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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香以佛法观念谈自杀事件

(2009-05-26 12:17:31)
标签:

韩国总统

佛法

社会

自杀

俱舍论

业道

因果

杂谈

分类: 周易百科、炜香看社会以及国际

根据目前韩国前总统的自杀事件,联系社会众多自杀现象,分析自杀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种:

一、名人为面子自杀;

二、出人头地压力大;

三、家庭生活不顺选择死亡;

四、心理孤独脆弱并抑郁着;

 

    决定自杀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态,就是想以死来摆脱一切。人死以后真的就能一了百了吗?


  炜香以佛法观念来回答:“人死一了百了”,这种对生命的错误见解,普遍存在于一般人的心里,因此常见有人在遇到无法排解的困难或挫折时,就消极地想要自杀,希望以死来摆脱一切。

  其实,人到世间投胎为人,都是带业而来;现世所受的顺逆、好坏境遇,都是自己前世、今生行为造作的结果,应该直下承担,才能随缘消业。如果遇到困难、苦厄,就以自杀来逃避,不但不能消业,而且更造恶业;如此旧业未消,又造新业,人生如何能解脱?如何能一了百了呢?

  所以,自杀并不能解决问题!自杀只有增加问题,甚至只会增加痛苦。比方说,我自杀了,即刻就会带给我的家人、朋友、亲戚、同学,乃至认识我的人无比的痛苦,有时还会把一些未了的责任加诸给他们,增加他们的负担。再说,国家栽培我、大众成就我,正当能为社会服务的时候,却因故自杀死了,这就是社会成本的浪费。因此,一个人的自杀,不但造成社会的损失,并且拖累了许多人,辜负许多关心我、爱护我的人,真是情何以堪。

  再者,自杀也会留下很多的后遗症。例如,一个家庭里如果有一个前辈是因自杀而死亡,虽然隔了几代以后,后代的子孙都会觉得不荣誉,不但在他们的心里留下拂不去的阴影,有时还会起而仿效。所以我觉得社会上有时候发生凶杀案,被人杀死还可说是不得已的,自杀是不可原谅的行为。因为遭受外力而死是没有办法抗拒的事,可是自杀则是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是愚痴,是因为一时想不开所造成;由于自己的愚痴想不开,造成了家庭、社会的损失,所以基本上自杀是不值得同情而令人感到遗憾的事。而特别是名人的自杀,给社会造成的消极影响更是无法形容。

  尤其,自杀者当时的心情,必定是带著一种心灵的创伤,是在痛苦、哀伤、无助、绝望、焦虑,甚至是愤怒、嗔恨、懊悔的情绪中死去,就凭当下这么一念,死后必定堕入地狱、恶鬼、畜生,这就是《俱舍论》所讲的“业道”。

  所谓“业道”,亦即贪、嗔、痴三业,彼此之间由贪生嗔,由嗔生痴,由痴生贪;前者能够成为后者之道,或者互相辗转为道,如此成为六道轮回之通路。也就是说,我人造作的业,自然会产生一种力量引生结果;业本身就像道路,随著善业能通向善的地方,随著恶业通向恶的地方。因此我们不要萌生自杀的念头,就不会有自杀的行为与结果。

  人在一生的数十年岁月当中,难免会遇到种种的问题,虽然让人感到生活艰苦,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我们在思想上、心情上千生万死,从中慢慢进步。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困难,就想一死了之,总以为死了就可以解决问题,这是不对的想法。人,只要有信心、有勇气、有慈悲、有智慧,世间其实没有解决不了的事,只有从心理上建立起一种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宠辱不惊,一切随缘,如此才能防范自杀悲剧的一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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