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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荀子《解蔽》之三

(2008-05-28 18:16:30)
标签:

哲学

文化

解蔽

认识论

事理

荀子

正道

感悟

读书

分类: 古文解读

解读荀子《解蔽》(三)

以圣王之制为法

    前面说过,道是衡量是非的标准,但道毕竟是空洞的,没有一个可以使人感知得到并据以实施的依据。特别是关于治理社会和国家的道,可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无法认定谁是谁非。于是荀子进一步谈到了圣王之制,那就是要以圣王之制作为治国的最高准则,作为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有了这样一个标准,就可以使求道为学有一个明确的标准。荀子说,能够认识事理是人的本性,但可以认识的事理是无穷无尽的,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即使学一辈子,也不能把什么事理都学到。其结果虽然是学到了很多东西,到头来还是不能通晓事物的变化规律,那与根本不学的愚者差不多。所以求道为学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而这个目标就是圣王之制。圣王之制之所以能成为求道为学的终极目标和判断是非的标准,是由它的性质决定的。荀子说:“圣也者,尽伦者也;王也者,尽制者也;两尽者,足以为天下极矣。”这就是说,所谓圣,就是彻底通晓事理之人;所谓王,就是彻底通晓治国制度的人。那么彻底通晓这两方面的人,就足以成为天下最高的准则和榜样了。所以求道为学者必须以圣王为师,以圣王之制为法。

    作为儒学的传承人,荀子和孔子一样,把圣王之制作为毕生追求的最高准则。虽然他的圣王之制与孔子的圣王之制有较大的不同,即带有更多的霸气,但其基本要义则是一致的。这既是基于他对儒学要义的理解,更是基于社会变动的需求。在当时诸侯异政、百家异说的混乱局面下,荀子认为只有这样的圣王之制才能统一人心,整顿混乱的社会秩序,从而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殊不知所谓圣王之制毕竟是过去那些圣王治国实践经验的产物,并不是可以适应于任何社会的万灵药方。虽然他那套理论被他的学生李斯经过篡改后,能运用于秦国并取得了成功,但最终还是导致了秦朝的灭亡。这说明没有万世不变的所谓终极治国理论,即使是可行的治国理论,也必须始终顺应民心而与时俱进。

    随着社会的发展,荀子那套圣王之制的理论没有什么可取之处了。但他为贯彻实施其圣王之制所主张应采取的措施,却有可资借鉴的地方。他在狠批了那些“治怪说,玩奇辞”之类的“乱世奸人之说”后,指出:“为之无益于成也,求之无益于得也,忧戚之无益于几(实现愿望)也,则广焉能弃之矣。不以自妨也,不少顷干之胸中。”就是说,既然那些“乱世奸人之说”没有任何价值,就应果断地予以抛弃,不应再让它干扰自己的行动。更不应对那些“乱世奸人之说”有任何羡慕或怜悯之心,而是应该“当时则动,物至而应,事起而辨(办)”,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什么应该肯定,什么应该否定。

    不仅如此,荀子还鲜明地指出,政事应该公开,应该接受舆论的监督。他说:“君人者周,则谗言至矣,直言反矣,小人迩而君子远矣。”就是说,国君如果隐瞒政事,那就会让谗言到来,而直言离去,那就只会让小人靠近而君子疏远。这就会像《诗经》所说的那样:“墨以为明,狐狸而苍。”就是说,在上的如果不明黑白,那么在下的狐狸之类的小人就会颠倒是非,干着不可告人的勾当。相反,“君人者宣,则直言至矣,而谗言反矣,君子迩而小人远矣”。“宣”,即公开政事。公开政事,就会出现与前面完全相反的局面,那岂不是大大有利于治理好国家吗?

 

[附原文]

凡以知(以:犹“能”),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以可以知人之性,求可以知物之理,而无所疑止之(疑:通“凝”,固定,停止),则没世穷年不能遍也(没世:终生。遍:穷尽)。其所以贯理焉虽亿万(所以:所用来……。贯理:贯通的事理。虽:即使),已不足以浃万物之变(已:终。浃:周遍),与愚者若一。学,老身长子(年老了儿子也长大了。“老”和“长”都是使动用法),而与愚者若一,犹不知错(错:通“措”,处置,放弃),夫是之谓妄人(妄人:糊涂人)。故学也者,固学止之也(原本就是要学习停止于一个目标)。恶乎止之(停止于什么地方)?曰:止诸至足(诸:之于。至足:最大的满足)。曷谓至足?曰:圣也(“圣”下当有“王”字)。圣也者,尽伦者也(尽伦:穷尽事类);王也者,尽制者也(尽制:穷尽制度);两者尽,足以为天下极矣(极:极点)。故学者,以圣王为师,案以圣王之制为法(案:就是,作承接连词),法其法以求其统类(法其法:效法他们的礼法。以求:来寻求。统类:法度纲要),以务象效其人(务:寻求。象效:仿效,效法。其人:他们的为人)。向是而务,士也;类是而几(类是:类似这个目标。几:接近),君子也;知之,圣人也。故有知非以虑是(知:智慧。非以:不是用来),则谓之惧(惧:害怕);有勇非以持是(持:坚持),则谓之贼(贼:贼害);察孰非以分是(察:明察。孰:同“熟”,仔细,周详。分:分辨),则谓之篡(篡:篡改);多能非以修荡是(多能:有很多本领。修荡:修整发扬),则谓之知(知:巧智,巧诈);辩利非以言是(辩利:利口辩说),则谓之詍(訑【音易】:说废话)。传曰:“天下有二(有二:有两种处理是非的方法):非察是(用不对的来察验对的),是察非。”谓合王制与不合王制也。天下有不以是为隆正也(隆正:最高准则),然而犹有能分是非、治曲直者邪(然而犹:如此就还。治:处理好)?若夫非分是非、非治曲直、非辨治乱、非治人道,虽能之,无益于人,不能,无损于人。案直将治怪说(案直将:那就只是要。治:治理,研究),玩奇辞(玩弄奇异的言辞),以相挠滑也(挠滑【音古】:扰乱),案强钳而利口(案:那就是。强钳而利口:蛮横钳制别人而利口自辩),厚颜而忍诟(厚着脸皮,忍受辱骂),无正而恣睢(不正确却又放纵。恣睢【音虽】:放纵),妄辨而几利(胡乱辩解而企图获得好处。辨:通“辩”。几:通“冀”,希望),不好辞让(辞让:礼让),不敬礼节,而好相推挤(推挤:排挤)。此乱世奸人之说也。则天下之治说者(则:却原来,表示推断。治说者:研究从事辩说的人),方多然矣(方:才。然:如此)。传曰:“析辞而为察(析辞:分解言辞,即咬文嚼字),言物而为辨,君子贱之。博闻强志,不合王制,君子贱之。”此之谓也。

 为之无益于成也,求之无益于得也,忧戚之无益于几也(几:通“冀”,实现愿望),则广焉能弃之矣(广:通“旷”,远远地),不以自妨也,不少顷干之胸中(少顷:片刻。干:干扰)。不慕往,不闵来(闵:通“悯”,悯念。来:未来),无邑怜之心(邑:通“悒”,愁闷。怜:怜爱),当时则动(当时:遇时),物至而应,事起而辨(辨:通“辦”,处理),治乱可否(什么是治什么是乱,什么该肯定什么该否定),昭然明矣!

 周而成(周:周密。指隐瞒真实),泄而败(泄:泄漏),明君无之有也。宣而成(宣:宣露,即开诚布公),隐而败,暗君无之有也。故君人者周,则谗言至矣,直言反矣(反:通“返”,离去),小人迩而君子远矣(迩:近)。《诗》云:“墨以为明(墨:黑暗),狐狸而苍(狐狸变成青苍色)。”此言上幽而下险也(幽:昏暗,昏聩)。君人者宣,则直言至矣,而谗言反矣,君子迩而小人远矣。《诗》曰:“明明在下,赫赫在上(赫赫:光辉灿烂)。”此言上明而下化也。

 

解决了认识论中三个基本问题

    在梳理好全文的基本内容后,可以对荀子在认识论方面的价值做出一个总的评判了。

    荀子在认识论方面做出了什么贡献呢?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他着重解决了认识论中三个基本问题,即认识的主体、认识的根本对象和认识的正确思维方法。

    在认识的主体上,他充分肯定了认识的原动力——心的作用。由于古人科学知识的局限,不能了解脑的功能,便把心当作思维器官,因而对心的认识功能的肯定,就是对认识原动力的肯定。而对于这个重要的哲学问题,荀子以前的重要哲学家老子并未认识到,它只认识到了“道”。孔子呢?只认识到了“礼”(即处理人际关系和治理国家的“道”),他关于仁义道德修养之类的言论都是为“礼”服务的。比荀子稍早一点的哲学家孟子虽然谈到了心的作用,但并未提升到认识论的高度予以肯定。他只是说:“心之官则思(官:功能。则:就是),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孟子·告子上》)这只是就心能成就“大人”而言,并未涉及到对于认识事物所起的作用。而荀子则不同,他不仅充分肯定了心对于认识事物的巨大作用(“心者,行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而且从心的接受功能(“心容,其择也无禁”)、专精功能(“择一而壹焉”)和思索功能(对认识材料进行整理、分析和加工的作用)等各方面对心的运行机制进行了全面的认定。这足以说明他对人的认识能力和无穷智慧的源泉做了充分的肯定,这对于开拓人类智慧之源的实践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仅就这一点就可以说,他确实是我国古代一位伟大的哲学家。

    在认识的对象上,他强调了认识的本质是认识道。这就是说,人的认识不仅不能局限于简单的感性认识,也不能局限于一般的理性认识,而必须提升到认识事物的根本规律“道”。他说:“壹于道则正,以赞稽物则察;以正志行察论,则万物官矣。”意思是说,专一于道,心志就纯正不偏,用道来帮助考察事物,就能做到对事理明察,用纯正的心志去处理已经明察的事理,那么万物就能得到很好的利用了。这一连串的推论都是强调要专注于道,即注意认识事物的根本规律。他又说:“夫道者,体常而尽变”。对这句话,一般翻译为:所谓道,它本身是不变的,但却能穷尽一切事物的变化。这其实是一种误解。这是把“体”解作本身,把“常”解作不变的常体,因而把“体常”当作主谓短语加以翻译。其实“体”当解作“运行”,“常”指平常事物,“体常”应是动补短语。因此“夫道者,体常而尽变”应该翻译为:所谓道,是运行于平常事物中却又穷尽事物的变化。这应该是对道的特征的一种正确的理解。由于“体常”,道是可以认识的;由于“尽变”,道又是难以正确认识的。由“体常而尽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荀子同老子对道的不同理解加以区别。在荀子的心目中,道是易于认识的,因而他的道充满阳刚(他一系列有关圣王之制的理论中带有一定的霸气,即是这种刚阳的表现);而在老子的心目中,道则不易认识和掌握(如“道冲”指道是空虚无形的,“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指道是隐约不清、难以捉摸的),因而他的道充满阴柔。由此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认识到,各家学派之所以各自坚持其极端理论,大多可以从认识论上找出其根源。正如韩愈在《原道》中说:“老子之小仁义,非毁之也,其见者小也。”这就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分析老子轻视仁义的原因。

    在认识的思想方法上,荀子强调正确的思想方法应该是“兼陈万物而中县(悬)衡”。所谓“兼陈万物”,并不是要同时把注意力分散在数不清的万物上,而是在专注于道的同时,兼顾万物的不同特征,从而更全面更深刻地认识道 。这就是强调在认识中要抛弃主观武断,不蔽于一隅而通观万物,从而避免片面性。他虽然没有明确地认识到对立统一规律(在这一点上他不如老子),但在论证中往往能举出正反方面的事例进行分析、评论,这也就是坚持正确的思维方法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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