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田:我想有个台
(2009-02-04 10: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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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从靠出售创意维持生存到中国最大的民营娱乐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商,王长田在娱乐业的产业链上不断穿越,但每次都被叫停在电视台的门外。
2008年12月9日,光线传媒总裁王长田宣布,已与国内42家城市电视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光线传媒将为城市电视台提供数小时的电视内容,作为交换,这些电视台将会为光线传媒提供一定的广告时段经营。
这是光线传媒第二次试图拥有自己的公共传媒平台,上一次还要追溯到1999年。这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82号文件中“网台分离”被业界解读为“制播分离”的信号。
王长田以10万元起家,创办了《中国娱乐报道》(现《娱乐现场》),自此业界也流行了一种说法:先有《中国娱乐报道》,后有娱乐资讯节目。但一年后,“制播分离”说法被叫停,光线制作的节目被扫地出门。
王长田枉有国内民营电视头牌的名声,光线传媒却始终拿不到电视台的牌照。渠道被死死卡住,公司发展严重受限。
“电视网”此举,王长田坦言是效仿美国的经营模式,内容与渠道结合,既有节目,又有电视台。
北京市市委书记刘淇光线传媒的10年是中国电视大势的一个缩影,相信未来也将是影视行业在文化创意产业化进程上的一个样本。
王长田我对维亚康姆公司雷石东先生所提倡的“内容为王”持保留态度。在传媒平台没有市场化的前提下,所谓“内容为王”是不成立的,内容必须与传播平台相结合。如果雷世东没有MTV频道的话,“内容为王”怎么体现呢?
《第一财经日报》2004年到2005年上半年,光线曾与国内好几个地方电视台商谈过合作事宜,力图建立中国第一个电视网,专门经营娱乐节目。但这些战略合作计划均胎死腹中,关键还是政策。
光线传媒曾经的合作伙伴“电视网”计划一直是光线的一个梦想,这是一个非常有前瞻性的思路,但是要与这么多的地方电视台打交道会是非常非常累的一件事情。
《竞争力》王长田真正需要的不是电视台,而是电视节目供需模式的根本改变,他直接苦恼的是产品无法与终端消费者直接对话。
有中国最优秀最集中的娱乐资源。
此文刊于三联《竞争力》200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