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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满足时代,爱情还好吗?
“需做一生拼,尽君今日欢”,这是一个古代偷情少女对心上人的爱情。要知道这不是虚话,在那些极端性压抑的时代,和自己所爱的人偷情,一旦被发现则女孩子很可能性命不保,至少,也会一生被人轻蔑。敢做一生拼的女子毕竟不多,那个时代,多数青春不知爱情的滋味。
当下,社会宽容男女的性爱,不要说婚前同居,婚外性爱不再会有人大惊小怪,即使是一夜情、换偶和多人的性爱(3P、4P),都已经不足为奇,网友见面中很多都是立刻开房。这是一个性满足的时代。那么,爱情呢?在性爱满足的时代,爱情是否也更加满足?
沧海桑田,古今更替,爱情还一样吗?
两个时代,两种爱情
美女泡帅哥记
我比较好色,只要是好看的东西,我就都喜欢。看人也是一样的。泡过的帅哥在10个以上,给你讲发生在校园里的那个吧。
因为想考研,所以要自习,也就是要在校园里走动。路上就看到了,他长的倍儿帅。这么好看的人特别能吸引我的目光。瞄了瞄,发现他是去图书馆,多次观察的结果是他在图书馆的座位不变化。我和Lyli就专门找他周围可以看见的地方上自习,可以是正面或者背面,但是要在比较近的一个范围。然后看着他就好了,专心学习以外休息的小段时间,就笑眯眯地看着他,眼睛要有表情,头是不能随便动的。第一天他就发现了,有人看着你是很容易就能感觉到的。
我觉得最好用的一招就是看着对方笑,是那种很直接就看着对方笑的动作,一开始要稍微躲闪一下,然后目光才短暂,突然地对碰一下。就是要搞得目光不小心交汇的样子,要有点羞涩。到后面就可以直接盯着他看了,要用那种有点眯笑的眼光。
然后有一天在桌子上面看见一个纸条:“我可以认识你么?”我拿着纸条就走过去站在他面前说:“有时间么?出去聊聊吧。”凭感觉就知道是他的纸条,就这样把他拽出来,认识了。出去之后聊的也稀松平常,无非“你好!”“我叫。。。”之类。聊到图书馆闭馆,然后各走各的。
我只是觉得长的不错想认识,顺便还能实践证明一下自己的吸引力指数,玩玩来着。可是对方好像就认真了,正好那时候他是单身。我心里知道他对我是有点好感了的,但是我实在没有兴趣谈恋爱,就始终保持一定距离。
是不是因为我那时候有男朋友,怕惹事呢?那倒不是。他只是相貌好,内心的能量不够大。用我自己的话说就是不够唰——很闪亮,像白马,狮子站在人群中的那种感觉。我不喜欢这种不够man的。还有就是不认识的时候,只需要欣赏外表;认识以后,还要接触内心, 我这人不太喜欢关心别人的心事。假如他足够man,我会考虑把男朋友甩了跟他。爱情是为了寻找最适合自己的,不是为了信守诺言而非得死守着过去的不放。
我们现在也依然保持联系,关系很好。我有什么事情就找他帮忙,他也很愿意帮我。聊天啥的也都挺关心我,我还有那么一点不好意思哦。
一直把她当哥们
作者/
话说祝英台自幼喜爱诗书,拜得名师,一心想要外出求学。虽然在当时的社会里,女子外出是不可能的,但祝英台运用计策,骗得老爹同意,易为男装外出。
于是祝英台携其婢女银心女扮男装,远赴杭州。途经草桥亭时,她二人便停下来休息片刻。这时一位书生和他的书童也入亭小憩。英台偷眼打量这书生,发现他相貌堂堂,文质彬彬。之前本来就很少接触同龄男性,适逢情窦初开的青春期,见到这个相貌气质俱佳的男子,英台不觉心动不已。
交谈间,祝英台说“我有个妹妹叫九妹,样貌秀美,清新脱俗,聪明伶俐人见人爱,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女工也不在话下。这次我出来求学,她也想一同前来,无奈我老爹太固执,怎么也不答应。”梁山伯一听,连声称赞“妙!妙!仁兄的思想甚是前卫,不过与小弟不谋而合啊。男女都是父母所生,男子可以读书,女儿也应该读书求学才对啊。”
祝英台暗暗被梁山伯所感动,心想:我还以为天下男人都一样满脑子全是大男子主义,自以为是,难得他能为女子抱不平。此时梁山伯也正钦佩祝英台的胆识——其实大家都是在自恋,看到与自己观点相同的人就感动得一塌糊涂,大有英雄所见略同,相见恨晚之意——于是梁山伯提议,两人结拜为兄弟。结拜后,梁山伯拉起祝英台的手便起程了,祝英台一惊,羞涩万分,转而故作泰然——她只是表现得镇定,没有想办法装作自然地脱离梁哥哥的手。那最初的情愫已经开始不知不觉缓缓升腾了。
梁祝二人在杭州万松书院拜得名师,三年来同窗共读,形影不离,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梁山伯对祝英台情同手足,祝英台对梁山伯却多了几分柔情缱绻,但因不敢显露身份所以深埋心底。梁山伯纯朴憨直,粗枝大叶,除了觉得这个贤弟有些“娘”,别的未发现什么不对劲的。何况他也没有男人应该很“man”之类的刻板印象,所以对这个别人眼中有些女里女气的贤弟心中毫无芥蒂。
三年时间眨眼而过,祝员外数封家书催英台还家。英台难舍她的梁哥哥,一拖再拖,不得已,最好还是回去,对师母坦言相告,留下白蝴蝶玉扇坠作为定情信物,托师母为自己做媒。
山伯闻讯,也是十分不舍,只好送别英台下山。英台眼看着自己心爱的梁哥哥,不禁想暗中提携一下这个木头:“梁兄你看,树上喜鹊成双成对,叽叽喳喳叫不停,是你有好事了吧?”梁山伯怀着美好的心愿赶紧把这好兆头让给他的英台贤弟,“嗯,喜鹊报喜,是恭喜贤弟一路平安把家还!”祝英台顿时被噎回去,强作欢颜,心有不甘。
出城过关后,见山上樵夫在砍柴,英台又借病呻吟,“樵夫起早贪黑的打柴真不容易啊!你说他为谁打柴呢?梁兄你是为谁相送?”这个巧妙的新手法又怎么会被粗心的山伯识破呢,学以致用是多么的重要!山伯仰起他那天真无邪的小脸略带一丝不解,以最原始的方式回答了这个问题:“樵夫为他妻子打柴啊。我当然是送贤弟下山来。”如果山伯没有把人都想得像自己一样简单,他就会思索英台这看似简单的问句背后隐含的深义;或者至少山伯《论语》学得够精,就应该发扬“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精神,质问一下英台贤弟为何要明知故问自己送谁下山。可惜他都没有,只给英台留了无尽的悲哀。
过了一山又一山,二人仍是难以分别。中间英台几次启发,山伯都毫无知觉。一次甚至直接说:“梁兄啊,看池塘里鸳鸯成双成对,要是英台是女的,咱俩配鸳鸯吧?”不懂浪漫本质的山伯,马上很具现实感地打击了英台:“你又不是女的,咱俩配什么鸳鸯!”英台是又气又爱,娇嗔道:“哥哥你简直就是呆头鹅!”
行至独木桥,英台的女性柔弱发作了,心慌害怕,山伯很是厚道,一心扶她过桥。在桥中央英台也不忘提醒她的宝贝梁哥哥(可见她的害怕是有意识或无意识装的):“哥哥你看咱俩就像牛郎织女渡鹊桥呢。”山伯竟不予理睬,可能他开始担心贤弟是否同性恋。
……
又遇到一个观音堂,上面坐着送子观音,英台拉山伯跪下说“观音大士给做媒,咱俩拜堂吧!”山伯又气又急,想:贤弟的性取向果然有问题?!
直送到长亭,竟已是十八里路。分别在即,英台只好使出杀手锏——要把“小九妹”介绍给山伯。山伯想到和英台弟一样的女子,不禁欣然相许,约定七夕来娶后。二人依依惜别,终于不得不分开。
英台下山后,山伯思弟心切,无心读书。师母拿出英台留下的玉扇坠,同山伯讲明一切。山伯如梦初醒,又惊又喜又悔。回想三年同窗结下的深情,回想十八里相送,她那一桩桩的比喻,回想起英台长亭许九妹,原来是把自己许给了他,恨自己没有领会英台的心,错失她给的次次机会,恨不能插翅飞到祝家庄与英台相会。山伯启程匆匆赶往祝家庄。
不想英台一回家,便已被父亲许配给太守之子马文才。父亲对于英台自许给梁山伯一事怒不可遏,不予理会。英台反抗不成,忍痛拒绝了前来求亲的梁山伯,劝他另觅淑女。山伯心如死灰,回家后思念成疾,抑郁而死。
英台闻讯,悲痛欲绝。于成亲当日内穿白、外穿红,前往梁山伯墓地祭坟。哭声悲痛,霎时狂风剧作,雷雨交加,梁山伯坟墓轰然裂开,祝英台纵身跃入坟墓。二人化作蝴蝶翩翩起舞,永不分离。
逃不掉的爱情
作者/
我不相信爱情。说真的是我不喜欢爱情,爱情太沉重。我第一次恋爱的时候,真的是一心一意对她,但她随随便便就把我给甩了。后来我也明白了,是我傻,人和人之间本来就像刺猬的那个老故事,冷了靠近些取暖,如果你真要挤到一起,大家都痛,何苦?!
现在我只要在网上就结识女孩,当然生活中遇到的也来者不拒。和我上过床的女孩和女人我就不说有多少了,反正是3位数,我年轻,也很帅,而且对她们最理想的是,我决不会纠缠任何一个人。你来,我陪着,你走,我送。这样大家都很快活,很享受,也很轻松。偶尔,我也会回想那些我生命中经历的红颜,有的记忆多些,有的少些,想到她们我也有温情,毕竟我们曾经亲密,也曾经有过互相关心。有时,她们中某个人也会和我偶尔联系聊天,有时我还会帮她们出出主意,怎么和老公相处之类的。
我觉得如果我生在革命的时代,我也会是个热血青年。但时代不同了,我并没有多高的追求,也就是挣挣钱,不是多难的事情。生活总要过,为什么不为自己活着呢?我也有我的道德原则,大家都遵守游戏规则,我不会骗一个人说我多么爱她,也不会动多深的感情,这样大家才收放自如。
但还是有掌握不住分寸的时候,有一次无聊中在聊天室遇到一个女孩子,是个大学生。我和她乱开了一通玩笑,把她逗得很高兴,听说她是学中文的,我还和她玩了玩古诗。放假时刚好到了她上大学的城市,那天晚上也没有兴致和女人上床。于是约她出来聊聊天。她很清秀,穿着白裙子,我们一直聊到很晚。她说了不少她自己的事情,好像她家比较苦,但是她说要回学校,我还真没打算怎么样,只是觉得太晚了,怕她出事,就留她在我宾馆里了。哎,女孩真善良,晚上本来什么都没发生。我几次有一搭没一搭的要亲她,她都笑着躲开。其实我也没打算怎么样,如果想怎么样也不找她了。第二天一早,要送她走的时候,她突然扑到我怀里,后来我们也做了。她很疯,和文静的外表一点也不一样。当时我发现她是处女,处女我见过几个,我不想找她们,往往很紧张而且不解风情。我也不会因为她们是处女就良心不安,现在谁还把这个当一回事。如果说真的,我对所有和我上床的女人,都有一点轻视。有个女孩和我出去玩怀孕了,说不用我管,她会马上和男朋友结婚。我真替她男朋友冤。
她后来有些缠我,我一开始也敷衍她,后来就烦了。我告诉她,她找错人了,我不是会爱谁的人,我只不过需要女人温暖我的身体,我还骗她说我早结婚了,请她不要纠缠我。
看她那架势,我以为她还会缠我一阵子,不料她什么也没有说,就走了。我有点发毛,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也别弄出人命来。后来我到她学校找她,还好没事,她还是很开心的笑,什么事情也没有。我想说对不起,但是她笑得让我说不出。我告诉自己,这个女孩也和别的女孩一样,我误以为她会很在意而已。
本来以为事情过去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突然爱上她了。我一次次到学校找她,她也和我聊天,还是笑,我想和她说我爱上她了,但是我说不出来,因为她会笑我。不久她就毕业了,也没有给我联系方式。我打听也打听不到,好像消失了。
我好一阵子没有出来,疯了一样的想她。直到半年多以后,才慢慢淡去。久走夜路必逢鬼,爱情这东西,有时也真逃不掉。
现在我生活还是老样子,不过我再也不和大学生交往了。世界上也许还是有真爱的吧,只不过我没有遇上。
那段情事的回忆
作者/
我性张,二十三岁的时候,我还是处男。不是不好色,只是没有遇到真正值得我好的色而已。
后来有一次,我到普救寺旅游,遇到崔氏夫人,按辈分算她还是我的远房姨。当时环境很乱,经常有乱兵,我也曾请我的朋友,一个将军帮助过她。姨妈感激宴请我,让她儿子和女儿来见我。可是这个女孩子特别保守,死活不肯和我见面。直到我姨妈生气骂她,她才终于露面。
她一露面就把我惊呆了,她化的妆很淡,好像也不高兴得样子,但是艳丽无比、光辉动人。见到我她的脸颊就红了,我的心也动了。我和她搭话,她也不回答,却更钩起了我的激情。这之后,我一直在找,但是找不到机会见她。
后来遇到她的婢女红娘,我把心事都告诉她,又对她反复感谢。红娘吃了一惊,跑掉了。我也吓了一跳,心想如果她去找老夫人告密,我可是惨了。
没想到第二天,红娘来见我,问我,“我没有敢和小姐说,不过也没有泄密,我想先问你,你为什么不去求婚,光明正大的和小姐成亲呢?”我说,“我从小不随便接近女人,但是昨天一见小姐,想的不得了。如果求婚,各种手续完备结婚至少要三个多月,等不到那个时候,我就要得相思病死掉了。”红娘听了,觉得有道理,于是帮我出主意说,“我们小姐很保守,不好说话,但是她喜欢诗,不如你写诗给她。”我高兴极了,立刻写了两首让红娘带给她。当晚,红娘带回了小姐所和的诗:“待月西厢下,近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我理解了,她是暗示我跳墙去找她,为了得到美女,跳墙有什么?当晚我就跳墙去找莺莺。想着今晚就能告别我的处男身和她的处女身,又高兴又紧张。
没想到莺莺见了我,却严肃地把我训斥一番,说我这样做很不道德。我灰心丧气,翻墙回去,从此绝望。
过了几天,我正睡着,红娘却带着莺莺到我这里投怀送抱,我真怀疑是梦。而且,来了之后一点也不摆淑女架子,和我一起快乐无比。我终于告别了处男身,她也终于不再是处女了。天亮后,她离开,我还怀疑是梦呢。但是,不是梦,因为她的香水味道还在我身上。
后来到晚上她就和我偷情,快到一个月了。后来我要去长安,她也并没有纠缠我,只是表情幽怨。几个月后,又回去见她,和她相会了几个月。后来我又到了考试的时候,要离开她,她温柔地对我说:“如果你要抛弃我,我也没有话说。如果你愿意和我一生一世,那我会感激你一辈子,暂时离开又有什么关系。一直你想听我弹琴,而我害羞没有弹过,今天我为你演奏一次吧。”
她放好琴,为我弹《霓裳羽衣序》,没有弹几个音符,就弹不下去了。《霓裳羽衣序》本应是一个快乐的曲目,但是她弹出的曲调却悲哀幽怨,我都听不出是这个曲子了。她推开琴,哭着跑了,再也没有来。
第二年,考试没有过,我就留在京城,给莺莺写过一封信。她回信说,看到我给她的礼物,有些睹物伤怀。还说离开我之后,常常如有所失,人多的时候勉强欢笑,无人的时候暗自悲伤。还说很想我,希望我能够去娶她。”我把她的信给朋友们看,大家都夸她文采好,这样好多人都知道这个事情了。有人还写了诗描写我们的故事,连性描写都很详细,说我们做爱时的她“汗流珠点点,发乱绿葱葱”。
不过,我不打算娶她为妻,我觉得,越是绝色美女,越是危险动物。女人是祸水,是魔鬼,我没有能力对付,还是躲开为好。说真的,这样随便的女孩子只适合做情人,不适合做老婆。
一年多之后,我又见到过她,那时她已经嫁给别人了,我也已经有了妻子。我想再见她一面,但她这次坚决不肯见我。我很生气,想她怎么这样不恋旧情。她知道后,写了一首诗: “自従消瘦减容光,万转千回懒下床。不为旁人羞不起,为郎憔悴却羞郎。”我也写了诗回复说:“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
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千年之缘
(作者?)
(一)
认识老公的时候,偶还是万花丛中那一朵,自以为是地傲视群蜂。被老公花言巧语骗入婚姻大门后,才发现偶成了玻璃缸中独一枝。但是偶的脾气,偶的心性,偶的习惯,还都飘在花丛里呢!所以,结婚了,好戏也就开场了。
先是偶的脾气,偶是一个厉害的女人,说一不二。用偶爹的话说,犟驴一头;用偶娘的话说,脸上有狗毛,翻脸不认人。真地,别得罪偶,否则,那一刻,偶发火的速度,绝对当你系陌生人。而且,偶的特长,最关键的特长是,偶不吵架,偶冷冷地跟你对决。偶冰冷的程度,就是让你在体温不减的情况下,心脏开始发抖。偶还有一个配套的特长,就是偶是一讲理滴人,偶让你错得心服口服!
曾经有一次,偶跟偶爹生气,偶们三天没说话。最后偶爹乖乖地来道歉,偶才放过他。偶爹说,再不解冻,他就可以卖掉冰箱自己胜任了。可怕吧,偶?
(二)
话说偶一个厉害女人结了婚,偶对男人信奉的是:要用小鞭子时不时抽一下。要不然,他还不得上房揭瓦?!
第一次抽鞭子是这样滴:忘了为什么吵架了。是在大街上,怎么就话语不对了。偶一句话都不说,用喷火的双眼盯着他。偶心理想的就是:盯死你,烧死你。各位看官,别笑偶,那个时刻,他就跟偶的仇人一样的拉,偶那个怒啊!。。。
结果,这个没良心的,他只顾自己脸色发白,当然也是气的,却不管我已经怒火冲天,一点儿没有承认错误滴意思。真正岂有此理,偶长这么大,还没被哪个男人这样欺负过?!偶高傲地一转身,偶走,有本事跟偶离婚。偶?哼!偶才不怕嘞!
真地,偶那个时节根本不怕离婚,偶充满自信地认为:偶有滴是资本。当然,偶一直也没付诸实践过。偶还有现实感,偶好歹也还算个贤妻良母诶!不像现在人老珠黄,生气也只有自己个咬牙的份儿了。
(三)
当然,偶老公是要拦滴;当然,偶是要挣扎滴。反正夫妻打架末,演总是要演一下地,别真地上手就行。偶们上演的是不打架滴肉搏战!偶人小力气小,偶就败下阵来。偶们就在大街上,用打架的姿势亲密滴纠缠在一起,互相瞪着。然后,偶们就乐了。偶老公乐完了,就开始道歉了。
(四)
偶的好处就是,只要你认输,偶立马向后撤一大步。所以,第一回合,偶胜了。
后来,偶总结,获胜的关键其实是偶们进行了肉搏战,为什么呢?因为当时剑拔弩张,偶们已经没有理智了,但身体一运动,就把怒火在运动中发泄掉了。特别是在偶拼命走,偶老公拼命拦的过程中,偶们都尽力了,火没了。最后的收场当然有一点滑稽了,不过,关键的是,要严肃一点说,决不可以真的动手打架,这一点至关重要。我对男人打女人向来不齿,当然女人也不能打男人。这是理智的底限,突破这一点的,就进入恶性循环了。也有打架还感情好的,偶觉得跟偶不是一种猴子变的,请恕偶不能理解!
(五)
话说第一次打完了,就到第二次了。反正结果都是又好了,一点儿创意也没有。在偶们打了N次以后,就到了第N+1次。也是在大街上(奇怪,偶们怎么总在大街上冲突?!),好像偶们是出门上班,结果临出门的时候老公换了衣服,偶们都上车了,该买票了,才发现偶们穷鬼两个没带一分钱。好在还不远,偶们赶紧下车。各位,别怪偶,要怪就怪偶粗心的老公,谁叫他养成我自己不拿钱,有需要就从他兜里掏的习惯?!说一句题外的,有一回出差到上海,那儿的衣服漂亮啊,偶的眼睛亮得三天都没合上。于是带了钱去买,不知道买了几件,反正都是老公掏钱。结果正兴起呢,老公说没钱了。偶的反应是奇怪,偶当时盯着老公的口袋看了半天,怎么会没钱了呢?偶每次只管从那个袋袋里往外掏,每次都有钱的呀!奇怪,这个袋袋也会用完的哦!偶当时的反应啊,就好象魔术师的口袋,突然失去了魔力,5岁的孩子怎么也不能理解!呵呵!
(六)
言归正传,偶们回家要取钱,结果在路上你怨我,我怨你,偶们滴战火又点燃了。当时老公脸色铁青,偶大怒而回。转身的一瞬间,偶看了看他的脸,为什么会看,偶也不知道。许是争执得多了,不怕了?难道以前是怕的?可能哦,嘻嘻,偶才发现以前争执的时候是不看的,反正这一次就看了,要不怎么说再回头是百年身呢?
然后偶看到了偶老公铁青的脸,偶一下子。。。唉,偶是女人,女人心软啊!偶的女人心就软了,偶当时竟然心疼了,想想人家也是有个母亲生出来捧在手心里疼啊疼的,怎么就会被偶这样欺负捏?偶当时一定是鬼迷心窍了,而且是一个妈妈鬼,偶就被个鬼带着,心疼得一塌糊涂地,一改常态地,对偶老公又哄又劝。偶老公,嘿嘿,翻身农奴得解放啊。可气地是,这是一个狡猾的有预谋的农奴,从此他就抓住了机会,吵架的时候再也不服软了。而且偶一要跟他清算总帐,他就一副被偶欺负了八辈子的委屈模样,义愤填膺。更可气的是,偶还就买帐!偶总是小心翼翼地收着爪儿,偶那挥霍的愤怒啊,偶那无所顾忌的青春啊!
偶于是成熟了,偶不再意气用事了。偶,系女人咧,哼哼!
(七)
自打偶从一个女孩变成一个女人以后,偶发现自己个的宽容度,就像滔滔江水奔腾不息。比如,有一次,偶当年的一个仰慕者居然把电话打到了偶老公的手机上。偶已经几年没跟此人联系了勒,偶都不知道他怎么知道的号码。电话当然是老公接的,偶当然也是当着老公的面打的,也没什么可说的。老公,嘿嘿,吃醋啦,脸吊得老长,最后竟突然把一个可乐瓶摔到我脚下,只差1CM 。哼,偶“心疼”之前,这样的事一定会让偶跟他离婚;“心疼”之后,偶系女人冽末,算啦,吃醋也不是坏事。偶,还是很有影响力滴,小看偶,瞧瞧?
(八)
偶当年遇到偶老公的时候,还满肚子的浪漫。那时候还在想
偶老公竟然赞成!
于是,偶当时就决定,嫁给此人!
一个在如此不切实际的行动中,肯帮你背一个马桶的人,还有什么不能为你做的?
(九)
可是,偶错了,偶老公什么都不肯为偶做!
偶现在悔的,唉!
偶不该有一个贤妻良母的想法。偶老公是读书人,所谓的读书人,就是戏里经常唱的,寒酸书生。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别说耕田了,连臭袜子都从来没洗过!——当然这也是偶这个贤妻良母给惯的。
(十)
偶还未出嫁的时候,偶滴亲娘就耳提面命滴教导偶:一定要拿住财政大权,否则。。。各位可以插上想象滴翅膀,尽情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