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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前,国内的娱乐行业中,夜总会还占据着绝对的主力,改革前沿的广东,夜总会更是全国闻名,因为当时许多人手里突然多了许多钱,还不知道怎么去花,一时间给夜总会的生意带来空前的繁荣,夜总会的生意一好,为了增加气氛,提高档次,大大小小的场都增加了驻场乐队,这些乐队不是用来单独表演,而是为台前的歌舞伴奏。这样一来,对乐手的需求量猛增,乐手的工资根据水平的不同从每月几千到上万不等,这相对于内地九几年月收入一百多或几百元的工资来说,对大多数的乐手来说都有着相当的吸引力,他们纷纷停薪留职或干脆辞掉原单位的工作加入“南下淘金”的队伍,这群人中最年轻的一部分是在家玩地下音乐或刚从音乐学院毕业的,年长的有地方文化馆的;企业工会的;最多的还是那些在内地歌舞厅业余伴奏的乐手和业余家教老师。于是,中国的南方突然间多了无以计数的夜总会乐队。
我认识的一位东莞虎门镇的一个“编头”(承包歌舞厅节目的乐队经理人),最鼎盛的时候,每晚骑着他的摩托巡场,从一条娱乐街驶过就有他包的十几家场。也就是说,他一脚油门下去的范围之内就有他包的十几支乐队。当时最壮观的场景是在深夜至凌晨的大排档,随处可见成堆的留着长辫子或染着黄发的夜总会乐手和艺人,夜夜歌舞升平。
夜总会的繁荣养活了大批靠音乐维生的人(不能都算是音乐人),虽然其中水平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是鱼目混珠的,但其中不乏培育锻炼出许多优秀的职业乐手和歌手。目前国内有许多著名的音乐制作人和顶尖的乐手也都是当年南下队伍的一员。他们到了夜总会不景气的时期才收山回师,靠在南方攒下的积蓄慢慢的建起自己的工作室,成为独立的音乐制作人,这里不作列举,因为大家一般不太留意这些人的名字。在过去到现在的国内原创音乐界,这占相当大的一股力量。而对唱歌的来说,后来有名的就举不胜数:从最早的林依伦、陈明、戴军、金学峰、陈琳、黄格选、毛宁、李春波等等。到后来才成名的还有刀郎、杨坤、沙宝亮、黑龙、庞龙、斯琴格日乐…….太多太多都有过这样的经历。
这里不去评价夜总会给中国的文化带来了什么,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在当时它的确养活了大批靠音乐维生的人,经过时间的沉淀以后也出了不少的原创音乐人。这是量变到质变过程,必须在大量的从业人员的基本上才有可能产出一部分好素质的音乐人。当然不是每个最热爱音乐的人都有机会成为靠做原创音乐来谋生的音乐人。就算那部分后来成功的音乐人在他成名之前,也是需要首先解决自身的生存问题,而往往学音乐的人在如今中国的现实中就业面是相当狭窄的,除了做音乐老师,去琴行卖琴之外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夜场工作,就连国家的大部分正规的文艺团体的演员也因为效益不好而纷纷下岗,不得已到夜总会跑场。所以不得不说曾经繁荣的夜总会毕竟给过许多以音乐维生的人提供过生存空间,里面也包括了许多坚持不懈的原创音乐人。......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