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辰《解易诸谜》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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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将“阴阳”称作“两仪”?
我们在解释“太极”一词中,引用了《周易·系辞》中“《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之语,并指出,“两仪”指的就是“阴”、“阳”。如此,一个新的问题就又跑了出来:为什么不直指“阴阳”,而偏要以“两仪”相称呢?对此,我们也需要做一点解释。
第一,中国古典哲学不将一事物呈对立统一的双方笼统地称作“矛盾”,而是分为“阴”、“阳”。认为,凡阴性与阳性的异性事物之间,所呈现出的是互相感应、互相吸引,互相交流,互相渗透,且互为依存,互为己根,并保持相对平衡的关系。失阴则无阳,无阳则阴不存,阴阳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所以,中国古典哲学是世界上提出时间最早的、理论最完整的、广义的相对论;中国古典哲学又认为,凡是阴性与阴性、阳性与阳性的同性事物之间,则存在着互相排斥、相互竞争的关系。竞争或斗争的结果,是一方不断地削弱另一方,由量变到质变达到壮大自己吃掉对方的目的,使两个事物性质相同的实体合二为一。或者两败俱伤、同归灭亡。但是,唯因其性质相同,才又能通过和平的方式和合为一体,从而壮大自己。当然,还可以和而不同,走互不干涉、和平共处式的发展之路。由此而有“和为贵”观点的提出。这样,也就科学地分清了所谓“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但是,没有事物性质“阴”、“阳”的区分,就不会有这种异性相引、同性相斥的哲理提出。所以,事物阴阳对立统一法则,仍然是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根本法则。
第二,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生、发展、完善、提高的过程。这种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必然要影响到与它相关联的事物,引起相关联事物的变化。而这与之相关联事物的变化,又必然反过来会对这个事物的发生发展产生作用,从而影响这一事物自身的发展变化。这种相互影响,不是正面的,便是副面的。中国古典哲学理论至少产生于距今七千多年以前的历史上,而且极受人们的重视。唯其如此,其时的人们才想方设法克服无文字记载语言、传播哲理的困难,创造出了用一套图案画为哲理载体,使之有法教,能够学,达到传播和传承哲学理论的目的。也正因为是这样,运用哲理指导政治、经济、军事社会实践而获得奇功,战蚩尤、败炎帝、一统华夏,建立了国家之制的轩辕黄帝,就将“道”学理论作为进行国家建设的指导方针,以其立法,以其治国,以其治军,以其指导天文学、医药学等科学研究,而发展社会生产,并以其哲学理论为指导,建立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等等。提出了“以道立法”、“执法有度”、“刑德相养”、“执法守法”、“轻国重士”、“贱身贵道”、“选贤任能”、“爱地亲民”、“国本在人”、“人本在地”、“顺时而树”、“赋敛有度”、“富民强国”、“因天之生而养生”、“因天之杀而伐死”、“杀伐多祸”、“禁杀降人”、“以强示弱”、“以弱示强”、“当机立断”等观点,被后世称之为“黄帝之道”,并为整个“五帝”时代所遵从。因此,将治国者,称为“执道者”,人们谈论任何事物“必以阴阳为大义”。
、 见《黄帝经·经法·道法》及《称经》。
这样,阴阳也同“仪”字一样,具有法度、法则、标准的意义。如《国语·周语下》:“度之以轨仪”。又,《淮南子·修务训》:“设仪立度,可以为法则”;“仪”有取法、法式、规范之义,因此而有“仪表”、“仪式”、“仪制”、“仪轨”等词语之用。
正因为有这样的哲学理论,以及中国上古的特殊历史背景,在中国古典哲学中,也就很自然地将“阴阳”称之为“两仪”,用以强调它的法则性意义。由此,我们可以断定《周易·系辞》中“《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之语,是孔子所谓的“古之遗言”类,绝非夏、商、周三代之人所能言者。
我们在下一节《“四象”所指为何物?》的介绍中,这个问题能得到进一步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