提袋。正牌LV手袋的售价在1000至5000加币之间,而冒牌货不到100加币就可以买到。
从法理上讲,售卖假货的商家理应受到惩罚。但是,这些名牌公司也应该知道,冒牌货并没有冲击正牌货的市场,因为,即使把假货都消灭了,正牌货的市场份额也未必能够扩大,原因是,携名牌的手袋,就应该着名牌的时装、开高档的轿车、住舒适的豪宅,这哪里是一般民众受用的起的生活,那些普通的民众买假货只不过是为了满足一种虚荣心罢了。
从情理上讲,时尚名牌公司、售假货公司及购假货的消费者三方都该受罚。所谓的名牌,其商品的实际价值并不高于同类普通商品的价值,只是它包含了附加价值,这些附加价值有很多水分,这些水分就含有欺骗性,售卖价值含有欺骗性的商品获得高额利润也应受罚。销售假货当然该受罚,但是,没有购买假货的消费者,假货也销不出去,所以,买假货者也该受罚。只不过,现在的市场游戏规则不是这样的玩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