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玉溪日报专栏,感谢传斌!欢迎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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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较量智慧文友 |
分类: 原创随笔 |
http://www.yxdaily.com/epaper/yxrb/html/2015/09/18/A06/A06_37.htm和海男老师、杞云峰兄、冰轮才女等同版,甚为高兴。
吴安臣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云南省作协会员,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风光杂志社总编辑、党支部副书记。曾在《天涯》、《山花》、《青年文学》等杂志报刊发表散文随笔、报告文学等近千篇,百余万字。著有散文集《草从对岸来》。
作为读书人,可以胸无城府,但不能胸无点墨。所以,读书人往往爱书爱到毫无心计可言,但这也有例外之时。读别的作家的回忆录或者传记之时,总会看到“偷书记”或“隐书记”之类的经历。
记得有个作家写到自己在图书馆里看到一篇心仪的文章,打算摘抄下来,但没时间,也没有纸和笔。左看看,右瞧瞧,他决定偷偷撕下那篇文章,却又怕撕书时发出响声,惊动了图书管理员。做贼的滋味可真不好受啊!那种心灵的煎熬,不亚于在监牢里面对着刑讯逼供的审讯者。痛定思痛,他再朝管理员看了一眼。哇!很好的时机,三下五除二他就把书给撕了,然后匆匆忙忙地逃离了图书馆。那种落荒而逃的狼狈夹杂着偷到心仪文章的喜悦,个中滋味真是难以言表。作家在回忆录里对当时自己撕书的心理做了细致的描绘,同时不乏忏悔之意,因为撕毁的毕竟是公物。但孔乙己不是说过,“窃书不算偷嘛”,何况窃的不过就是一篇文章而已!一篇文章对于偌大的图书馆来说,不过是九牛之一毛,算不得什么……读者读到这里,或许还会发出会心一笑。即便当年的图书管理员读到这样的情节,也许也能原谅这种行为,特别对于那些已经成名成家的作者,但是撕书始终称不上是道德的作为。这种事,我也在旧书场上经历过。
那是我读高中时和同宿舍的五个哥们一起去淘旧书的经历。如今,和一个在河南法制报工作的老同学聊起过往经历,与那些收旧书的老板“斗智斗勇”的经历总会栩栩如生地浮现在脑海。那个时候,真的是物质匮乏的年代,新书自然是买不起的。我在不止一篇文章里写过,因为家里寄给的钱,每周只够基本生活费,为了买书,宿舍里的五个人可以一周吃馒头就腐乳过活。要买书,只有在旧书收购站淘。开初时候,旧书收购站的老板们简直称得上毫无心计,按他们的理解,旧书的价值就是拿来制造鞭炮。收购旧书卖给鞭炮作坊赚的就是点辛苦费,称斤卖给我们这些穷学生,还是比较划算的。但这种对于买卖双方比较公平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等下一次再去的时候,我们发现,收购站老板体现出了商人的狡黠。他们故意把好的文学类书籍摆放在潮湿的地方,更过分的是往书上淋水,只把书的封面封底晒干。当你碰到一本寻找很久的书,比如张扬的那本《第二次握手》,却发现书是潮湿的,买还是不买?那么湿的书,烂是没烂,但是比没着水时肯定重了不少。“这些无良的老板!”心底暗暗地骂,却又不得不硬着头皮买,就像发现了宝藏一样,你不买走,别人或许还等着要呢。
之后,我们一行人就想着在价钱上和老板争点好处。后来不知谁说,把要紧处撕掉不就完了,看他卖给谁!但是撕掉了,自己买回去还不是看不成,更何况被老板发现了怎么办?大家边淘书边嘀嘀咕咕地商议着这种方法的可行性。最终还是决定由一人假装淘书,其实就是望风,趁老板忙别的事时,我们迅速撕掉几页装在衣兜里。这种事一两个人是断断不可做的,毕竟老板会生疑。那次我们撕完书去结账时,身材魁梧的老板就盯着我们说:“肯定是你们撕掉呢!你看,茬口都还是新的。”我们自然是集体矢口否认,但却非常害怕老板搜身。好在老板自己往书上淋水也理亏,最终还是以极低的价格把那些书卖给了我们。离开旧书收购站,我们仰天大笑,仿佛做成了一件大事。真不知那老板要搜身,我们该怎么应对,受点皮肉之苦或许还能忍受,但通知学校就麻烦了,污点抹都抹不去,毕竟读书人也是爱面子的。
而今,虽然自己也不富裕,却不会再在买旧书时动这些歪心思了。但每次去到旧书店或者旧书摊,我还是会怀念那段和旧书收购站老板“较量”的时光。(吴安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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